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幕亮度调节方法及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513478阅读:373来源:国知局
屏幕亮度调节方法及装置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屏幕亮度调节方法及装置,包括:接收亮度调节指令并调节屏幕亮度值;将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和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作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结合在先构建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的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利用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重构新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当环境光的光感值发生变化时,根据新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自动调节屏幕亮度。本发明提出的屏幕亮度调节方法及装置,能够根据不同用户需要来进行自动亮度调节,以满足特定用户的亮度需求。
【专利说明】
屏幕亮度调节方法及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屏幕控制技术领域,特别是指一种屏幕亮度调节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0002]随着智能终端在人类生活中的广泛普及,大多数现代人在一天中使用智能终端的时间至少超过10小时。在使用智能终端时,环境光对观看屏幕的影响很大,在环境光过亮而屏幕光过暗时,将很难看清屏幕显示的内容,而当环境光过暗而屏幕光过亮时,会对眼睛造成强烈的刺激感。
[0003]目前市面上的智能手机,通常具备根据环境光自动调节屏幕亮度的功能;但是,在使用自动调节亮度功能时,用户只能忍受厂家预先设置的算法,对于不同环境光的光感值(lux),屏幕亮度设置有与其对应的亮度值;由于每个用户的习惯、视力等的不同,对于预设的屏幕亮度值,有些用户可能觉得此时的亮度过高或过低,只能关闭自动调节模式转而进行手动调节亮度;但是,手动调节的亮度将会维持在该特定值,若环境光发生变化,还需要再进行二次手动调节,或者再次打开自动亮度调节模式,使用起来十分不便。

【发明内容】

[0004]有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种屏幕亮度调节方法及装置,能够根据不同用户需要来进行自动亮度调节,以满足特定用户的亮度需求。
[0005]基于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的屏幕亮度调节方法,包括:
[0006]接收亮度调节指令并调节屏幕亮度值;
[0007]将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和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作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结合在先构建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的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
[0008]利用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重构新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
[0009]当环境光的光感值发生变化时,根据新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自动调节屏幕亮度。
[0010]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接收亮度调节指令并调节屏幕亮度值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0011]判断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是否超出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相关联的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
[0012]若否,则保持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
[0013]若是,则发出已超出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提示,并判断是否接收到确定改变亮度值指令;
[0014]若接收到确定改变亮度值指令,则保持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
[0015]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判断是否接收到确定改变亮度值指令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0016]若接收到不改变亮度值指令,则返回在先的自动调节屏幕亮度值并保持;
[0017]或者,若接收到不改变亮度值指令,且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大于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最大值,则将屏幕亮度值调节为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最大值;
[0018]若接收到不改变亮度值指令,且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小于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最小值,则将屏幕亮度值调节为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最小值。
[0019]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的步骤之前还包括:
[0020]判断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是否低于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光感值低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的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所对应的屏幕亮度值;
[0021]若是,则将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光感值低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且屏幕亮度值高于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的所有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所对应的屏幕亮度值均修改为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
[0022]若否,则直接将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和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作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添加到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
[0023]和/或,判断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是否高于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光感值高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的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所对应的屏幕亮度值;
[0024]若是,则将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光感值高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且屏幕亮度值低于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的所有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所对应的屏幕亮度值均修改为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
[0025]若否,则直接将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和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作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添加到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
[0026]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的步骤之前还包括:
[0027]判断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是否超出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相关联的第二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
[0028]若是,则判定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为伪数据,将其排除在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之外,并返回在先的自动调节屏幕亮度值并保持;
[0029]若否,则直接将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和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作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添加到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
[0030]本发明的另一方面还提供了一种屏幕亮度调节装置,包括:
[0031]指令接收模块,用于接收亮度调节指令;
[0032]亮度调节模块,用于根据亮度调节指令,调节屏幕亮度值;
[0033]亮度调节参量数组构成模块,用于将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和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作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结合在先构建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的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
[0034]亮度自动调节函数重构模块,用于利用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重构新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
[0035]亮度自动调节模块,当环境光的光感值发生变化时,用于根据新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自动调节屏幕亮度。
[0036]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装置还包括超限判断模块和提示模块;
[0037]所述超限判断模块,用于判断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是否超出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相关联的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
[0038]若否,则所述亮度调节模块还用于保持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
[0039]若是,则所述提示模块用于发出已超出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提示,且所述指令接收模块还用于判断是否接收到确定改变亮度值指令;
[0040]若接收到确定改变亮度值指令,则所述亮度调节模块还用于保持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
[0041]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若所述指令接收模块接收到不改变亮度值指令,则所述亮度调节模块还用于返回在先的自动调节屏幕亮度值并保持;
[0042]或者,若所述指令接收模块接收到不改变亮度值指令,且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大于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最大值,则所述亮度调节模块还用于将屏幕亮度值调节为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最大值;
[0043]若所述指令接收模块接收到不改变亮度值指令,且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小于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最小值,则所述亮度调节模块还用于将屏幕亮度值调节为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最小值。
[0044]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亮度调节参量数组构成模块,还用于:
[0045]判断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是否低于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光感值低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的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所对应的屏幕亮度值;
[0046]若是,则将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光感值低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且屏幕亮度值高于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的所有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所对应的屏幕亮度值均修改为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
[0047]若否,则直接将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和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作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添加到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
[0048]和/或,判断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是否高于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光感值高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的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所对应的屏幕亮度值;
[0049]若是,则将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光感值高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且屏幕亮度值低于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的所有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所对应的屏幕亮度值均修改为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
[0050]若否,则直接将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和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作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添加到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
[0051]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装置还包括超限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是否超出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相关联的第二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
[0052]若是,则所述亮度调节参量数组构成模块还用于判定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为伪数据,并将其排除在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之外,且所述亮度调节模块还用于返回在先的自动调节屏幕亮度值并保持;
[0053]若否,则所述亮度调节参量数组构成模块还用于直接将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和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作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添加到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
[0054]从上面所述可以看出,本发明提供的屏幕亮度调节方法及装置,通过将用户自己进行手动调节的屏幕亮度值以及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作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并将其与在先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一起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用于构建新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从而在下一次环境光的光感值发生变化时,能够根据重构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自动调节屏幕亮度值,而该自动调节的屏幕亮度值,因为是根据重构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得到的,从而能够更加贴近用户的使用习惯,用户则无需再重新对屏幕亮度值进行调节。采用这种方式进行屏幕亮度调节,使得每个用户所使用的智能终端都能根据用户的使用习惯、对光线的敏感度等方面来设置亮度自动调节函数,而不用每个用户都使用同一种智能终端初始预设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使用户在新的自动调节亮度模式下使用智能终端能更加舒服。
【附图说明】
[0055]图1为本发明提供的屏幕亮度调节方法的一个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0056]图2为本发明提供的屏幕亮度调节方法的另一个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0057]图3为本发明提供的屏幕亮度调节装置实施例的模块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58]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并参照附图,对本发明进一步详细说明。
[0059]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实施例中所有使用“第一”和“第二”的表述均是为了区分两个相同名称非相同的实体或者非相同的参量,可见“第一” “第二”仅为了表述的方便,不应理解为对本发明实施例的限定,后续实施例对此不再一一说明。
[0060]本发明的第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能够根据不同用户需要来进行自动亮度调节的屏幕亮度调节方法,如图1所示,为本发明提供的屏幕亮度调节方法的一个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0061]所述屏幕亮度调节方法,包括:
[0062]步骤101:接收亮度调节指令并调节屏幕亮度值;所述亮度调节指令可以是用户通过按压亮度调节按键发出的,或者通过在触摸屏上进行触摸滑动等手势来发出的,接收该亮度调节指令的部件则相应的可以是智能终端的亮度调节按键或触摸屏;
[0063]步骤102:将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和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作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结合在先构建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的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
[0064]其中,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是指,当用户停止调节亮度的动作后,此时的屏幕亮度值,判断用户停止调节亮度的方法可以是通过判断接收亮度调节指令的部件(按键、触摸屏等)是否在预设时长(例如2s?5s)内接收到新的亮度调节指令,若没有接收到,则判定为调节完成;所述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可以通过设置在智能终端的适当位置或设置在智能终端周围的适当位置的能够采集环境光亮度的器件来采集,例如设置在智能手机上的光传感器;
[0065]步骤103:利用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重构新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
[0066]步骤104:当环境光的光感值发生变化时,根据新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自动调节屏幕亮度。
[0067]从上述实施例中可以看出,本发明提供的屏幕亮度调节方法,通过将用户自己进行手动调节的屏幕亮度值以及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作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并将其与在先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一起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用于构建新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从而在下一次环境光的光感值发生变化时,能够根据重构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自动调节屏幕亮度值,而该自动调节的屏幕亮度值,因为是根据重构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得到的,从而能够更加贴近用户的使用习惯,用户则无需再重新对屏幕亮度值进行调节。采用这种方式进行屏幕亮度调节,使得每个用户所使用的智能终端都能根据用户的使用习惯、对光线的敏感度等方面来设置亮度自动调节函数,而不用每个用户都使用同一种智能终端初始预设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使用户在新的自动调节亮度模式下使用智能终端能更加舒服。
[0068]可选的,所述接收亮度调节指令并调节屏幕亮度值的步骤101之前可以包括开机步骤,即在初始状态下,智能终端首先获取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并根据初始亮度自动调节函数,自动调节屏幕亮度值;此时,若用户觉得根据亮度自动调节函数得到的初始自动调节屏幕亮度值不适于自己的使用,即可开始手动调节亮度。
[0069]通常的智能终端,特别是手机,在出厂时,预先设置了亮度调节参量中光感值和屏幕亮度值的对应关系,也指定了最大值和最小值,根据屏幕参数等,给出一组由亮度调节参量构成的初始亮度调节参量数组,比如:{[0,O],[100,10], [300,20], [1000, 150], [9999,256]},该初始亮度调节参量数组包含了 5个亮度调节参量,其中,前一数字表示光感值,后一数字表示屏幕亮度值。在上述实施例中,若为智能终端第一次使用时,则所述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和在先亮度自动调节函数分别为初始亮度调节参量数组和初始亮度自动调节函数。
[0070]而当用户对屏幕亮度值进行了手动调节后,得到一个新的亮度调节参量,例如[500, 120],而在构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时,则直接将该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添加到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的适当位置,即可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0,O],[100,10], [300,20], [500,120], [1000,150], [9999, 256]};根据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即可重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
[0071]在重构完成新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将其保存并将系统服务层中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的提取路径进行修改,即可在下次自动调节亮度时采用新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并且,还可以根据上述实施例的方法,在下一次手动调节亮度,根据再次调节的屏幕亮度值,对亮度自动调节函数进行再次重构。
[0072]可选的,所述亮度自动调节函数可采用sp line函数进行构建。
[0073]sp line函数,是指一类分段(片)光滑、并且在各段交接处也有一定光滑性的函数,也称样条函数。样条一词来源于工程绘图人员为了将一些指定点连接成一条光顺曲线所使用的工具,即富有弹性的细木条或薄钢条。由这样的样条形成的曲线在连接点处具有连续的坡度与曲率。分段低次多项式、在分段处具有一定光滑性的函数插值就是模拟以上原理发展起来的,它克服了高次多项式插值可能出现的振荡现象,具有较好的数值稳定性和收敛性,由这种插值过程产生的函数就是多项式样条函数。
[0074]sp line函数的构建方法可以根据现有技术来完成,在此不再赘述。
[0075]进一步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接收亮度调节指令并调节屏幕亮度值的步骤101之后还包括:
[0076]判断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是否超出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相关联的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这里,所述的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是预先设定的,针对每一个光感值设置的一个屏幕亮度值的合理调节范围,该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内的所有屏幕亮度值被认为是在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下的较好的屏幕亮度值,其确定的依据可以是对于视力的保护,或者对于屏幕显示效果的考量;
[0077]若否,即认为该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合理,则保持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
[0078]若是,即认为该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不合理,则发出已超出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提示,用于提醒用户该屏幕调节值已超过了合理范围,并可给出是否确定改变亮度值的提示,接着判断是否接收到确定改变亮度值指令;
[0079]若接收到确定改变亮度值指令,表示用户认为该屏幕亮度值确实是自己需要调节的屏幕亮度值,则保持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
[0080]通过上述实施例的设计,使得当用户将屏幕亮度值调节到不合理的范围时,提示用户该屏幕亮度值不合理,从而起到警示作用,也是基于对用户视力或体验方面的考量,若用户坚持该屏幕亮度值,则尊重用户意愿,以该屏幕亮度值作为用户希望使用的屏幕亮度值。
[0081]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之上,更进一步的,所述判断是否接收到确定改变亮度值指令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0082]若接收到不改变亮度值指令,表示用户不想使用系统认为不合理的屏幕亮度值,则返回在先的自动调节屏幕亮度值并保持;
[0083]或者,较佳的,若接收到不改变亮度值指令,且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大于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最大值(表示用户想要调亮屏幕),则将屏幕亮度值调节为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最大值;
[0084]若接收到不改变亮度值指令,且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小于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最小值(表示用户想要调暗屏幕),则将屏幕亮度值调节为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最小值。
[0085]通过上述实施例的设计,使得当用户将屏幕亮度值调节到不合理的范围而通过提示后决定不使用不合理的屏幕亮度值时,可返回原先的自动调节屏幕亮度值并保持;较佳的,为了达到较好的使用效果,可以将屏幕亮度值调节到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端点值,从而一方面达到了调节屏幕亮度值的效果,又保证了该屏幕亮度值在合理范围内。
[0086]由于用户对屏幕亮度值的调节,可能出现不合理的屏幕亮度值或者合理到屏幕亮度值较大或较小,这样的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构成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可能会出现,光感值比新的亮度调节参量的光感值低的亮度调节参量的屏幕亮度值比新的亮度调节参量的屏幕亮度值高,或者,光感值比新的亮度调节参量的光感值高的亮度调节参量的屏幕亮度值比新的亮度调节参量的屏幕亮度值低的不合理情况,而这种现象将会导致在利用新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进行自动调节时,屏幕亮度值会忽高忽低。
[0087]因此,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之上,再进一步的,所述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的步骤102之前还包括:
[0088]判断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是否低于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光感值低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的初始亮度调节参量所对应的屏幕亮度值;
[0089]若是,则将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光感值低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且屏幕亮度值高于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的所有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所对应的屏幕亮度值均修改为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
[0090]若否,则直接将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和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作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添加到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
[0091]和/或,判断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是否高于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光感值高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的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所对应的屏幕亮度值;
[0092]若是,则将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光感值高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且屏幕亮度值低于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的所有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所对应的屏幕亮度值均修改为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
[0093]若否,则直接将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和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作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添加到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
[0094]通过上述方法,将用户明确或默认合理的新的亮度调节参量作为标准,将与其矛盾的其他在先的亮度调节参量中的屏幕亮度值调节为一致,从而消除屏幕在利用新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进行自动调节时,屏幕亮度值会忽高忽低的问题。
[0095]此外,在与上述实施例并行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的步骤102之前还包括:
[0096]判断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是否超出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相关联的第二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该第二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可以与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相同,且设置方式和依据也可参照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设置;若不同时,可参照其他依据进行设定,例如,将排在新的亮度调节参量的位置前后的亮度调节参量(即光感值小于新的亮度调节参量的光感值的且最接近新的亮度调节参量的亮度调节参量,以及,光感值大于新的亮度调节参量的光感值的且最接近新的亮度调节参量的亮度调节参量)的屏幕亮度值作为该第二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两个端点;
[0097]若是,则判定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为伪数据(即不合理的数据),将其排除在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之外,并返回在先的自动调节屏幕亮度值并保持;
[0098]若否,则直接将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和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作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添加到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
[0099]通过上述实施例,直接采用简单的方法排除不合理数据,从而保证新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的合理性。
[0100]下面参照图2,介绍本发明提供的屏幕亮度调节方法的另一个实施例。
[0101]所述屏幕亮度调节方法,包括:
[0102]步骤201:获取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
[0103]步骤202:根据在先亮度自动调节函数,自动调节屏幕亮度值;
[0104]步骤203:接收亮度调节指令并重新调节屏幕亮度值;
[0105]步骤204:判断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是否超出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相关联的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
[0106]步骤205:若否,则保持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
[0107]步骤206:若是,则发出已超出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提示;
[0108]步骤207:判断是否接收到确定改变亮度值指令;
[0109]步骤208:若接收到确定改变亮度值指令,则保持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
[0110]步骤209:若接收到不改变亮度值指令,判断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与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关系;
[0111]步骤210:若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大于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最大值,则将屏幕亮度值调节为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最大值;
[0112]步骤211:若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小于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最小值,则将屏幕亮度值调节为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最小值;
[0113]步骤212:记录调节完成的屏蒂壳度值;
[0114]步骤213:判断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是否低于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光感值低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的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所对应的屏幕亮度值;
[0115]步骤214:若是,则将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光感值低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且屏幕亮度值高于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的所有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所对应的屏幕亮度值均修改为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
[0116]步骤215:若否,则直接将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和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作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添加到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用于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
[0117]步骤216:判断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是否高于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光感值高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的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所对应的屏幕亮度值;
[0118]步骤217:若是,则将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光感值高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且屏幕亮度值低于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的所有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所对应的屏幕亮度值均修改为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
[0119]步骤218:若否,则直接将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和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作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添加到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用于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
[0120]步骤219:将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和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作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结合在先构建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的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
[0121]步骤220:利用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重构新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
[0122]步骤221:当环境光的光感值发生变化时,根据新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自动调节屏幕亮度。
[0123]从上述实施例中可以看出,本发明提供的屏幕亮度调节方法,通过将用户自己进行手动调节的屏幕亮度值以及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作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并将其与在先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一起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用于构建新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从而在下一次环境光的光感值发生变化时,能够根据重构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自动调节屏幕亮度值,而该自动调节的屏幕亮度值,因为是根据重构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得到的,从而能够更加贴近用户的使用习惯,用户则无需再重新对屏幕亮度值进行调节。采用这种方式进行屏幕亮度调节,使得每个用户所使用的智能终端都能根据用户的使用习惯、对光线的敏感度等方面来设置亮度自动调节函数,而不用每个用户都使用同一种智能终端初始预设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使用户在新的自动调节亮度模式下使用智能终端能更加舒服。此外,还增加了不合理的屏幕亮度值的判断与提醒,并根据用户需求进行了参数重配置和重调整,使得最终得到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能够更好地满足用户需求。
[0124]本发明的第二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屏幕亮度调节装置,如图3所示,为本发明提供的屏幕亮度调节装置实施例的模块结构示意图。
[0125]所述屏幕亮度调节装置,包括:
[0126]指令接收模块301,用于接收亮度调节指令;所述亮度调节指令可以是用户通过按压亮度调节按键发出的,或者通过在触摸屏上进行触摸滑动等手势来发出的,所述指令接收模块301则相应的可以是智能终端的亮度调节按键或触摸屏及其外围配置电路等;
[0127]亮度调节模块302,用于根据亮度调节指令,调节屏幕亮度值;
[0128]亮度调节参量数组构成模块303,用于将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和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作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结合在先构建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的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
[0129]其中,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是指,当用户停止调节亮度的动作后,此时的屏幕亮度值,判断用户停止调节亮度的方法可以是通过判断接收亮度调节指令的部件(按键、触摸屏等)是否在预设时长(例如2s?5s)内接收到新的亮度调节指令,若没有接收到,则判定为调节完成;所述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可以通过设置在智能终端的适当位置或设置在智能终端周围的适当位置的能够采集环境光亮度的器件来采集,例如设置在智能手机上的光传感器;
[0130]亮度自动调节函数重构模块304,用于利用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重构新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
[0131]亮度自动调节模块305,当环境光的光感值发生变化时,用于根据新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自动调节屏幕亮度。
[0132]从上述实施例中可以看出,本发明提供的屏幕亮度调节装置,通过将用户自己进行手动调节的屏幕亮度值以及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作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并将其与在先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一起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用于构建新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从而在下一次环境光的光感值发生变化时,能够根据重构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自动调节屏幕亮度值,而该自动调节的屏幕亮度值,因为是根据重构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得到的,从而能够更加贴近用户的使用习惯,用户则无需再重新对屏幕亮度值进行调节。采用这种方式进行屏幕亮度调节,使得每个用户所使用的智能终端都能根据用户的使用习惯、对光线的敏感度等方面来设置亮度自动调节函数,而不用每个用户都使用同一种智能终端初始预设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使用户在新的自动调节亮度模式下使用智能终端能更加舒服。
[0133]进一步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的装置还包括超限判断模块306和提示模块307 ;
[0134]所述超限判断模块306,用于判断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是否超出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相关联的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这里,所述的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是预先设定的,针对每一个光感值设置的一个屏幕亮度值的合理调节范围,该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内的所有屏幕亮度值被认为是在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下的较好的屏幕亮度值,其确定的依据可以是对于视力的保护,或者对于屏幕显示效果的考量;
[0135]若否,即认为该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合理,则所述亮度调节模块302还用于保持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
[0136]若是,即认为该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不合理,则所述提示模块307用于发出已超出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提示,且所述指令接收模块301还用于判断是否接收到确定改变亮度值指令;
[0137]若接收到确定改变亮度值指令,表示用户认为该屏幕亮度值确实是自己需要调节的屏幕亮度值,则所述亮度调节模块302还用于保持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
[0138]通过上述实施例的设计,使得当用户将屏幕亮度值调节到不合理的范围时,提示用户该屏幕亮度值不合理,从而起到警示作用,也是基于对用户视力或体验方面的考量,若用户坚持该屏幕亮度值,则尊重用户意愿,以该屏幕亮度值作为用户希望使用的屏幕亮度值。
[0139]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之上,更进一步的,若所述指令接收模块301接收到不改变亮度值指令,表示用户不想使用系统认为不合理的屏幕亮度值,则所述亮度调节模块302还用于返回在先的自动调节屏幕亮度值并保持;
[0140]或者,较佳的,若所述指令接收模块301接收到不改变亮度值指令,且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大于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最大值(表示用户想要调亮屏幕),则所述亮度调节模块302还用于将屏幕亮度值调节为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最大值;
[0141]若所述指令接收模块301接收到不改变亮度值指令,且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小于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最小值(表示用户想要调暗屏幕),则所述亮度调节模块302还用于将屏幕亮度值调节为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最小值。
[0142]通过上述实施例的设计,使得当用户将屏幕亮度值调节到不合理的范围而通过提示后决定不使用不合理的屏幕亮度值时,可返回原先的自动调节屏幕亮度值并保持;较佳的,为了达到较好的使用效果,可以将屏幕亮度值调节到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端点值,从而一方面达到了调节屏幕亮度值的效果,又保证了该屏幕亮度值在合理范围内。
[0143]由于用户对屏幕亮度值的调节,可能出现不合理的屏幕亮度值或者合理到屏幕亮度值较大或较小,这样的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构成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可能会出现,光感值比新的亮度调节参量的光感值低的亮度调节参量的屏幕亮度值比新的亮度调节参量的屏幕亮度值高,或者,光感值比新的亮度调节参量的光感值高的亮度调节参量的屏幕亮度值比新的亮度调节参量的屏幕亮度值低的不合理情况,而这种现象将会导致在利用新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进行自动调节时,屏幕亮度值会忽高忽低。
[0144]因此,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之上,再进一步的,所述亮度调节参量数组构成模块303,还用于:
[0145]判断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是否低于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光感值低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的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所对应的屏幕亮度值;
[0146]若是,则将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光感值低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且屏幕亮度值高于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的所有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所对应的屏幕亮度值均修改为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
[0147]若否,则直接将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和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作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添加到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
[0148]和/或,判断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是否高于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光感值高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的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所对应的屏幕亮度值;
[0149]若是,则将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光感值高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且屏幕亮度值低于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的所有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所对应的屏幕亮度值均修改为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
[0150]若否,则直接将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和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作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添加到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
[0151]通过上述方法,将用户明确或默认合理的新的亮度调节参量作为标准,将与其矛盾的其他在先的亮度调节参量中的屏幕亮度值调节为一致,从而消除屏幕在利用新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进行自动调节时,屏幕亮度值会忽高忽低的问题。
[0152]此外,在与上述实施例并行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的装置还包括超限判断模块306,用于判断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是否超出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相关联的第二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该第二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可以与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相同,且设置方式和依据也可参照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设置;若不同时,可参照其他依据进行设定,例如,将排在新的亮度调节参量的位置前后的亮度调节参量(即光感值小于新的亮度调节参量的光感值的且最接近新的亮度调节参量的亮度调节参量,以及,光感值大于新的亮度调节参量的光感值的且最接近新的亮度调节参量的亮度调节参量)的屏幕亮度值作为该第二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两个端点;
[0153]若是,则所述亮度调节参量数组构成模块303还用于判定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为伪数据(即不合理的数据),并将其排除在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之外,且所述亮度调节模块302还用于返回在先的自动调节屏幕亮度值并保持;
[0154]若否,则所述亮度调节参量数组构成模块303还用于直接将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和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作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添加到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
[0155]通过上述实施例,直接采用简单的方法排除不合理数据,从而保证新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的合理性。
[0156]下面结合参照图2,介绍本发明提供的屏幕亮度调节装置如何应用于所述屏幕亮度调节方法。
[0157]所述屏幕亮度调节方法,包括:
[0158]步骤201:光感值获取模块308获取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
[0159]步骤202:亮度调节模块302根据在先亮度自动调节函数,自动调节屏幕亮度值;
[0160]步骤203:指令接收模块301接收亮度调节指令,且亮度调节模块302重新调节屏幕亮度值;
[0161]步骤204:超限判断模块306判断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是否超出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相关联的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
[0162]步骤205:若否,则亮度调节模块302保持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
[0163]步骤206:若是,则提示模块307发出已超出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提示;
[0164]步骤207:指令接收模块301判断是否接收到确定改变亮度值指令;
[0165]步骤208:若接收到确定改变亮度值指令,则亮度调节模块302保持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
[0166]步骤209:若接收到不改变亮度值指令,亮度值关系判断模块309判断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与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关系;
[0167]步骤210:若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大于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最大值,则亮度调节模块302将屏幕亮度值调节为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最大值;
[0168]步骤211:若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小于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最小值,则亮度调节模块302将屏幕亮度值调节为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最小值;
[0169]步骤212:亮度调节参量数组构成模块303记录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
[0170]步骤213:亮度调节参量数组构成模块303判断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是否低于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光感值低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的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所对应的屏幕亮度值;
[0171]步骤214:若是,则亮度调节参量数组构成模块303将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光感值低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且屏幕亮度值高于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的所有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所对应的屏幕亮度值均修改为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
[0172]步骤215:若否,则亮度调节参量数组构成模块303直接将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和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作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添加到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用于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
[0173]步骤216:亮度调节参量数组构成模块303判断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是否高于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光感值高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的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所对应的屏幕亮度值;
[0174]步骤217:若是,则亮度调节参量数组构成模块303将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光感值高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且屏幕亮度值低于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的所有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所对应的屏幕亮度值均修改为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
[0175]步骤218:若否,则亮度调节参量数组构成模块303直接将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和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作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添加到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用于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
[0176]步骤219:将亮度调节参量数组构成模块303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和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作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结合在先构建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的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
[0177]步骤220:亮度自动调节函数重构模块304利用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重构新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
[0178]步骤221:当环境光的光感值发生变化时,亮度自动调节模块305根据新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自动调节屏幕亮度。
[0179]从上述实施例中可以看出,本发明提供的屏幕亮度调节方法,通过将用户自己进行手动调节的屏幕亮度值以及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作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并将其与在先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一起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用于构建新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从而在下一次环境光的光感值发生变化时,能够根据重构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自动调节屏幕亮度值,而该自动调节的屏幕亮度值,因为是根据重构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得到的,从而能够更加贴近用户的使用习惯,用户则无需再重新对屏幕亮度值进行调节。采用这种方式进行屏幕亮度调节,使得每个用户所使用的智能终端都能根据用户的使用习惯、对光线的敏感度等方面来设置亮度自动调节函数,而不用每个用户都使用同一种智能终端初始预设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使用户在新的自动调节亮度模式下使用智能终端能更加舒服。此外,还增加了不合理的屏幕亮度值的判断与提醒,并根据用户需求进行了参数重配置和重调整,使得最终得到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能够更好地满足用户需求。
[0180]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以上任何实施例的讨论仅为示例性的,并非旨在暗示本公开的范围(包括权利要求)被限于这些例子;在本发明的思路下,以上实施例或者不同实施例中的技术特征之间也可以进行组合,并存在如上所述的本发明的不同方面的许多其它变化,为了简明它们没有在细节中提供。因此,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省略、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屏幕亮度调节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亮度调节指令并调节屏幕亮度值; 将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和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作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结合在先构建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的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 利用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重构新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 当环境光的光感值发生变化时,根据新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自动调节屏幕亮度。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亮度调节指令并调节屏幕亮度值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判断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是否超出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相关联的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 若否,则保持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 若是,则发出已超出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提示,并判断是否接收到确定改变亮度值指令; 若接收到确定改变亮度值指令,则保持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是否接收到确定改变亮度值指令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若接收到不改变亮度值指令,则返回在先的自动调节屏幕亮度值并保持; 或者,若接收到不改变亮度值指令,且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大于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最大值,则将屏幕亮度值调节为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最大值; 若接收到不改变亮度值指令,且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小于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最小值,则将屏幕亮度值调节为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最小值。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的步骤之前还包括: 判断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是否低于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光感值低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的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所对应的屏幕亮度值; 若是,则将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光感值低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且屏幕亮度值高于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的所有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所对应的屏幕亮度值均修改为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 若否,则直接将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和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作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添加到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 和/或,判断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是否高于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光感值高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的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所对应的屏幕亮度值; 若是,则将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光感值高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且屏幕亮度值低于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的所有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所对应的屏幕亮度值均修改为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 若否,则直接将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和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作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添加到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的步骤之前还包括: 判断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是否超出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相关联的第二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 若是,则判定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为伪数据,将其排除在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之夕卜,并返回在先的自动调节屏幕亮度值并保持; 若否,则直接将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和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作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添加到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6.一种屏幕亮度调节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指令接收模块,用于接收亮度调节指令; 亮度调节模块,用于根据亮度调节指令,调节屏幕亮度值; 亮度调节参量数组构成模块,用于将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和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作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结合在先构建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的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 亮度自动调节函数重构模块,用于利用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重构新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 亮度自动调节模块,当环境光的光感值发生变化时,用于根据新的亮度自动调节函数,自动调节屏幕亮度。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超限判断模块和提示模块; 所述超限判断模块,用于判断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是否超出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相关联的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 若否,则所述亮度调节模块还用于保持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 若是,则所述提示模块用于发出已超出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提示,且所述指令接收模块还用于判断是否接收到确定改变亮度值指令; 若接收到确定改变亮度值指令,则所述亮度调节模块还用于保持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若所述指令接收模块接收到不改变亮度值指令,则所述亮度调节模块还用于返回在先的自动调节屏幕亮度值并保持; 或者,若所述指令接收模块接收到不改变亮度值指令,且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大于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最大值,则所述亮度调节模块还用于将屏幕亮度值调节为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最大值; 若所述指令接收模块接收到不改变亮度值指令,且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小于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最小值,则所述亮度调节模块还用于将屏幕亮度值调节为第一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的最小值。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亮度调节参量数组构成模块,还用于: 判断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是否低于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光感值低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的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所对应的屏幕亮度值; 若是,则将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光感值低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且屏幕亮度值高于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的所有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所对应的屏幕亮度值均修改为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 若否,则直接将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和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作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添加到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 和/或,判断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是否高于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光感值高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的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所对应的屏幕亮度值; 若是,则将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光感值高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且屏幕亮度值低于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的所有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所对应的屏幕亮度值均修改为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 若否,则直接将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和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作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添加到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超限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是否超出与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相关联的第二预设屏幕亮度值范围; 若是,则所述亮度调节参量数组构成模块还用于判定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为伪数据,并将其排除在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之外,且所述亮度调节模块还用于返回在先的自动调节屏幕亮度值并保持; 若否,则所述亮度调节参量数组构成模块还用于直接将调节完成的屏幕亮度值和当前环境光的光感值作为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添加到在先亮度调节参量数组中,构成新的亮度调节参量数组。
【文档编号】G09G5/10GK105869606SQ201510927389
【公开日】2016年8月17日
【申请日】2015年12月14日
【发明人】冯紫华
【申请人】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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