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遇水消失后可反复使用的笔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508903发布日期:2018-09-21 23:38阅读:54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具体涉及一种遇水消失后可反复使用的笔芯。



背景技术:

布料在加工完成后,需要采样或者是进行裁切,现有的布料裁切方式一般采用剪刀直接进行人工剪切,其效率慢,而且采用人工剪裁其切口不平整,容易产生斜向的切口,因此需要采用笔芯对布料进行绘画标记,方便使用者通过手工进行直线裁切。

目前,绘画笔芯已广泛应用到布料加工领域中,通过笔芯能够在布料上描绘轮廓,方便工作人员进行加工,但是现有的笔芯存在以下缺点:1.绘画笔芯的墨水有限,在面积较大的布料上标记,导致墨水消耗大,笔芯更换频繁,就降低了使用寿命,其实用性低;2.现有的墨水长时间不消失,对布料的美观产生影响,即使用水冲洗也无法快速消散,标记的笔迹多,不留重新标记。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实用性强、使用寿命长和方便修改使用的笔芯。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遇水消失后可反复使用的笔芯,包括笔杆、及设置在笔杆下端的、用于绘画标记的笔咀;所述笔杆的上端还设置有固定装置;所述固定装置包括固定壳体,及设置在固定壳体下半部分的、且与笔杆固定的第一螺纹座,及设置在第一螺纹座上端的、且与第一螺纹座一体成型的、用于储存墨水的球体,及设置在第一螺纹座中部的、且贯穿第一螺纹座的第一纤维杆,所述第一纤维杆的上半部分位于球体内部,所述第一纤维杆的下半部分延伸至笔杆内部。

作为优选,所述笔杆包括笔杆主体,及设置在笔杆主体内部的、用于输送墨水的棉芯。

作为优选,所述笔咀包括笔咀主体,及设置在笔咀主体内部的、用于绘画标记的第二纤维杆。

作为优选,所述笔咀主体的上半部分设置有与笔杆主体固定的第二连接座,及设置在第二连接座下端的、且与第二连接座一体成型的套管。

作为优选,所述第二纤维杆贯穿笔咀主体,所述第二纤维杆的上半部分位于笔杆主体内、并与棉芯接触板。

本实用新型技术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通过在笔杆上端设置有固定装置,不仅能够封紧笔杆,还能够在固定装置内填充备用墨水,可为笔芯绘画标记提供墨水,延长笔芯的使用寿命,此外,采用无害墨水,能够遇水即刻消溶,可方便修改标记并使用,具有实用性强、使用寿命长和方便修改使用的优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遇水消失后可反复使用的笔芯的正视图;

图2为图1中A-A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述,以使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更易于理解和掌握。

在本实施例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间”、“上”、“下”、“顶部”、“右侧”、“左端”、“上方”、“背面”、“中部”、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另,在本具体实施方式中如未特别说明部件之间的连接或固定方式,其连接或固定方式均可为通过现有技术中常用的螺栓固定或钉销固定,或销轴连接等方式,因此,在本实施例中不在详述。

一种遇水消失后可反复使用的笔芯,如图1-2所示,包括笔杆1、及设置在笔杆1下端的、用于绘画标记的笔咀2;所述笔杆1包括笔杆主体11,及设置在笔杆主体11内部的、用于输送墨水的棉芯12。所述棉芯12的半径小于笔杆主体11的内圈半径,可方便更换。所述笔咀2包括笔咀主体21,及设置在笔咀主体21内部的、用于绘画标记的第二纤维杆22。所述笔咀主体21的上半部分设置有与笔杆主体11通过旋接固定的第二连接座211,及设置在第二连接座211下端的、且与第二连接座211一体成型的套管212。所述第二纤维杆22贯穿笔咀主体21,所述第二纤维杆22的上半部分位于笔杆主体11内、并与棉芯12接触,能够使得第二纤维杆22接收墨水进行绘画标记。所述笔杆1的上端还设置有固定装置3;所述固定装置3包括固定壳体31,及设置在固定壳体31下半部分的、且与笔杆1固定的第一螺纹座32,及设置在第一螺纹座32上端的、且与第一螺纹座32一体成型的、用于储存墨水的球体33,及设置在第一螺纹座32中部的、且贯穿第一螺纹座32的第一纤维杆34;所述第一螺纹座32与笔杆主体11旋接固定,所述第一纤维杆34的上半部分位于球体33内部,所述第一纤维杆34的下半部分延伸至笔杆1内部。

本实用新型技术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通过在笔杆上端设置有固定装置,不仅能够封紧笔杆,还能够在固定装置内填充备用墨水,可为笔芯绘画标记提供墨水,延长笔芯的使用寿命,此外,采用无害墨水,能够遇水即刻消溶,可方便修改标记并使用,具有实用性强、使用寿命长和方便修改使用的优点。

当然,以上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典型实例,除此之外,本实用新型还可以有其它多种具体实施方式,凡采用等同替换或等效变换形成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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