1.一种移动显示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器主体,旋转支杆和活动车,所述显示器主体底面通过旋转支杆设置在活动车顶面,所述活动车包括底座和设置在底座上的防滑轮,所述底座上部宽度大于下部宽度呈“T”字形设计,位于底座下部设置驱动电机,所述驱动电机位于底座一侧的两防滑轮之间,所述防滑轮与驱动电机被底座上部遮挡,所述底座侧面设置档杆,所述档杆位于活动车移动方向的侧面,档杆与防滑轮之间存在间隔距离,在活动车的顶面设置双摄像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移动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器主体包括屏幕玻璃和防水背板,在屏幕玻璃与防水背板之间依次设置偏光板、显示面板和FPCB。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移动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支杆包括第一旋转杆和第二旋转杆,所述第一旋转杆与第二旋转杆旋转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一种移动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支杆为不锈钢材质,所述旋转支杆的高度大于双摄像头的高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移动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的上部转角留有内凹圆角。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移动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双摄像头为活动双摄像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