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直流充电桩显示屏固定安装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539947阅读:27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固定安装结构,具体涉及一种直流充电桩显示屏固定安装结构。



背景技术:

目前,直流充电桩安装显示屏和主板时,是将显示屏和主板分别安装在安装板上,这种设计存在以下缺点:

(1)分别固定在安装板上,至少需要组装两块安装板,连接两块电路板的线缆加长,造成原材料的浪费和使用成本的提高;

(2)分别固定安装在机柜中,占用较多空间,影响美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从而提供一种直流充电桩显示屏固定安装结构。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直流充电桩显示屏固定安装结构,所述直流充电桩显示屏固定安装结构包括:

焊板,所述焊板设置在设备壳体上,所述焊板上设有通孔,所述通孔与设备壳体上的显示孔对应配合;

安装板,所述安装板可拆卸地固定在焊板上;

主板电路板,所述主板电路板可拆卸地固定在安装板的反面;

显示屏安装板,所述显示屏安装板可拆卸地固定在安装板的正面,所述显示屏安装板与通孔对应配合;

面板,所述面板设置在设备壳体上,所述面板位于焊板的正面;

显示面板,所述显示面板设置在面板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面板上设有急停按钮,所述急停按钮穿过面板和焊板与显示屏安装板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焊板上设有灯板。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急停按钮上设有急停保护盖。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节省了安装空间,连接两块电路板之间的线缆长度也大大减少,不仅减轻组装人员的工作还为公司省人工,还节省下一块电路板安装板的成本。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参见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直流充电桩显示屏固定安装结构,其包括焊板100、安装板200、主板电路板300、显示屏安装板400、面板500和显示面板600。

焊板100,其焊接在设备壳体700上,在其上面设有通孔110,通孔110为与设备壳体700上的显示孔710对应配合的矩形状,当焊板100固定在设备壳体700上时,通孔110刚好与显示孔710相对应。

在焊板100上设有若干个压铆螺母柱120。

安装板200,其通过螺丝与焊板100上的压铆螺母柱120配合,可拆卸地固定在焊板100,其是用于安装主板电路板300和显示屏安装板400,在安装板200上设有若干个压铆螺母柱210。

主板电路板300,其通过螺丝310与压铆螺母柱210配合可拆卸地固定在安装板200的背面。

显示屏安装板400,其通过螺丝与压铆螺母柱210配合可拆卸地固定在安装板200的正面,在其上面设有显示电路。

显示屏安装板400为矩形,且尺寸与焊板100上的通孔110的尺寸相对应。

面板500,其具体通过3M9495LE背胶粘接固定在设备壳体700上,且位于焊板100的正面,其是用于保护显示屏安装板400,防止显示屏安装板400通过通孔110与外界接触。

显示面板600,其通过3M9495LE背胶粘接固定在面板500上,并且其上面的电路可依次穿过面板500、设备壳体700的显示孔710和焊板100上的通孔110与显示屏安装板400上的显示电路连接。

另外,在面板500上设有急停按钮510,急停按钮510依次穿过面板500和焊板100与显示屏安装板400连接。

在急停按钮510上设有急停保护盖511,急停保护盖511可对急停按钮510进行保护。

再者,在焊板100上设有灯板130,灯板130与显示屏安装板400连接,灯板130上可设有信号指示灯。

通过上述结构的设置,本申请将显示屏安装板400和主板电路板300分别安装在安装板200的正反面,这样节省安装空间、连接两块电路板之间的线缆长度也大大减少、不仅减轻组装人员的工作还为公司省人工、还节省下一块电路板安装板的成本。

另外,面板500和显示面板600都采用3M9495LE背胶粘贴在设备壳体700外表面,客户触摸使用本产品时更有触感,且增加美观。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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