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投影仪的公共服务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78267阅读:26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具有投影仪的公共服务设备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公共服务设备,尤其是一种具有投影仪的公共服务设备。
背景技术
目前在一些公共场所,如商场、地铁站、火车站等地方均会设置有公共服务设备, 如充值机、导购机、查询机、自动售卖机等,以方便公众的使用。这些公共服务设备一般功能较单一,没有其他附加的功能。故,需要一种新的技术方案以解决上述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具有投影仪的公共服务设备,其具有投影功能。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具有投影仪的公共服务设备可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具有投影仪的公共服务设备,包括公共服务设备主机及安装于公共服务设备主机上的投影仪。与背景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投影仪的公共服务设备通过设置有投影仪,使公共服务设备附加有投影的功能,且在投影仪不同的转动角度下,自镜头投影出的图像呈现的位置可以多变性,随意性,趣味性,增加公共场所的美观度。

图1是本实用新型具有投影仪的公共服务设备第一种实施方式的立体图,并展示了投影仪位于第一位置时的状态。图2是本实用新型具有投影仪的公共服务设备第一种实施方式的立体图,并展示了投影仪位于第二位置时的状态。图3是本实用新型具有投影仪的公共服务设备第一种实施方式另一角度的立体图。图4是本实用新型具有投影仪的公共服务设备第一种实施方式的立体图,并展示了投影仪将图像投影到前面的状态。图5是本实用新型具有投影仪的公共服务设备第一种实施方式的立体图,并展示了底座转动后投影仪将图像投影到侧面的状态。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
,进一步阐明本实用新型,应理解这些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在阅读了本实用新型之后,本领域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各种等价形式的修改均落于本申请所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请参阅图1至图3所示,为本实用新型具有投影仪的公共服务设备的第一种实施方式。具有投影仪的公共服务设备100包括公共服务设备主机20及安装于公共服务设备主机20上并在第一位置及第二位置之间转动的投影仪30。所述公共服务设备主机20具有前壁21及位于前壁21两侧的一对侧壁22。该前壁21上具有一个投影孔211。所述投影仪30安装于所述两侧壁22之间,且投影仪30的两端与侧壁22上设有相互配合的转轴 (未图示)与轴承(未图示)以使投影仪30可相对于侧壁22在轴向上转动(如沿图3中所示的箭头方向转动)。所述投影仪30具有镜头31。当所述投影仪30位于第一位置时, 所述镜头31与投影孔211重合,这时,如图1所示,可调整镜头31的角度向下倾斜使镜头 31投出的图像A能够映射在地板上;当投影仪30转动至第二位置时(如图3所示状态), 所述镜头31面对与所述投影孔211相反的方向,此时,如图2所示,镜头31投出的图像B 能够映射在墙上。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投影仪30为圆柱形以便于转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的公共服务设备100可为充值机或导购机或查询机或自动售卖机等公共服务类设备,在这些设备上增设投影仪,可以使这些设备的使用更加多元化。由于这些设备大多数安置在室内,故在投影仪30不同的转动角度下,自镜头31投影出的图像呈现的位置可以多变性, 随意性,趣味性,增加公共场所的美观度。请参阅图4及图5所示,为本实用新型具有投影仪的公共服务设备的第二种实施方式。具有投影仪的公共服务设备100’包括公共服务设备主机20’及安装于公共服务设备主机20’上的投影仪30’。所述投影仪30’设置于公共服务设备主机20’顶端,该投影仪30’包括与公共服务设备主机20’连接的底座31’、位于底座31’内的镜头32’以及安装于镜头32’上并覆盖镜头32’的盖体33’,所述盖体33’为镂空盖体或者透明盖体。请参阅图4所示,所述镜头32’与底座31’通过水平的转轴(未图示)连接以在竖直面内旋转,从而可在竖直面内旋转的任何角度呈现图像C,而由于盖体33’为镂空盖体或者透明盖体故方便图像C的呈现,不会对图像C产生遮挡。请参阅图5所示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底座31’与公共服务设备主机20’通过竖直的转轴(未图示)连接以在水平面内旋转,从而可在水平面内旋转的任何角度呈现图像 D0该第二种实施方式中由于投影仪30’的旋转自由度更高,故可以在更多的位置投影图像,增加公共场所的美观度。
权利要求1.一种具有投影仪的公共服务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公共服务设备主机及安装于公共服务设备主机上的投影仪。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投影仪的公共服务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公共服务设备主机具有前壁,该前壁上具有一个投影孔,所述投影仪具有镜头;当所述投影仪位于第一位置时,所述镜头与投影孔重合,当投影仪转动至第二位置时,所述镜头面对与所述投影孔相反的方向。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投影仪的公共服务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公共服务设备主机还包括一对侧壁,所述投影仪的两端与侧壁上设有相互配合的转轴与轴承。
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具有投影仪的公共服务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投影仪为圆柱形。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投影仪的公共服务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投影仪设置于公共服务设备主机顶端,该投影仪包括与公共服务设备主机连接的底座、位于底座内的镜头以及安装于镜头上并覆盖镜头的盖体,所述盖体为镂空盖体或者透明盖体。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投影仪的公共服务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与公共服务设备主机通过竖直的转轴连接以在水平面内旋转;所述镜头与底座通过水平的转轴连接以在竖直面内旋转。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投影仪的公共服务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公共服务设备为充值机或导购机或查询机或自动售卖机。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具有投影仪的公共服务设备,包括公共服务设备主机及安装于公共服务设备主机上的投影仪,使公共服务设备附加有投影的功能。
文档编号G03B29/00GK202306128SQ20112030085
公开日2012年7月4日 申请日期2011年8月18日 优先权日2011年8月18日
发明者吴晓樵, 陈杰 申请人:南京通用电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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