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会计票据夹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250095发布日期:2019-03-30 09:01阅读:229来源:国知局
一种会计票据夹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文件夹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会计票据夹。



背景技术:

会计工作中经常会开具核算处理各种票据,此时最需要使用到的便是票据夹,普通的夹子例如环形针或燕尾夹虽然也可以固定住票据,但会使得放在最前面或者最后面的票据上留有票据夹的夹印,影响票据的外观,日常操作中,需要对各类票据进行整理归类,经常多次收到少量票据,用普通的夹子一次次的夹住,使用起来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会计票据夹,操作简单,紧固效果好,不会损坏票据。

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会计票据夹,包括矩形的底板,所述底板的一边设有截面呈U字型的操作板,所述操作板的一端铰接于所述底板的一角,所述操作板通过U字型开口卡扣于所述底板上,所述底板上位于所述操作板的卡扣处还设有弹性压板,所述弹性压板与所述底板之间设有间隙,所述间隙的开口宽度大于所述U字型开口的宽度。

优选的,所述弹性压板包括固定于所述底板上的支座以及倾斜设置于所述支座上的压板,所述压板的两端分别通过水平设置的转轴转动于所述支座上,所述转轴上还套设有扭簧,所述压板与所述底板之间设有所述间隙,所述操作板能够与所述压板相接触。

优选的,所述压板上位于所述间隙的内侧设有橡胶保护片,保护票据,避免留有夹印,避免票据被损坏。

优选的,所述操作板由水平设置的上板、下板以及竖直设置的连接板组成,所述上板、所述下板和所述连接板连接成U字型,所述上板和所述下板分别设置于所述底板的上下两侧,所述下板的一端通过竖直设置的转轴水平转动于所述底板的下侧,所述上板能够与所述压板相接触。

优选的,所述底板的下侧还设有弹性滚珠,所述下板上设有与所述弹性滚珠相配合的固定孔。

优选的,所述底板上沿竖直方向设有通孔,所述弹性滚珠包括滑动于所述通孔内的滚珠以及螺纹连接于所述通孔内的顶块,所述滚珠与所述顶块之间设有弹性件,可以通过转动顶块,调节弹性件的预紧力,已达到更好的紧固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操作简单,紧固效果好,不会损坏票据。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的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操作板与弹性压板配合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操作板与弹性压板分开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操作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弹性压板与底板连接处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弹性滚珠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记为:1、底板;2、操作板;20、U字型开口;3、弹性压板;30、间隙;4、支座;5、压板;6、上板;7、下板;8、连接板;9、弹性滚珠;10、固定孔;11、通孔;12、滚珠;13、顶块;14、弹性件;15、橡胶保护片。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至图5所示,为本实施例的一种会计票据夹,包括矩形的底板1,底板1的一边设有截面呈U字型的操作板2,操作板2的一端铰接于底板1的一角,操作板2通过U字型开口20卡扣于底板1上,底板1上位于操作板2的卡扣处还设有弹性压板3,弹性压板3与底板1之间设有间隙30,间隙30的开口宽度大于U字型开口20的宽度。

弹性压板3包括固定于底板1上的支座4以及倾斜设置于支座4上的压板5,压板5的两端分别通过水平设置的转轴转动于支座4上,转轴上还套设有扭簧,压板5与底板1之间设有间隙30,操作板2能够与压板5相接触。

压板5上位于间隙30的内侧设有橡胶保护片15。

操作板2由水平设置的上板6、下板7以及竖直设置的连接板8组成,上板6、下板7和连接板8连接成U字型,上板6和下板7分别设置于底板1的上下两侧,下板7的一端通过竖直设置的转轴水平转动于底板1的下侧,上板6能够与压板5相接触。

底板1的下侧还设有弹性滚珠9,下板7上设有与弹性滚珠9相配合的固定孔10。

底板1上沿竖直方向设有通孔11,弹性滚珠9包括滑动于通孔11内的滚珠12以及螺纹连接于通孔11内的顶块13,滚珠12与顶块13之间设有弹性件14。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

使用时,将票据放置在间隙30内,转动操作板2直至U字型开口20完全卡扣在弹性压板3上,上板6触碰压板5后,推动压板5下行将票据压住夹紧,下板7先推动滚珠12压缩弹性件14,至固定孔10处滚珠12弹出限位将操作板2固定住,即可将票据夹紧;取用时,只需稍用力克服弹性件14的弹力,将操作板2反向转动,压板5在扭簧的作用下复位,从间隙30处取出票据即可。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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