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室内空气清新作用的装饰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153914发布日期:2018-12-05 18:45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具有室内空气清新作用的装饰品,包括壳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1)内开设有空腔,所述空腔内底壁固定连接有轴承座,所述轴承座内固定连接有轴承,所述轴承内插设有转动杆(11),所述转动杆(11)外侧套设有第一锥齿轮(2),所述第一锥齿轮(2)一侧啮合有第二锥齿轮(3),所述第二锥齿轮(3)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插杆(4),所述插杆(4)的另一端贯穿壳体(1)且固定连接有把手(5),所述转动杆(11)外固定套设有圆盘(15),所述圆盘(15)的外侧壁固定连接有多组滑动装置,所述壳体(1)内侧壁开设有环形槽,所述滑动装置位于环形槽内,所述转动杆(11)的上端贯穿壳体(1)上侧侧壁且固定连接有转盘(10),所述转盘(10)下侧侧壁固定连接有多个软绳(9),所述软绳(9)的下端固定连接螺栓头(12),所述螺栓头(12)外侧螺纹连接有空气清新剂(8),所述壳体(1)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固定杆(7),所述固定杆(7)下侧固定连接有多个弹性绳,所述弹性绳下端固定连接有铃铛(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室内空气清新作用的装饰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插杆(4)外侧套设有两个限位盘,所述壳体(1)侧壁位于两个限位盘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室内空气清新作用的装饰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动装置包括固定连接在圆盘(15)侧壁的安装架(14),所述安装架(14)内转动连接有转轴(17),所述转轴(17)上固定套设有滚轮(16),所述滚轮(16)与环形槽侧壁相互贴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室内空气清新作用的装饰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1)下侧侧壁四角处均固定连接有支撑腿(13)。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室内空气清新作用的装饰品,其特征在于,所述铃铛(6)位于把手(5)的上方。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室内空气清新作用的装饰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清新剂(8)上侧侧壁开设有螺纹槽,所述螺栓头(12)螺纹连接在螺纹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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