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便于教学的电子琴,包括黑琴键、白琴键、光源和控制装置,所有黑琴键和白琴键分别对应配置有光源,控制装置用于控制各个光源按程序指令启闭;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透光的导光柱,导光柱底端设有用于容纳光源的安装槽,安装槽槽底和导光柱的顶面均设有透光区,导光柱的周面为光线削弱面;所有黑琴键和白琴键分别配置有该导光柱。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于教学的电子琴,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柱底端一体连接有安装座,所述安装槽设于该安装座上,安装座的顶面为光线削弱面。
3.如权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便于教学的电子琴,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线削弱面为毛面或者不透光面。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便于教学的电子琴,其特征在于:复数个所述安装座一体连接形成安装板。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于教学的电子琴,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柱顶端为呈球面结构的柱头。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便于教学的电子琴,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区设于所述柱头的中心处,该透光区为1~5mm直径的圆形透光区,柱头的其它部位为毛面或者不透光面。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便于教学的电子琴,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柱的周面呈锥面结构。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于教学的电子琴,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柱为玻璃导光柱或者亚克力导光柱。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于教学的电子琴,其特征在于:所有黑琴键和白琴键分别配置有一所述导光柱,每一个导光柱均配置有一个所述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