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用途画面可调的模拟立体灯饰画屏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69346阅读:38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多用途画面可调的模拟立体灯饰画屏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具有装饰作用功能的灯光装饰画屏,具体指一种具有多种功能的、其内画面可更换、灯光可调的多用途画面可调的模拟立体灯饰画屏。
现有的装饰画种类很多,一般可分为普通画屏和带有各种灯饰的画屏两大类,而各种灯饰画屏,虽然具有画面清晰明亮、装饰效果较好的优点,但却存在着其画面不能随意更换、其灯饰画面景深缺乏立体层次感、其内灯光不可调以及用途单一(一般用来作为室外广告宣传或仅作为室内装饰挂屏)的不足。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提供一种多用途画面可调的模拟立体灯饰画屏,以通过其独特的画面更换结构以及多层次的模拟立体画面结构,使之既有效地保留了现有技术的各种优点,同时又具有画面立体感强、画面可随意更换、其内灯光可方便的调节以及用途广泛的优点,从而有效地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方式来实现的一种多用途画面可调的模拟立体灯饰画屏,主要是由灯箱、画面、灯管以及底座组成,其特征在于在灯箱内装置有两层或两层以上的玻璃层,在每两层玻璃之间均设置有景色不同的画面,并按其景色由近到远的顺序依次排列,在各层玻璃之间装置有定位装置,并在灯箱内设置有灯管,上述灯箱装置在底坐上。
采用本实用新型的多用途画面可调的模拟立体灯饰画屏,由于采用了独特的画面更换结构以及多层次的模拟立体画面结构,同时其底座可为具有各种实用功能的电器产品,如电子钟、收音机、台灯等,使之既有效地保留了现有技术的各种优点,同时又具有画面立体感强、画面可随意更换、其内灯光可方便的调节以及用途广泛(既可作为室内装饰品,又具有实用功能)的优点,从而有效地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是一种非常理想的新型装饰用品。



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结构示意图其中1-灯箱,2-定位装置,3-玻璃层,4-画面,5-灯管,6-背板,7-底座。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本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带电子钟和收音机的实施例。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多用途画面可调的模拟立体灯饰画屏,主要是由灯箱(1)、画面(4)、灯管(5)以及底座(7)组成,在灯箱(1)内装置有两层或两层以上的玻璃层(3),在每两层玻璃之间均设置有景色不同的画面(4),并按其景色由近到远的顺序依次排列,在各层玻璃之间装置有定位装置(2),该装置可采用连接螺丝、推拨式拼合夹件或定位卡扣装置,在实施例中采用连接螺丝定位方式,在灯箱(1)内设置有灯管(5)(该灯管亦可采用环形灯管),上述灯箱装置在底坐(7)上,其灯光调节装置可采用现有技术的调光电路,并装置在底座(7)内。其中灯箱(1)的外型可制作成圆柱型、多棱柱型、椭圆柱型或其他形状,底座(7)可采用现有技术的收音机、电子钟、台灯或者其他日用电子产品,为了起到不同的装饰效果,本实用新型的灯饰画屏还可采用双面结构,即在上述画屏的背板(6)处也装置两层或两层以上的玻璃层,并在其每两层玻璃之间设置景色不同的画面。
权利要求1.一种多用途画面可调的模拟立体灯饰画屏,主要是由灯箱(1)、画面(4)、灯管(5)以及底座(7)组成,其特征在于在灯箱(1)内装置有两层或两层以上的玻璃层(3),在每两层玻璃层之间均设置有景色不同的画面(4),并按其景色由近到远的顺序依次排列,在各层玻璃之间装置有定位装置(2),并在灯箱(1)内设置有灯管(5),上述灯箱(1)装置在底坐(7)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用途画面可调的模拟立体灯饰画屏,其特征在于灯箱(1)的外型可制作成圆柱型、多棱柱型或椭圆柱型。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用途画面可调的模拟立体灯饰画屏,其特征在于该灯饰画屏还可采用双面装饰结构,即在画屏的背板(6)处也装置两层或两层以上的玻璃层(3),并在其每两层玻璃之间设置景色不同的画面(4)。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用途画面可调的模拟立体灯饰画屏,其特征在于在各层玻璃之间装置有定位装置(2),该装置可采用连接螺丝、推拨式拼合夹件或定位卡扣装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用途画面可调的模拟立体灯饰画屏,其特征在于底座(7)可采用现有技术的收音机、电子钟、台灯或者其他日用电子产品。
专利摘要一种多用途画面可调的模拟立体灯饰画屏,在灯箱内装置有两层或两层以上的玻璃层,在每两层玻璃之间均设置有景色不同的画面,并按其景色由近到远的顺序依次排列,在各层玻璃之间装置有定位装置,并在灯箱内设置有灯管,上述灯箱装置在底座上,采用本灯饰画屏,既有效地保留了现有技术的各种优点,同时又具有画面立体感强、画面可随意更换、其内灯光可方便的调节以及用途广泛的优点,是一种非常理想的新型装饰用品。
文档编号B44C5/00GK2214312SQ9523631
公开日1995年12月6日 申请日期1995年3月4日 优先权日1995年3月4日
发明者王旭葵 申请人:王旭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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