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亚克力台历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82123阅读:54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办公用品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新型亚克力台历架。



背景技术:

台历由于为多页厚册型结构,容易在翻阅时受外力和受潮卷曲,长期使用时,页角卷曲不平整,外观不够整齐大方,影响家居环境和办公环境的整齐度,但是日历作为一种常备的参阅工具,需要置于台面用于参阅日期信息,因此市面上缺少一种便于翻阅、整齐大方的台历架。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以上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便于翻阅,外型整齐美观的一种新型亚克力台历架。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新型亚克力台历架,包括基座、固定连接于基座上的一对支撑部,所述支撑部包括弯曲部和支撑杆,台历本的上下表面分别设置有上亚克力板和下亚克力板,台历本顶端、上亚克力板顶端、下亚克力板顶端分别设有与一对支撑部位置对应的通孔,台历本、上亚克力板、下亚克力板组成合册挂设于支撑杆上,所述弯曲部的末端设置挡止部,所述挡止部用于翻页台历本时合册沿着支撑杆滑移于所述弯曲部,并挡止于挡止部挂设于弯曲部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较佳实施例中,所述挡止部为一球体。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弯曲部可拆卸连接于支撑杆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较佳实施例中,所述支撑杆为中空结构,所述弯曲部可插入所述支撑杆内。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较佳实施例中,所述挡止部和弯曲部为一体化设置的结构。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较佳实施例中,所述上亚克力板的厚度为1cm-1.5cm,所述下亚克力板的厚度为1cm-1.5cm。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弯曲部为3/4个圆形的钢圈。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较佳实施例中,所述支撑杆设有凹陷部,所述凹陷部为撕除过往台历页提供受力位。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通过底座和支撑杆将台历本顶端固定挂设,台历本的上表面和下表面设置第一亚克力板和第二亚克力板,以整齐大方的方式呈现台历本;

2、通过设置弯曲部和挡止部,便于翻阅台历本。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通过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详细描述,将使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它有益效果显而易见。

图1为一种新型亚克力台历架结构示意图。

主要元件符号说明:

11、挡止部;121、弯曲部;122、支撑部;21、第一亚克力板;22、第二亚克力板;20c、通孔;30、台历本;40、底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为更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及其效果,以下结合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及其附图进行详细描述。

请参考图1,一种新型亚克力台历架,包括基座、固定连接于基座上的一对支撑部122,所述支撑部122包括弯曲部121和支撑杆,台历本30的上下表面分别设置有上亚克力板和下亚克力板,台历本30顶端、上亚克力板顶端、下亚克力板顶端分别设有对应的通孔20c,台历本30、上亚克力板、下亚克力板组成合册挂设于支撑杆上,所述弯曲部121的末端设置挡止部11,所述挡止部11用于翻页台历本30时合册沿着支撑杆滑移于所述弯曲部121,并挡止于挡止部11挂设于弯曲部121上。

以上台历架通过底座40和支撑杆将台历本30顶端固定挂设,台历本30的上表面和下表面设置第一亚克力板21和第二亚克力板22,以整齐大方的方式呈现台历本30;通过设置弯曲部121和挡止部11,便于翻阅台历本30。

优选地,所述挡止部11为一球体。球体结构为平滑弧形面,置于台面上不会引发磕碰撞伤情况。在本实用新型的其他实施例中,所述挡止部11还可为其他形状的结构,只要在翻阅台历本30时合册沿着支撑杆滑移于弯曲部121挂设挡止于挡止部11上即可。

优选地,所述弯曲部121可拆卸连接于支撑杆上,便于将弯曲部121从支撑杆上拆卸下来,更换台历本30。

更优选地,所述支撑杆为中空结构,所述弯曲部121可插入所述支撑杆内,实现简单方便。在本实用新型的其他实施例中,所述弯曲部121还可以紧固件方式可拆卸安装固定于支撑杆上,只要能实现更换台历本30的技术效果即可。,

优选地,所述挡止部11和弯曲部121为一体化设置的结构,加工简单,实现容易,挡止部11和弯曲部121之间平滑过渡连接,降低对条例本通孔20c的磨损。

在本实用新型另一较佳实施例中,所述支撑杆设有凹陷部,所述凹陷部为撕除过往台历页提供受力位。具体地,位于第一亚克力板21上方的支撑杆设有凹陷部,操作更加简单。在本实用新型的其他实施方式中,所述凹陷部还可设于弯曲部121,只要能为撕除的台历页通孔20c提供受力凹陷的受力位即可。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较佳实施例中,所述上亚克力板的厚度为1cm-1.5cm,所述下亚克力板的厚度为1cm-1.5cm。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弯曲部121为3/4个圆形的钢圈。

以上所述,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和技术构思作出其他各种相应的改变和变形,而所有这些改变和变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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