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安培力实验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包括金属轨道,所述金属轨道包括第一轨道以及第二轨道,所述第一轨道与第二轨道平行设置;
还包括小车组,所述小车组包括第一小车以及第二小车,所述第一小车包括呈相对设置的第一磁体、第二磁体以及用于连接第一磁体以及第二磁体的第一导体棒,所述第二小车包括呈对称设置的第三磁体、第四磁体以及用于连接第三磁体以及第四磁体的第二导体棒,所述第一磁体与第二磁体相同的磁极相对设置,所述第三磁体与第四磁体相反的磁极相对设置;
所述第一磁体、第三磁体活动设置在第一轨道上,所述第二磁体、第四磁体活动设置在第二轨道上;
还包括供电装置,所述供电装置包括电源、导线以及开关,所述电源通过导线与开关串联,而后通过导线与第一轨道以及第二轨道分别并联。
2.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安培力实验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轨道以及第二轨道均由铝制成。
3.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安培力实验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安装所述安培力实验演示装置的底板,所述金属轨道固定设置在底板的一侧上。
4.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安培力实验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体棒以及第二导体棒均由铝制成。
5.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安培力实验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磁体、第二磁体、第三磁体以及第四磁体均为圆柱形磁铁,所述第一磁体、第三磁体滚动设置在第一轨道上,所述第二磁体、第四磁体滚动设置在第二轨道上。
6.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安培力实验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轨道以及第二轨道均为底面半径2-3cm、高度45cm-60cm的圆柱体,所述第一轨道与第二轨道平行设置,其间隔为5cm-7cm。
7.如权利要求5中所述的安培力实验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磁体、第二磁体、第三磁体以及第四磁体的底面半径为1cm-2cm。
8.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安培力实验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体棒以及第二导体棒的长度均为7cm-10cm。
9.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安培力实验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磁体与第二磁体均可拆卸的设置在第一导体棒上。
10.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安培力实验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磁体与第四磁体均可拆卸的设置在第二导体棒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