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环保宣传的公益广告牌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49530发布日期:2019-01-18 19:15阅读:807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环保宣传的公益广告牌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广告牌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环保宣传的公益广告牌。



背景技术:

随着现在环保意识的不断推广,人们在生活中常见到关于环保的公益广告用以增进人们的环保理念,在平常道路的两边常见到广告牌,很多广告牌上就设有环保的公益广告,但是由于现有的广告牌架多为单面、双面或者三面,使得其利用率不够高,且由于长期置于室外,容易受到灰尘侵袭或者生锈,需要对其进行清理从而延长其使用寿命,从本身符合环保的理念,为此我们提出一种用于环保宣传的公益广告牌。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用于环保宣传的公益广告牌。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环保宣传的公益广告牌,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顶端焊接有支撑柱,支撑柱的顶端焊接有置物板,置物板的一端呈弧形,置物板的顶端设有圆形凹槽,置物板的顶端在圆形凹槽处转动连接有转动杆,转动杆的顶端焊接有柱形广告架,置物板的顶端一侧设有除尘装置,除尘装置包括第二电机,第二电机远离柱形广告架的一侧设有固定杆,固定杆的底端与置物板的顶端焊接相连,固定杆的顶端焊接有顶板,顶板的底端靠近柱形广告架的一侧设有圆形凹槽,第二电机的输出轴焊接有往复丝杆,往复丝杆的顶端在圆形凹槽处与顶板转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往复丝杆的外侧螺纹连接有螺纹套管,螺纹套管靠近柱形广告架的一侧安装有除尘刷,且除尘刷的一侧与柱形广告架的侧壁滑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固定杆的外侧滑动连接有导向套管,且导向套管的一侧与螺纹套管的一侧焊接相连。

优选的,所述转动杆的外侧固定安装有转动齿盘,置物板的顶端远离除尘装置的一侧设有第一电机,第一电机的输出轴焊接有转动齿轮,且转动齿轮与转动齿盘啮合。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首先通过除尘装置的设置,使得柱形广告架表面的锈迹以及灰尘能够得到较好的清除;

2、通过转动杆、转动齿盘、第一电机、转动齿轮和柱形广告架的设置,使得广告的宣传效果更好,且便于除尘过程的彻底进行。

相比较现有装置而言,本实用新型能够较好的对柱形广告架的表面进行除尘,且方便广告更好地宣传。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用于环保宣传的公益广告牌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用于环保宣传的公益广告牌的柱形广告架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用于环保宣传的公益广告牌的除尘装置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支撑柱、3转动齿盘、4置物板、5转动齿轮、6第一电机、7柱形广告架、8转动杆、9除尘装置、10除尘刷、11螺纹套管、12往复丝杆、13顶板、14导向套管、15固定杆、16第二电。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用于环保宣传的公益广告牌,包括底座1,底座1的顶端焊接有支撑柱2,支撑柱2的顶端焊接有置物板4,置物板4的一端呈弧形,置物板4的顶端设有圆形凹槽,置物板4的顶端在圆形凹槽处转动连接有转动杆8,转动杆8的顶端焊接有柱形广告架7,置物板4的顶端一侧设有除尘装置9,除尘装置9包括第二电机16,第二电机16远离柱形广告架7的一侧设有固定杆15,固定杆15的底端与置物板4的顶端焊接相连,固定杆15的顶端焊接有顶板13,顶板13的底端靠近柱形广告架7的一侧设有圆形凹槽,第二电机16的输出轴焊接有往复丝杆12,往复丝杆12的顶端在圆形凹槽处与顶板13转动连接,往复丝杆12的外侧螺纹连接有螺纹套管11,螺纹套管11靠近柱形广告架7的一侧安装有除尘刷10,且除尘刷10的一侧与柱形广告架7的侧壁滑动连接,固定杆15的外侧滑动连接有导向套管14,且导向套管14的一侧与螺纹套管11的一侧焊接相连,转动杆8的外侧固定安装有转动齿盘3,置物板4的顶端远离除尘装置9的一侧设有第一电机6,第一电机6的输出轴焊接有转动齿轮5,且转动齿轮5与转动齿盘3啮合。

工作流程:首先通过启动第一电机6,使得转动齿轮5旋转,从而带动转动齿盘3以及转动杆8旋转,进一步使得柱形广告架7旋转,使得广告的宣传更为有效,接着通过启动第二电机16,使得往复丝杆12旋转,使得螺纹套管11在导向套管14以及固定杆15的作用下往复运动,从而使得除尘刷10进行竖直方向上的往复运动,配合柱形广告架7的圆周运动,从而使得柱形广告架7外侧的灰尘和锈迹得到清除,清除下的灰尘以及锈迹掉落至置物板4顶端弧面的一侧,使得这些灰尘锈迹方便掉落,从而更好地延长其使用寿命。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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