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用防合书书签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225994发布日期:2018-08-21 18:13阅读:37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学习用防合书书签架,属于学习用品领域。



背景技术: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需要不断的进行抄写和做题,通常课本翻到指定页后需要用手臂压住以防止合书,不但会给学生的学习带来不便,影响正常的书写,还会降低学习效率和作业完成时间。为了解决该问题,通常会选择其他的物品进行压书,但是物品过大会导致桌面混乱,物品过轻时,随着时间的延长也会出现合书等问题,这些也都会对学生的正常学习造成一定的影响,容易降低学习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根据以上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方便,能够有效防止书本合书,保证学习质量,提高学习效率的学习用防合书书签架。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所述的学习用防合书书签架,包括插板,插板的两端顶部分别设置有固定板Ⅰ和固定板Ⅱ,固定板Ⅰ和固定板Ⅱ之间设置支撑轴,支撑轴上套装有旋转筒,旋转筒分别与支撑轴两侧的U形压板Ⅰ和U形压板Ⅱ相连接,U形压板Ⅰ和U形压板Ⅱ的两侧边上设置有螺孔,螺孔内安装螺柱,螺柱底部连接吸盘。

学习用防合书书签架通过吸盘、固定板Ⅰ和固定板Ⅱ的配合,能够方便的对书本进行固定,有效防止了书本合书问题的发生,不但避免学生使用手臂压书,还能保证学习桌的整齐,有效减少了学习过程中对学生学习效率的影响,能够保证学生的学习质量,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方便,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进一步的优选,螺孔等间距设置在U形压板Ⅰ和U形压板Ⅱ的两侧边上,方便对两侧书本的固定,U形压板Ⅰ和U形压板Ⅱ的宽度与课本排版的空白处配合,还不会对课本中的文字进行阻挡。

进一步的优选,旋转筒设置六个,U形压板Ⅰ和U形压板Ⅱ分别连接三个旋转筒,连接固定方便。

进一步的优选,固定板Ⅰ和固定板Ⅱ内侧分别设置导轨,导轨内侧安装齿条,两端齿条之间设置支撑轴,对应齿条设置有与其相啮合的齿轮,齿轮固定在连轴的一端,连轴的另一端穿过设置在固定板Ⅰ和固定板Ⅱ上的轴承后连接旋转件。可以根据书本的厚度,对支撑轴的高度进行微调,提高书签架的使用范围。

本实用新型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学习用防合书书签架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方便,通过吸盘和固定板的配合,能够有效对翻开后的书本进行固定,防止书本合书问题的产生,能够保证学生的学习质量,提高学习效率,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吸盘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的支撑轴连接示意图;

其中,1、支撑轴;2、固定板Ⅰ;3、U形压板Ⅰ;4、固定板Ⅱ;5、旋转筒;6、U形压板Ⅱ;7、螺孔;8、插板;9、螺柱;10、吸盘;11、导轨;12、齿条;13、齿轮;14、轴承;15、连轴;16、旋转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做进一步描述:

如图1-3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学习用防合书书签架,包括插板8,插板8的两端顶部分别设置有固定板Ⅰ2和固定板Ⅱ4,固定板Ⅰ2和固定板Ⅱ4之间设置支撑轴1,支撑轴1上套装有旋转筒5,旋转筒5分别与支撑轴1两侧的U形压板Ⅰ3和U形压板Ⅱ6相连接,所述的旋转筒5设置六个,U形压板Ⅰ3和U形压板Ⅱ6分别连接三个旋转筒5,U形压板Ⅰ3和U形压板Ⅱ6的两侧边上等间距设置有螺孔7,螺孔7内安装螺柱9,螺柱9底部连接吸盘10。

实施例2:

如图4所示,所述的学习用防合书书签架,包括插板8,插板8的两端顶部分别设置有固定板Ⅰ2和固定板Ⅱ4,固定板Ⅰ2和固定板Ⅱ4内侧分别设置导轨11,导轨11内侧安装齿条12,两端齿条12之间设置支撑轴1,对应齿条12设置有与其相啮合的齿轮13,齿轮13固定在连轴15的一端,连轴15的另一端穿过设置在固定板Ⅰ2和固定板Ⅱ4上的轴承14后连接旋转件16,所述的支撑轴1上套装有旋转筒5,旋转筒5分别与支撑轴1两侧的U形压板Ⅰ3和U形压板Ⅱ6相连接,所述的旋转筒5设置六个,U形压板Ⅰ3和U形压板Ⅱ6分别连接三个旋转筒5,U形压板Ⅰ3和U形压板Ⅱ6的两侧边上等间距设置有螺孔7,螺孔7内安装螺柱9,螺柱9底部连接吸盘10。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和使用过程:

使用时,将书本翻至指定页,然后将插板8插入到书本翻开的缝隙之间,然后在旋转筒5和支撑轴1的配合作用下,将固定板Ⅰ2和固定板Ⅱ4向书本的两侧翻开并压紧,然后通过螺柱9和螺孔7的配合,调整吸盘10的位置,将吸盘10固定在学习桌上即可。根据书本的厚度,还可以通过齿条12和齿轮13的配合,调整支撑轴1的相对高度,提高书签架的使用范围。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方便,能够有效防止书本合书,保证学习质量,提高学习效率,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本实用新型并不仅限于上述具体实施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做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也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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