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弦乐器及圆形背部吉它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34612阅读:30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弦乐器及圆形背部吉它的制作方法
背景技术
传统地,吉它演凑者或其它弦乐器的演凑者可能会以许多不同姿势中的任何一种来演凑,从将弦乐器支撑在演凑者的腿部上的坐着到将弦乐器悬挂在带子上的站立或行走。许多衬垫及支撑物被设计出来,以方便于在这些姿势的一个或多个中安置弦乐器。
例如,授予给Proctor的美国专利第3,979,993号描述了一种用于弹拨的弦乐器的支撑衬垫,其中,衬垫包括一个倾斜的上表面,该上表面用于安置在乐器的下侧与演凑者的大腿之间,这样,乐器处于适于传统演凑的理想位置。
美国专利第1,261,841号、第1,945,162号及第5,388,492号描述了吉它支撑物,这些吉它支撑物可以附着和/或悬挂到吉它或其它弦乐器上,以方便将乐器安置或支撑在演凑者的大腿或膝盖上。
虽然现有技术已经描述了许多支撑弦乐器的方法,但还是具有改进和进一步创新的空间。

发明内容
当前描述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弦乐器提供一种新颖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的设计,其结合成角度的腰部及轮廓脊部中的一个或多个,成角度的腰部设置作为弦乐器碗体或主体的腰部部分的一部分,轮廓脊部沿着弦乐器碗体或主体的背部的至少一部分设置。
成角度的腰部设置在弦乐器的高音侧,该侧可以依靠在演凑者的腿部上,且成角度的腰部设计有朝向弦乐器的背部的成角度的轮廓。
轮廓脊部沿着弦乐器背部的低音侧的至少一部分延伸并且在轮廓脊部的高音侧限定了至少一个轻微的凹部。
在另一实施例中,圆形背部吉它设置有成角度的腰部,该成角的腰部许可演凑者将吉它依靠在任一个腿部上以获得符合人体工程学的正确的演凑姿势并且减少或防止演凑过程中圆形背部主体绕着腿部旋转。
在又一实施例中,圆形背部吉它设置有轮廓脊部,该轮廓脊部减少或防止当吉它被保持在站立姿势时圆形背部的摇摆。
上面所述的及其它的特征将通过附图及具体实施方式
来示例性说明。
附图的简要说明现在参看不同的附图,在这些附图中,相同的元件使用相同的标记

图1是现有技术的示范性原声吉它的前视正面图;图2是图1中的现有技术的示范性原声吉它的侧视正面图;图3是具有弯曲的、成角度的腰部及轮廓脊部的示范性吉它碗体的俯视正面图;图4是图3中的示范性吉它碗体的立体图;图5是通过X-Z平面所看到的图3中的示范性吉它碗体的侧视平面图;
图6是通过X-Y平面所看到的图3中的示范性吉它碗体的俯视平面图;图7是通过Y-Z平面所看到的图3中的示范性吉它碗体的前视平面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现在参看作为现有技术的图1及图2,图1及图2来自于同样转让给卡曼公司的美国专利第3,474,697号,该专利的全部内容引用如此以做参考,图1及图2示出了示范性的弦乐器10。该乐器包括原声的圆形背部吉它,该吉它包括中空的共鸣箱12。共鸣箱12包括碗形主体14及具有发音口18的共鸣板16。自共鸣箱12向上延伸的是终止于弦钮头22细长的颈部20,弦钮头22设置有用于六根弦24及支撑品板26的弦钮。弦24在弦钮头22与固定在共鸣板16上的桥部28之间延伸。
参看作为现有技术的图1所示出的共鸣板及颈部,最左边的弦(或“第六弦”)较最右边的弦(或“第一弦”)粗大且通常定的音比最右边的弦低(例如,第六弦可能被定位“低音弦”而第一弦可能被定位“高音弦”)。因此,所示吉它的最左侧(最靠近第六弦或较低的定音弦的一侧)是吉它的低音侧,而所示吉它的最右侧(最靠近第一弦或较高定音弦的一侧)是吉它的高音侧。
再参看作为现有技术的图1及图2,碗形主体14包括传统吉它的向内轻微弯曲的腰部特征。主体终止于前边缘32且具有声学反射内表面34,该内表面34的至少一部分是大体上的抛物线。主体包括二维的弯曲或弓形后部36并且具有一体的侧部38,该侧部包括大体上呈U形的上下段(相对于腰部的较宽部分),该上下段分别由40及42所标示并由向内弯曲的中间段44连接,所述中间段44形成乐器腰部。邻近其前边缘32的侧部38大体上垂直于共鸣板16。在垂直于共鸣板的平面内,其自共鸣板近似直线地向后延伸一段实际的距离并接着向内弯曲以平滑地与弓形后部36结合。因此,侧部38将后部36与共鸣板间隔开而且后部相对的宽阔或轻微的弯曲,并因此保持共鸣箱通常的传统的从前到后的厚度而允许后壁提供一个宽阔的弯曲声学反射表面。
参看图3及图4,分别示出了本发明的示范性的吉它主体50的俯视正面图及立体图。所示出的示范性的吉它主体50通常包括低音侧52及高音侧54。所示出的吉它主体通常还包括上下段56、58及向内的弯曲段60,该弯曲段60形成了弯曲的腰部。另外,所示出的示范性主体的至少一部分在高音侧54包括成角的定向(angled orientation),该定向通常被引导朝向吉它主体50的背部。朝向吉它主体背部的成角的定向与腰部的弯曲特征一起提供了一个复曲线,该复曲线有利于方便地将吉它符合人体工程学的支撑在演凑者的腿部或膝盖。实际上,当前所述的腰部许可将吉它稳固地支撑并定位在演凑者的任一腿部上,以获得符合人体工程学的正确的演凑姿势。这种定位不仅提高了吉它的舒适性及可演凑性,它还可以防止旋转并方便将吉它的颈部带到一个更加适合和可靠的演凑姿势。
当前所述的新颖的腰部的至少一部分的成角度的定向可以参看图5-7来获得最好的描述,图5-7示出了笛卡尔空间(Cartesian space)内的示范性的吉它主体的平面图。图5示出了示范性的吉它主体的高音侧的侧视平面图,如其可以通过X-Z平面观看。图6示出了示范性吉它主体的俯视图,如其可以通过X-Y平面观看。图7示出了示范性吉它主体的前视平面图,如其可以通过Y-Z平面观看。图5-7所示的示范性的吉它设置有位于X-Y平面内的共鸣板表面。
特别参看图5中所示出的示范性的实施例,腰部的一部分被定向在X-Z平面内并与Z轴成一角度θ。在示出的实施例中,θ的测量值为15.19度。特别参看图6中所示出的示范性的实施例,腰部的一相应的部分可以被定向在X-Y平面内并与X轴成一角度γ。在示出的实施例中,γ的测量值为11.12度。参看图7中所示出的示范性的实施例,腰部的一相应的部分可以被定向在Y-Z平面内并与Z轴成一角度β。在示出的实施例中,β的测量值大约为8度。角度θ、γ及β的结合提供了本案新颖的弯曲的、成角度的腰部的不连续部分的角定向。虽然已经描述了一些特定的角度,需要认识到的是,这些角度仅仅是示范性的角度,这些示范性的角度用于描述在此所述的新颖的弯曲的、成角度的腰部的单一部分的三维定向。
还需要认识到的是,只要弯曲的、成角度的腰部的至少某一部分被引导朝向吉它的背部而且没有大体上垂直于共鸣箱(即角度θ及β中的至少一个不为零度),弯曲的、成角度的腰部的一些部分的三维定向可以包括任何角度。另外,只要腰部的至少一部分被定向成朝向吉它背部,与Z轴或X轴相交的直线可以具有正的或负的倾斜,所述直线以角度θ和β中的任何一个角度设置。在一个示范性的实施例及本案腰部的至少一部分中,θ及β中的一个或两个不是大体上垂直的而且最高达到85度,由于直线的倾斜对θ来说是正的而且对β来说是负的,所述直线与Y-Z平面内的Z轴相交或与X-Z平面内的X轴相交。在另一个示范性的实施例及本案腰部的至少一部分中,θ及β中的一个或两个在2度到65度之间。在又一个示范性的实施例及本案腰部的至少一部分中,θ及β中的一个或两个在5度到45度之间。在再一个示范性的实施例中,β是零而且θ在65度到85度之间,且与X-Z平面内的X轴相交的直线具有正的倾斜。
参看图6,γ可以是将本案腰部的一部分定向成朝向吉它背部的更远部分的任何角度,不管那部分是位于吉它的高音侧还是位于吉它的低音侧。因此,与X轴相交并与X轴成角度γ设置的直线可以具有正的或负的倾斜。在一个实施例中,γ大于零且最高达到85度,而且与X轴相交的直线具有负的倾斜。在另一个实施例中,γ在零到60度之间。在又一个实施例中,γ在零到40度之间。在再一个实施例中,γ在零到20度之间。在进一步的一个实施例中,γ在零到15度之间,且与X轴相交的直线具有正的倾斜。
在另一个示范性的实施例中,弯曲的腰部的高音侧包括具有不同θ和/或β和/或γ的不同部分,例如,在这些不同的部分之间具有凹面或凸面。
再参看图3及图4,示出的示范性的实施例还包括设置在吉它主体50的低音侧的至少一部分上的轮廓脊部62。这种示范性的轮廓脊部62如同沿着主体的低音侧52划一曲线地示出。示出的脊部62起始于上段56的上面并延伸到下段58的下面。重要地,轮廓脊部62的高音侧54包括至少一轻微的凹部64。这种凹部64及脊部62通常被设计成当吉它被定位为坐着或站着的姿势时用于依靠演凑者的身体。这种凹部64与脊部62一起有利于稳定吉它并减少处于坐着或站着姿势时吉它的摇摆。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示出轮廓脊部的示范性实施例描述了至少在上下段56、58之间延伸的脊部62,当前的揭示设想一种轮廓脊部,该轮廓脊部可以仅沿着吉它主体的低音侧56的一部分延伸。因此,在这种案例中,凹部64可以仅沿着轮廓脊部的高音侧的一部分延伸。
还需要指出的是,当前所描述的弯曲的、成角度的腰部及轮廓脊部已经由一个特别的示范性实施例中示出,即吉它、原声的及圆形背部。实际上,由上面示范性的实施例示出的所述弯曲的、成角度的腰部及轮廓脊部具有关于圆形背部设计的好的及有利的应用。成角度的腰部不仅许可演凑者将乐器依靠在任一腿部上以获得符合人体工程学的正确的演凑姿势,其还可以减少或防止演凑过程中乐器主体绕着演凑者的腿部旋转。
当吉它被保持在站立姿势时,设置有圆形背部设计(在其它设计之中)的轮廓脊部减少或防止了圆形背部的摇摆。这种优点不仅给演凑者提供了一种更加舒适的演凑姿势,而且还减少或消除了演凑过程中演凑者需要用手臂稳定吉它。
通常地,本案揭示设想了许多选择性的实施例,从不同的原声或电声(acoustic-electric)碗体或主体设计到电吉它主体设计或到不同类型的弦乐器。因此,对本发明的描述是通过示例而非限制的方式进行的。
权利要求
1.一种用于弦乐器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的主体,包括具有顶部、相对于所述顶部的底部、高音部及低音部的弦乐器主体部分,其中,顶部设计用于与弦乐器颈部部分连接,所述颈部部分上设有数根具有不同音调的弦,高音部设置在靠近具有较高音调的弦的乐器主体的一侧,低音部设置在靠近具有较低音调的弦的乐器主体的一侧;腰部部分,其包括位于所述高音部上的、相对于一纵长轴线的、处于所述顶部与所述底部之间的乐器主体的狭窄部分,腰部部分还设置有位于所述高音部上并处于所述顶部与所述底部之间的成角度的轮廓,在所述腰部部分的至少一部分内,所述成角度的轮廓远离腰部部分的外围并朝向弦乐器的背部延伸。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的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纵长轴线包括X轴,乐器主体的高音侧与低音侧之间的一轴线包括Y轴,乐器主体的前部与背部部分之间的一轴线包括Z轴,且腰部部分的所述至少一部分从Z轴朝向X轴以角度θ延伸并且从Z轴朝Y轴以角度β延伸,而且θ及β中的至少一个大于零。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的主体,其特征在于,θ及β中的至少一个在0到85度之间。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的主体,其特征在于,θ及β中的至少一个在2到65度之间。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的主体,其特征在于,θ及β中的至少一个在5到45度之间。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的主体,其特征在于,θ及β中的至少一个在10到30度之间。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的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腰部的至少一第二部分具有一成角度的轮廓,该成角度的轮廓不同于所述腰部的所述至少一部分的轮廓。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的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腰部的所述至少第二部分具有不同于所述腰部的所述至少一部分的β值。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的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腰部的所述至少第二部分具有不同于所述腰部的所述至少一部分的θ值。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的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第二部分与所述至少一部分限定了至少两个位于一凹面上点。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的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是吉它主体。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的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吉它主体是原声吉它主体。
13.一种用于弦乐器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的主体,包括具有顶部、相对于所述顶部的底部、高音部及低音部的弦乐器主体部分,其中,顶部设计用于与弦乐器颈部部分连接,所述颈部部分上设有数根具有不同音调的弦,高音部设置在靠近具有较高音调的弦的乐器主体的一侧,低音部设置在靠近具有较低音调的弦的乐器主体的一侧;及设置在所述低音侧的至少一部分上的轮廓脊部,其中,所述轮廓脊部的至少一部分限定了一个位于所述轮廓脊部的高音侧的凹部。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的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轮廓脊部沿着所述低音部的至少一部分划一曲线。
15.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的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轮廓脊部起始于所述顶部并终止于所述底部。
16.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的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是吉它主体。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的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吉它主体是原声吉它主体。
18.一种用于圆形背部吉它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圆形背部碗体,包括具有顶部、相对于所述顶部的底部、高音部及低音部的圆形背部吉它碗体,其中,顶部设计用于与弦乐器颈部部分连接,所述颈部部分上设有数根具有不同音调的弦,高音部设置在靠近具有较高音调的弦的圆形背部碗体的一侧,低音部设置在靠近具有较低音调的圆形背部碗体的一侧;腰部部分,其包括位于所述高音部上的、相对于一纵长轴线的、处于所述顶部与所述底部之间的圆形背部碗体的狭窄部分,腰部部分还设置有位于所述高音部上并处于所述顶部与所述底部之间的成角度的轮廓,在所述腰部部分的至少一部分内,所述成角度的轮廓远离腰部部分的外围并朝向圆形背部吉它的背部延伸。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圆形背部碗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纵长轴线包括X轴,圆形背部碗体的高音侧与低音侧之间的一轴线包括Y轴,圆形背部碗体的前部与圆形背部部分之间的一轴线包括Z轴,且腰部部分的所述至少一部分从Z轴朝向X轴以角度θ延伸并且从Z轴朝Y轴以角度β延伸,而且θ及β中的至少一个大于零。
20.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圆形背部碗体,其特征在于,θ及β中的至少一个在0到85度之间。
21.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圆形背部碗体,其特征在于,θ及β中的至少一个在2到65度之间。
22.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圆形背部碗体,其特征在于,θ及β中的至少一个在5到45度之间。
23.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圆形背部碗体,其特征在于,θ及β中的至少一个在10到30度之间。
24.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圆形背部碗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腰部的至少一第二部分具有成角度的轮廓,该成角度的轮廓不同于所述腰部的所述至少一部分的轮廓。
25.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圆形背部碗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腰部的所述至少第二部分具有不同于所述腰部的所述至少一部分的β值。
26.如权利要求25所述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圆形背部碗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腰部的所述至少第二部分具有不同于所述腰部的所述至少一部分的θ值。
27.如权利要求25所述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圆形背部碗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第二部分与所述至少一部分限定了至少两个位于一凹面上点。
28.一种用于圆形背部吉它的圆形背部碗体,包括具有顶部、相对于所述顶部的底部、高音部及低音部的圆形背部吉它碗体,其中,顶部设计用于与吉它颈部部分连接,所述颈部部分上设有数根具有不同音调的弦,高音部设置在靠近具有较高音调的弦的圆形背部碗体的一侧,低音部设置在靠近具有较低音调的弦的圆形背部碗体的一侧;及设置在所述低音侧的至少一部分上的轮廓脊部,其中,所述轮廓脊部的至少一部分限定了一个位于所述轮廓脊部的高音侧的凹部。
29.如权利要求28所述的圆形背部碗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轮廓脊部沿着所述低音部的至少一部分划一曲线。
30.如权利要求28所述的圆形背部碗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轮廓脊部起始于所述顶部并终止于所述底部。
全文摘要
本发明所描述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弦乐器提供一种新颖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的设计,其结合成角度的腰部及轮廓脊部中的一个或多个,成角度的腰部设置作为弦乐器碗体或主体的腰部部分的一部分,轮廓脊部沿着弦乐器碗体或主体的背部的至少一部分设置。成角度的腰部设置在弦乐器的高音侧,该侧可以依靠在演奏者的腿部,且成角度的腰部设计有朝向弦乐器的背部的成角度的轮廓。轮廓脊部沿着弦乐器背部的低音侧的至少一部分延伸并且在轮廓脊部的高音侧限定了至少一个轻微的凹部。
文档编号G10D3/02GK1830019SQ200480022002
公开日2006年9月6日 申请日期2004年7月27日 优先权日2003年7月31日
发明者弗兰克·I·翁特迈尔, 罗伯特·达尔恩·华莱士, 大卫·麦克唐纳, 斯科特·基利, 朱利安·格勒里 申请人:卡曼音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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