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推广宣传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8755119阅读:175来源:国知局
法律知识推广宣传装置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法律知识推广宣传装置。
【背景技术】
[0002]法律知识学习过程中需要牢记许多法律知识,目前诸多高校或是企事业单位,为了帮助人们更好的了解、学习牢记刑事诉讼法的知识,会设置法律宣传栏,但是现有的宣传栏装置需要固定在同一位置,不能够移动,而且只能够对纸质文件进行宣传,功能单一,不利于学生的学习。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法律知识推广宣传装置,解决现有法律宣传装置不能移动和宣传板面容量小的问题。
[0004]所述目的是通过如下方案实现的:一种法律知识推广宣传装置,包括支架,所述支架为高度可伸缩结构,所述支架内的两侧上下两端设有U型托板,所述托板上设有辊轴,下端的辊轴上长度方向设有插槽,所述插槽内设有一号磁铁条,所述辊轴的一侧设有手摇把手,所述辊轴上设有软质材料的宣传板,所述宣传板的一端设有与一号磁铁条相配合的二号磁铁条,所述支架上通过合页连接有透明玻璃对开门,所述支架的顶端设有屋顶。
[0005]所述支架的底端设有万向轮。
[0006]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本实用新型可以转动把手,宣传板在辊轴上转动,将所宣传讲解的法律知识在有限的空间得到大量的展示,根据需要支架的高度可以调节,还可以通过万向轮将支架推行到安静处,方便对法律知识的讲解和宣传。
【附图说明】
[0007]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08]其中,1-支架,2-托板,3-棍轴,4-插槽,5- —号磁铁条,6_把手,7_宣传板,8_ 二号磁铁条,9-万向轮,10-对开门,11-屋顶。
【具体实施方式】
[0009]下面结合附图详细阐述本实用新型优选的实施方式。
[0010]一种法律知识推广宣传装置,包括支架1,所述支架I的为高度可伸缩结构,所述支架I内的两侧上下两端设有U型托板2,所述托板2上设有辊轴3,下端的辊轴3上长度方向设有插槽4,所述插槽4内设有一号磁铁条5,所述辊轴3的一侧设有手摇把手6,所述辊轴3上设有软质材料的宣传板7,所述宣传板7的一端设有与一号磁铁条5相配合的二号磁铁条8。所述支架I上通过合页连接有透明玻璃对开门10,所述支架I的顶端设有屋顶
11。所述支架I的底端设有万向轮9。
[0011]将所宣传讲解的法律知识打印到PVC软质材料的宣传板7面上,宣传板7的形状为筒状,套在上端的辊轴3上,宣传板7的一端设置在插槽4内,二号磁铁条8与一号磁铁条5粘合,转动把手6,宣传板7在辊轴3上转动。屋顶11防止灰尘落到支架和宣传板7上,减少对宣传板7的擦拭。
[0012]本实施方式只是对本专利的示范性说明而并不限定它的保护范围,本领域人员还可以对其进行局部改变,只要没有超出本专利的精神实质,都视为对本专利的等同替换,都在本专利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法律知识推广宣传装置,包括支架(I),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I)为高度可伸缩结构,所述支架(I)内的两侧上下两端设有U型托板(2),所述托板(2)上设有辊轴(3),下端的辊轴(3)上长度方向设有插槽(4),所述插槽(4)内设有一号磁铁条(5),所述辊轴(3)的一侧设有手摇把手(6),所述棍轴(3)上设有软质材料的宣传板(7),所述宣传板(7)的一端设有与一号磁铁条(5)相配合的二号磁铁条(8),所述支架(I)上通过合页连接有透明玻璃对开门(10 ),所述支架(I)的顶端设有屋顶(1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法律知识推广宣传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I)的底端设有万向轮(9)。
【专利摘要】一种法律知识推广宣传装置,包括支架,所述支架为高度可伸缩结构,所述支架内的两侧上下两端设有U型托板,所述托板上设有辊轴,下端的辊轴上长度方向设有插槽,所述插槽内设有一号磁铁条,所述辊轴的一侧设有手摇把手,所述辊轴上设有软质材料的宣传板,所述宣传板的一端设有与一号磁铁条相配合的二号磁铁条。本实用新型可以转动把手,宣传板在辊轴上转动,将所宣传讲解的法律知识在有限的空间得到大量的展示,还可以通过万向轮将支架推行到安静处,方便对法律知识的讲解和宣传。
【IPC分类】G09F15-00
【公开号】CN204463754
【申请号】CN201520015010
【发明人】高忠青
【申请人】高忠青
【公开日】2015年7月8日
【申请日】201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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