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书法用具技术领域,尤其涉及到一种三弦格及其使用方法。
背景技术:
汉字,又称中文字、中国字、方块字,属于表意文字的词素音节文字,是汉语的书写用文字,也被借用于书写日语、朝鲜语、韩语等语言。
规范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简化字总表》与《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形式,正式公布的简化字与传承字,也包括汉字书写的规范性。200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了规范汉字的法定地位,要求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教授规范汉字。
规范字的书写要求主要是对字型即结体或者字法的要求,那就是按字型规则来书写,而字型规则的主要一点就是尊重汉字结构,结体要正确,并不对笔法、章法和字法进行严格限定。
对于初学者来说,不易掌握汉字的结构布置,家长为了提高孩子的书写能力,往往会报一些书法班,但是,硬笔书法与规范字书写并不等同,硬笔书法对笔法、章法和字法都有要求,严重影响书写速度。由于将硬笔书法混同于硬笔规范字,一旦对硬笔书法有了强化记忆,形成了一定的习惯,这种书写习惯是书法的书写习惯,包括起笔、收笔、行笔的笔法要求到位;字法、章法在保证气息统一的情况下变化要丰富,在这种书写的惯性下,在考试和作业时,就会出现规定时间内完不成,或者手忙脚乱,仍然按照练习之前的写法进行书写,反应在卷面上就是一团乱麻,导致卷面十分不整洁。
现有技术中常见的练字格,都是为了满足书法要求而设置,无法对规范字的书写提供帮助,目前还没有针对规范字书写练习的练字格。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针对上述情况,提供一种三弦格及其使用方法,可以给初学者提供规范字书写的基准参考,从而提升规范字的书写能力。
本发明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提供一种三弦格,包括方格,以及位于方格内且与方格的竖边线平行的左弦、中弦和右弦,所述左弦、中弦和右弦将方格分成宽度相等的左边格、左中格、右中格和右边格。本方案以方格的横边线和竖边线作为外框,方格左侧边线与左弦之间为左边格,左弦与中弦之间为左中格,中弦与右弦之间为右中格,右弦与方格的右侧边之间为右边格,将左弦、中弦、右弦、左边格、左中格、右中格和右边格作为起笔、行笔和收笔位置的参考基准,使得书法练习更简单有效,让初学者更快地掌握字的结构布置。
作为优化,所述左弦、中弦和右弦为断续线。本优化方案将左弦、中弦和右弦设置为断续线,方便与书写的汉字区分,避免对书写效果产生影响。
作为优化,所述断续线包括若干间隔设置的线段,所述线段的长度为方格边线长度的1/35~1/30,相邻线段之间的间距为线段长度的1/3~1/5。本优化方案的断续线结构既方便使用者识别,又增大了断续线与书写笔画之间的区别,进一步降低了断续线对书写字的影响。
作为优化,所述左弦、中弦和右弦的线宽相等,且均小于方格边线的线宽。本优化方案的设置,更加方便使用者区分方格边线与左弦、中弦、右弦,避免找错参考基准。
作为优化,所述左弦、中弦和右弦的线宽分别为方格边线线宽的1/3。本优化方案的线宽设置进一步提高了对左弦、中弦和右弦识别的准确性,同时也可使得左弦、中弦和右弦清楚显示。
作为优化,还包括位于方格内的菱形框,所述菱形框的上顶点和下顶点均位于中弦上,左顶点位于左中格,右顶点位于右中格。本优化方案通过设置的菱形框,菱形框的四边可以为撇、捺、点、提的行笔角度提供参照依据,是字体结构布置更合理。
作为优化,菱形框上顶点与下顶点之间的距离大于左顶点与右顶点之间的距离,且左顶点与方格两横边线的垂直距离相等。本优化方案的设置使菱形框位于方格的中间位置,从而使菱形各边与多数的撇、捺角度更为相近。
作为优化,左顶点至中弦的垂直距离为左中格宽度的1/4。本优化方案的设置,使用者更方便判断左中格和右中格的中心线位置,提高书写效率和结构布置的准确性。
本方案还提供一种三弦格的使用方法,本方法以左弦、中弦、右弦、左边格、左中格、右中格和右边格为参考基准进行起笔、行笔和收笔的位置确定,以及横画行笔时的倾斜角度参考,具体包括如下方面:
(1)对于竖画在中间、包含横画且横画只有一长横的字,长横在左弦起笔,在右弦收笔;位于中间的竖画写于中弦;
(2)对于竖画在中间、包含横画且横画只有一长横和一短横的字,短横在左中格起笔,在右中格收笔;长横在左弦起笔,在右弦收笔;位于中间的竖画写于中弦;
(3)对于竖画在中间、包含横画且横画包括一长横和多短横的字,第一短横在左中格起笔,在右中格收笔;第二短横在左中格起笔,在右中格收笔,且第二短横比第一短横短;长横在左弦起笔,在右弦收笔;位于中间的竖画写于中弦。
(4)对于竖画在中间、包含横画且横画只有一短横的字,短横起笔在左弦与左中格中心线之间,收笔在右中格的中心线与右弦之间;位于中间的竖画写于中弦;
(5)对于竖画偏左且只有一竖画的字,竖画写在左中格中心线与中弦之间;对于竖画偏右且只有一竖画的字,竖画写在右中格中心线与中弦之间;
(6)对于含有两竖画或者含有一竖撇和一竖画的字,左侧的竖画或竖撇的起笔位于左中格中心线与中弦之间,右侧的竖画或竖撇写在右中格中心线与中弦之间;
(7)对于含有左撇和右捺的独体字,左撇的下端行笔至左边格,且左撇进入左边格部分的宽度小于左边格宽度的1/4;右捺行笔至右边格,且右捺进入右边格部分的宽度小于右边格宽度的1/4;
(8)对于含有左撇或右捺且无横画的独体字,左撇的下端行笔至左边格,且左撇进入左边格部分的宽度小于左边格宽度的1/4;右捺行笔至右边格,且右捺进入右边格部分的宽度小于右边格宽度的1/4;
(9)对于包围或半包围的字,外框左部的竖画位于左弦的右侧且紧靠左弦,外框右部的竖画位于右弦的左侧且紧靠右弦;
(10)对于包含厂字结构的独体字,厂的横画在中弦与左中格中心线之间起笔,在右弦收笔;
(11)对于包含戈钩结构的独体字,戈中的短横在左中格中心线起笔,在右中格中心线收笔,戈中的斜弯钩在中弦起笔,过右弦后出钩,戈中的撇画和点画的起笔均在右中格内,且撇画和点画的起笔位置位于同一竖直线上;
(12)对于重心居中、无竖画、含横画且横画只有一长横的字,长横在左弦起笔,在右弦收笔;对于重心居中、无竖画、含横画且横画包含一短横和一长横的字,长横在左弦起笔,在右弦收笔,短横在左中格起笔,在右中格收笔;
(13)对于含有辶的字,辶的点位于左中格,辶的短横和底捺在左弦起笔,且底捺的捺脚在右边格收笔;
(14)对于含有亻且为左右结构的字,亻的撇画在左中格起笔,在左边格收笔,右边部首中若含有中竖,则中竖写于右中格中心线;右边部首中若无中竖,以右中格中心线为右边部首的重心所在线;右边部首伸至左中格部分的宽度不大于伸至右边格部分的宽度;
(15)对于含有亻且为左中右结构的字,亻的撇画在左中格起笔,在左边格收笔,中间部首以中弦为重心所在线布置结构。
作为优化,对于竖画在中间、包含横画且横画包括一长横和多短横的字,第二短横的竖直投影位于第一短横的竖直投影范围内。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通过左弦、中弦和右弦将方格分成宽度相等的左边格、左中格、右中格和右边格,给起笔、行笔和收笔提供位置参考,让练习者有章可循,有利于提高初学者对字体结构的布置能力,提高规范字书写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三弦格结构示意图;
图2为竖画在中间、包含横画且横画只有一长横的字占格示意图;
图3为竖画在中间、包含横画且横画只有一长横和一短横的字占格示意图;
图4为竖画在中间、包含横画且横画包括一长横和多短横的字占格示意图;
图5为竖画在中间、包含横画且横画只有一短横的字占格示意图;
图6为竖画不在中间且只有一竖画的字占格示意图;
图7为含有两竖画或者含有一竖撇和一竖画的字占格示意图;
图8为含有左撇和右捺的独体字占格示意图;
图9为在撇画上有笔画穿过的字占格示意图;
图10为包围或半包围的字占格示意图;
图11为包含厂字结构的独体字占格示意图;
图12为包含戈钩结构的独体字占格示意图;
图13为重心居中、无竖画、含横画且横画只有一长横的字占格示意图;
图14为重心居中、无竖画、含横画且横画包含一短横和一长横的字占格示意图;
图15为含有左撇或右捺且无横画的独体字占格示意图;
图16为含有辶的字占格示意图;
图17为对于含有亻且为左右结构、右边部首中含有中竖的字占格示意图;
图18为对于含有亻且为左右结构、右边部首中无中竖的字占格示意图;
图19为含有亻且为左中右结构的字占格示意图;
图中所示:
1、左弦,2、左边格,3、左中格,4、中弦,5、右中格,6、右边格,7、竖边线,8、右弦,9、菱形框,10、矩形框,11、横杆,12、螺杆,13、螺套,14、纵向滑槽,15、滑块,16、横向滑槽,17、弹性绳。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清楚说明本方案的技术特点,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对本方案进行阐述。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一般左为上,所以,右边让左边。作为字来说,我们右边面是字的左边,我们左边是字的右边,为了方便,我们把人的右边也作为字的右边,人的左边作为字的左边。所以,作为字的左右部首来讲,左让右。对于汉字中的横画,将两端超出其他部分的横称为长横,且在同一个汉字中,长横只有一个,其余横画则称为短横。
如图1所示一种三弦格,包括正方形的方格,以及位于方格内且与方格的竖边线7平行的左弦1、中弦4和右弦8,所述左弦、中弦和右弦将方格分成宽度相等的左边格2、左中格3、右中格5和右边格6,方格左侧边线与左弦之间为左边格,左弦与中弦之间为左中格,中弦与右弦之间为右中格,右弦与方格的右侧边之间为右边格。
为了方便区分,本实施的左弦、中弦和右弦为断续线,断续线包括若干间隔设置的线段,所述线段的长度为方格边线长度的1/35~1/30,相邻线段之间的间距为线段长度的1/3~1/5。左弦、中弦和右弦的线宽相等,且均小于方格边线的线宽,作为优选方案,左弦、中弦和右弦的线宽分别为方格边线线宽的1/3。
本实施例还包括位于方格中心位置的菱形框,菱形框的对角线交点与方格的对角线交点重合,菱形框的上顶点和下顶点均位于中弦上,左顶点位于左中格,右顶点位于右中格。菱形框上顶点与下顶点之间的距离大于左顶点与右顶点之间的距离,且左顶点与方格两横边线的垂直距离相等,左顶点至中弦的垂直距离为左中格宽度的1/4。菱形框的各边也采用断续线。
本实施三弦格使用时,以左弦、中弦、右弦、左边格、左中格、右中格和右边格为参考基准进行起笔、行笔和收笔的位置确定,由于汉字结构中横画左低右高,利用左弦、中弦、右弦给横画的行笔方向提供参照基准,具体包括如下方面:
1、对于竖画在中间、包含横画且横画只有一长横的字,如图2所示,长横在左弦起笔,向右上行笔,在右弦收笔,使长横左低右高;位于中间的竖画写于中弦。
2、对于竖画在中间、包含横画且横画只有一长横和一短横的字,如图3所示,短横在左中格起笔,向右上行笔,在右中格收笔,使短横左低右高;长横在左弦起笔,向右上行笔,在右弦收笔,使长横左低右高;位于中间的竖画写于中弦。
3、对于竖画在中间、包含横画且横画包括一长横和多短横的字,如图4所示,最上方的横画为第一短横,第一短横在左中格起笔,向右上行笔,在右中格收笔;由上往下数第二横画为第二短横,第二短横在左中格起笔,向右上行笔,在右中格收笔,且第二短横比第一短横短,第二短横的竖直投影位于第一短横的竖直投影范围内,即第二短横的两端均不超出第一短横短的两端;长横在左弦起笔,向右上行笔,在右弦收笔;位于中间的竖画写于中弦。
4、对于竖画在中间、包含横画且横画只有一短横的字,如图5所示,短横起笔在左弦与左中格中心线之间,收笔在右中格的中心线与右弦之间;位于中间的竖画写于中弦,该类结构的字还包括币、乐等。
5、竖画不在中间的情况,如图6所示,对于竖画偏左且只有一竖画的字,竖画写在左中格中心线与中弦之间;对于竖画偏右且只有一竖画的字,竖画写在右中格中心线与中弦之间。
6、对于含有两竖画或者含有一竖撇和一竖画的字,如图7所示,左侧的竖画或竖撇的起笔位于左中格中心线与中弦之间,右侧的竖画或竖撇写在右中格中心线与中弦之间。
7、对于含有左撇和右捺的独体字,如图8所示,左撇的下端行笔至左边格,且左撇进入左边格部分的宽度小于左边格宽度的1/4;右捺的捺脚行笔至右边格,且右捺进入右边格部分的宽度小于右边格宽度的1/4;在撇画上有笔画穿过的,一般撇画为竖撇,如图9所示,竖撇的起笔在中弦。
8、对于含有左撇或右捺且无横画的独体字,如图15所示,左撇的下端行笔至左边格,且左撇进入左边格部分的宽度小于左边格宽度的1/4;右捺的捺脚行笔至右边格,且右捺进入右边格部分的宽度小于右边格宽度的1/4。
9、对于包围或半包围的字,如图10所示,外框左部的竖画位于左弦的右侧且紧靠左弦,外框右部的竖画位于右弦的左侧且紧靠右弦。
10、对于包含厂字结构的独体字,如图11所示,厂的横画在中弦与左中格中心线之间起笔,在右弦收笔。
11、对于包含戈钩结构的独体字,如图12所示,戈中的短横在左中格中心线起笔,右上行笔,在右中格中心线收笔,戈中的斜弯钩在中弦起笔,过右弦后出钩,戈中的撇画和点画的起笔均在右中格内,且撇画和点画的起笔位置位于同一竖直线上。
12、对于重心居中、无竖画、含横画且横画只有一长横的字,如图13所示,长横在左弦起笔,在右弦收笔;对于重心居中、无竖画、含横画且横画包含一短横和一长横的字,如图14所示,长横在左弦起笔,在右弦收笔,短横在左中格起笔,在右中格收笔。
13、对于含有辶的字,如图16所示,辶的点位于左中格,辶的短横和底捺在左弦起笔,且底捺的捺脚在右边格收笔。
14、对于含有亻且为左右结构的字,亻的撇画在左中格起笔,在左边格收笔,右边部首中若含有中竖,如图17所示,则中竖写于右中格中心线,右边部首的其他笔画以右中格中心线对称书写;右边部首中若无中竖,如图18所示,以右中格中心线为右边部首的重心所在线;右边部首伸至左中格部分的宽度不大于伸至右边格部分的宽度。
15、对于含有亻且为左中右结构的字,如图19所示,亻的撇画在左中格起笔,在左边格收笔,中间部首以中弦为重心所在线布置结构。
在利用本发明的三弦格进行书写时,所有横画向右上行笔,以中弦为参照基准,横画与中弦夹角为88°~90°。在含有亻的左右结构中,右边的部首笔画可穿插至左边部首,左边的部首不可插入右边部首内,即右边的部首笔画可穿插至亻所在的左中格,亻不可插入至右中格,且右边部首插入左侧的部分的长度不大于右侧出右弦的部分的长度。
本实施例将汉字进行分类,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进行规范字练习时,可根据本实施的分类进行汉字书写,先将本说明书附图中未列举的汉字归入到所分类别中,然后按照本发明的使用方法进行书写即可。
当然,上述说明也并不仅限于上述举例,本发明未经描述的技术特征可以通过或采用现有技术实现,在此不再赘述;以上实施例及附图仅用于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并非是对本发明的限制,参照优选的实施方式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发明的实质范围内所做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都不脱离本发明的宗旨,也应属于本发明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