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动复位广告牌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998732阅读:304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动复位广告牌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自动复位广告牌。
【背景技术】
[0002]目前常见的广告牌有两种,一种是直接通过紧固件等元件固定,广告牌是固定的不能转动;另一种是广告牌固定在一根轴上,广告牌可以转动。第一种固定的广告牌,人只能看到一侧广告内容,要看另一侧需要人到广告牌另一侧或者将整个广告牌+底座支架等一起移动,不方便能看且不摆放整齐;第二种可转动的广告牌,广告牌可以单独转动,但角度不固定,如果几个广告牌一起,会显得杂乱,不整齐美观。

【发明内容】

[0003]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以下技术方案:
[0004]一种自动复位广告牌,其包括底座以及通过竖直方向的转轴与底座旋转连接的广告牌主体,所述转轴设于广告牌主体内部,广告牌主体下端镶嵌轴承,所述转轴下端穿过轴承与底座固定连接,广告牌内部设有支撑板,转轴的上端穿过支撑板并且通过螺帽锁紧,所述转轴外部自上至下套设有凸轮、弹簧以及弹簧固定件,其中弹簧固定件与转轴固定连接,弹簧上、下端分别与凸轮以及弹簧固定件固定连接,所述支撑板下方设有滚轮,所述凸轮上部设有与上述滚轮相配合的斜面。
[0005]本实用新型所带来的有益效果是:
[0006]1、方便广告牌的展示观看,可以看各个角度的展示内容,利于摆放,不管从哪个角度看完后,广告牌都恢复至原位,不需要反复去整理,整齐美观;
[0007]2、从广告牌可以延伸到其他需要旋转自动复位的应用。
【附图说明】
[0008]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剖示图。
[0009]图2是图1中A部分结构放大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0]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0011]如图1所示,一种自动复位广告牌,其包括底座I以及通过竖直方向的转轴3与底座旋转连接的广告牌主体2,所述转轴设于广告牌主体内部,广告牌主体2下端镶嵌轴承,所述转轴3下端穿过轴承与底座I固定连接,广告牌主体2内部设有支撑板4,转轴3的上端穿过支撑板4并且通过螺帽5锁紧,所述转轴3外部自上至下套设有凸轮6、弹簧7以及弹簧固定件8,其中弹簧固定8件与转轴固定连接,弹簧7的上、下端分别与凸轮6的下端以及弹簧固定件8的上端固定连接,所述支撑板4下方设有滚轮9,所述凸轮6上部设有与上述滚轮9相配合的斜面。
[0012]本实用新型所述实施例的工作原理是:首先设定广告牌主体2的初始位置,使得滚轮9处于凸轮上部斜面的最低位置,此时广告牌主体2是静止的,弹簧也处于自由状态;接着向左或者向右转动广告牌主体2,此时转轴3是不动的,支撑板4下方的滚轮9沿着凸轮6上部的斜面向上运动,此时凸轮6的下端挤压弹簧7,弹簧7压缩受力,当停止转动广告牌主体2时,在弹簧的张力作用下,广告牌主体2会自动旋转至初始位置,如此便实现了广告牌的自动复位。
[0013]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所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主权项】
1.一种自动复位广告牌,其包括底座(I)以及通过竖直方向的转轴(3)与底座旋转连接的广告牌主体(2)其特征在于,所述转轴设于广告牌主体内部,广告牌主体下端镶嵌轴承,所述转轴下端穿过轴承与底座固定连接,广告牌内部设有支撑板(4),转轴的上端穿过支撑板并且通过螺帽(5)锁紧,所述转轴外部自上至下套设有凸轮¢)、弹簧(7)以及弹簧固定件(8),其中弹簧固定件与转轴固定连接,弹簧上、下端分别与凸轮以及弹簧固定件固定连接,所述支撑板下方设有滚轮(9),所述凸轮上部设有与上述滚轮相配合的斜面。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自动复位广告牌,其包括底座以及通过竖直方向的转轴与底座旋转连接的广告牌主体,所述转轴设于广告牌主体内部,广告牌主体下端镶嵌轴承,所述转轴下端穿过轴承与底座固定连接,广告牌内部设有支撑板,转轴的上端穿过支撑板并且通过螺帽锁紧,所述转轴外部自上至下套设有凸轮、弹簧以及弹簧固定件,其中弹簧固定件与转轴固定连接,弹簧上、下端分别与凸轮以及弹簧固定件固定连接,所述支撑板下方设有滚轮,所述凸轮上部设有与上述滚轮相配合的斜面。本实用新型更加方便广告牌的展示观看,可以看各个角度的展示内容,利于摆放,不管从哪个角度看完后,广告牌都恢复至原位,不需要反复去整理,整齐美观。
【IPC分类】G09F11/02
【公开号】CN204650945
【申请号】CN201520264756
【发明人】涂银科
【申请人】迪亚姆展示设备(昆山)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9月16日
【申请日】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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