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容量大会计用凭证储存夹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015459发布日期:2018-11-20 21:26阅读:324来源:国知局
一种容量大会计用凭证储存夹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会计储存夹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容量大会计用凭证储存夹。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对于大规模的企业来说,财务管理是至关重要的。在企业的正常运营过程中,通常都会产生许多报表单据。这些报表单据需要用储存夹收集,由于报表单据大小不一,现有的大会计用凭证储存夹大小统一,小的报表单据放在里面不易查找,大的报表单据不易放在里面不易查找且档案夹两边的挡板容易损坏,损坏后无法继续使用造成了很大的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容量大会计用凭证储存夹。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容量大会计用凭证储存夹,包括固定板,所述固定板的两端均固定连接有条形板,两个所述条形板的侧壁均设有凹槽,每个所述凹槽相对的内壁均设有滑槽,每个所述凹槽内设有两个活动块,两个所述活动块的两端分别位于滑槽内,所述活动块与滑槽的内壁活动连接,所述条形板的两端均设有圆腔,所述圆腔内设有螺纹杆,所述圆腔的内壁设有与螺纹杆相配合的内螺纹,所述螺纹杆的一端固定连接有转轮,所述转轮的侧壁设有橡胶套,所述橡胶套的表面设有多道防滑槽,多道所述防滑槽均匀分布在所述橡胶套的侧壁上,所述螺纹杆远离转轮的一端转动连接在活动块的侧壁上,所述活动块远离螺纹杆的一端固定连接有两个弧形块,两个所述弧形块之间设有转轴,两个所述转轴之间固定连接有面板,其中一个所述面板的侧壁固定连接有文件袋,另一个所述面板的侧壁固定连接有文件夹和固定夹,所述文件夹的内壁固定连接有干燥剂放置袋,所述干燥剂放置袋的表面均匀分布有通孔,所述固定板的侧壁固定连接有笔套。

优选地,所述文件袋内设有多个文件放置槽。

优选地,所述面板的材料为PVC塑料。

优选地,所述笔套的材料为橡胶。

优选地,所述固定夹通过双脚钉固定连接在面板的侧壁上。

本实用新型中,使用者可将规格较小的数据单放在文件夹内,较大的数据单放置在文件袋内,当长期使用后面板容易损坏,使用者可以转动转轮,转轮转动带动螺纹杆转动,螺纹杆转动带动使活动块移动,活动块移动使弧形块与转轴脱离,然后将面板取下,对面板进更换。本实用新型结构设计合理,可更换式面板可以大大减少材料的浪费,节约了资源。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容量大会计用凭证储存夹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处结构放大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容量大会计用凭证储存夹活动块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固定板、2干燥剂放置袋、3文件夹、4固定夹、5条形板、6笔套、7面板、8文件袋、9弧形块、10活动块、11转轴、12转轮、13螺纹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容量大会计用凭证储存夹,包括固定板1,固定板1的两端均固定连接有条形板5,两个条形板5的侧壁均设有凹槽,每个凹槽相对的内壁均设有滑槽,每个凹槽内设有两个活动块10,两个活动块10的两端分别位于滑槽内,活动块10与滑槽的内壁活动连接,条形板5的两端均设有圆腔,圆腔内设有螺纹杆13,圆腔的内壁设有与螺纹杆13相配合的内螺纹,当长期使用后面板7容易损坏,使用者可以转动转轮12,转轮12转动带动螺纹杆13转动,螺纹杆13的一端固定连接有转轮12,转轮12的侧壁设有橡胶套,橡胶套的表面设有多道防滑槽,多道防滑槽均匀分布在橡胶套的侧壁上,螺纹杆13远离转轮12的一端转动连接在活动块10的侧壁上,螺纹杆13转动带动使活动块10移动,活动块10远离螺纹杆13的一端固定连接有两个弧形块9,两个弧形块9之间设有转轴11,活动块10移动使弧形块9与转轴11脱离,然后将面板7取下,对面板7进更换,两个转轴11之间固定连接有面板7,其中一个面板7的侧壁固定连接有文件袋8,另一个面板7的侧壁固定连接有文件夹3和固定夹4,使用者可将规格较小的数据单放在文件夹3内,较大的数据单放置在文件袋8内,文件夹3的内壁固定连接有干燥剂放置袋2,干燥剂放置袋2的表面均匀分布有通孔,固定板1的侧壁固定连接有笔套6。

本实用新型中,文件袋8内设有多个文件放置槽,面板7的材料为PVC塑料,笔套6的材料为橡胶,固定夹4通过双脚钉固定连接在面板7的侧壁上。

本实用新型中,使用者可将规格较小的数据单放在文件夹3内,较大的数据单放置在文件袋8内,当长期使用后面板7容易损坏,使用者可以转动转轮12,转轮12转动带动螺纹杆13转动,螺纹杆13转动带动使活动块10移动,活动块10移动使弧形块9与转轴11脱离,然后将面板7取下,对面板7进更换。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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