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吉他或钢琴手型矫正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弧形支撑板,所述弧形支撑板的内凹侧一端设置有第一固定带且另一端设置有第二固定带,所述弧形支撑板的外凸侧中央固定连接弹性机构的一端,所述弹性机构为竖直放置方式,且其另一端固定连接于水平支撑板中部;所述弧形支撑板底端切线与水平支撑板的夹角为10°-6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吉他或钢琴手型矫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带和第二固定带通过胶水粘接或挂靠钩接在弧形支撑板内凹侧表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吉他或钢琴手型矫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支撑板底端切线与水平支撑板的夹角初始标准角度为3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吉他或钢琴手型矫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机构与弧形支撑板之间连接方式为胶水粘接或一体式挂靠扣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吉他或钢琴手型矫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支撑板、弹性机构、水平支撑板组成衣夹形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吉他或钢琴手型矫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带和第二固定带选用松紧带。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吉他或钢琴手型矫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带选用长条带时,末端通过粘扣带连接在一起,所述粘扣带采用尼龙材料。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吉他或钢琴手型矫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机构优先选用弹簧。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吉他或钢琴手型矫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机构与水平支撑板之间连接方式为胶水粘接或一体式挂靠扣接。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吉他或钢琴手型矫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支撑板的弧度为1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