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显示器,尤其涉及一种显示装置。
背景技术:
1、随着显示技术的不断发展,显示装置已经广泛应用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显示装置包括背光模组和显示面板,背光模组为显示面板提供光源,是显示装置不可缺少的部分。
2、随着用户对显示面板显示效果的要求越来越高,显示面板的亮度和对比度均随之增大,导致背光模组的功率显著增大,成本增加。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一种显示装置,在保证显示面板显示效果的基础上,可以降低显示装置中背光模组的总功率和背光模组的成本。
2、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实施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3、一种显示装置,包括:显示面板和背光模组,背光模组与显示面板相对设置,且显示面板位于背光模组的出光侧,背光模组包括:基板、第一发光单元和第二发光单元。基板包括第一发光区和第二发光区,第一发光区至少部分被第二发光区围绕;第一发光单元位于第一发光区,第二发光单元位于第二发光区,第一发光单元包括m个第一发光元件,第二发光单元包括n个第二发光元件,第一发光元件的功率与第二发光元件的功率相同,其中,m为大于1的正整数,n为大于或等于1的正整数,且m大于n;第一发光区单位面积内第一发光元件的数量大于第二发光区单位面积内第二发光元件的数量。
4、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显示装置,通过合理设计发光单元(也即是第一发光单元和第二发光单元)的结构和排布,使得基板上第一发光区内单位面积的功率设置为大于第二发光区内单位面积的功率,进而使得第一发光区的亮度和对比度大于第二发光区的亮度和对比度,这样,能在保证显示面板显示效果的基础上,降低背光模组的功率增加量,或者降低背光模组的功率,进而有利于控制背光模组的成本和发热量。
5、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发光元件的个数m、第二发光元件的个数n、第一发光单元数量m、第二发光单元数量n满足:mm+nn<2(m+n)。
6、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发光区的面积s1、第二发光区的面积s2、第一发光单元数量为m,第二发光单元的数量为n,满足:s1/m=s2/n。
7、在一些实施例中,基板的中心轴线过第一发光区。
8、在一些实施例中,基板还包括第三发光区,第三发光区位于第一发光区和第二发光区之间,第三发光单元包括r个第三发光元件,第三发光元件的功率与第一发光元件的功率相同,第三发光单元的数量为r,第三发光区的面积为s3,第一发光单元数量m、第二发光单元数量n、第三发光单元的数量r、第一发光元件的个数m、第二发光元件的个数n、第三发光元件的个数r、第一发光区的面积s1、第二发光区的面积s2、第三发光区的面积s3满足:nn/s2<rr/s3<mm/s1。
9、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发光单元数量m、第二发光单元数量n、第三发光单元的数量r、第一发光元件的个数m、第二发光元件的个数n、第三发光元件的个数r满足:mm+nn+rr<2(m+n+r)。
10、在一些实施例中,多个第一发光元件均匀间隔设置。
11、在一些实施例中,相邻的两个第一发光元件之间的间距小于或等于100μm。
12、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发光单元呈阵列排布于第一发光区。
13、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发光单元呈阵列排布于第二发光区;和/或第二发光区呈环形。
1.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发光元件的个数m、所述第二发光元件的个数n、所述第一发光单元数量m、所述第二发光单元数量n满足:mm+nn<2(m+n)。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发光区的面积s1、所述第二发光区的面积s2、所述第一发光单元数量为m,所述第二发光单元的数量为n,满足:s1/m=s2/n。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板的中心轴线过所述第一发光区。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三发光单元;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发光单元数量m、所述第二发光单元数量n、所述第三发光单元的数量r、所述第一发光元件的个数m、所述第二发光元件的个数n、所述第三发光元件的个数r满足:mm+nn+rr<2(m+n+r)。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多个所述第一发光元件均匀间隔设置。
8.根据权利要求1或7所述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相邻的两个所述第一发光元件之间的间距小于或等于100μm。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发光单元呈阵列排布于所述第一发光区。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发光单元呈阵列排布于所述第二发光区;和/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