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型光导管照明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82528阅读:44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备用型光导管照明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照明系统,应用于光导管,特别涉及一种在断电时,可提供紧急照明用的备用型光导管照明系统。
但即便是如此,在光导管照明系统突然没有电力的提供,而无法提供照明时,仍存在有下述的缺点突然无照明的隧道中,将使得车辆在行驶时,因无紧急照明的设置,而发生车祸,营业场所中亦会发生顾客间的推挤而造成不幸,甚至是无尘室或是道路标志的照明,也是会发生状况。但是,目前所使用的光导管照明系统却仍无法解决此问题。
此外,如


图1所示,使用光导管的照明系统其包括有主光管主机10、10’、光导管30及电源40,其中光导管30与光导管30’的一端皆连接于主光管主机10,光导管30’的另一端与光导管30”的一端皆连接于主光管主机10’,且主光管主机10、10’与电源40相连接,并通过电源40提供所需的电力,以提供照明,但是此种照明系统在使用时,因为仅有主光管主机10、10’提供照明的光线,所以在两者皆将光线传至光导管30’时,将导致光导管30’中间段的照明用光线不足,而无法于照明系统的设置处提供充足的光线,甚至无法提供紧急照明。
因此,设计一种可以提供紧急照明,并在平时可提供充足照明的光导管照明系统实为重要。
根据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备用型光导管照明系统,其包括有主光管主机、备用照明组、光导管及电源,其中两个主光管主机之间通过一光导管连接,且此光导管中间段设置有备用照明组,平时使用时,主光管主机与备用照明组皆可由电源提供电力而照明,且备用照明组可在此时充电,而在电源停止供电之际,备用照明组自身可将其所储存的电力释出,且提供照明,因此可在紧急时提供照明。
根据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备用型光导管照明系统,其可提供更加充足的光线,且在紧急照明时,备用照明组可以提供照明,因此,可避免意外或是不便,如维持隧道中的照明,将使得车辆在行驶时,不会因无紧急照明的设置,而发生车祸,营业场所中亦不会发生顾客间的推挤所造成的不幸,甚至是无尘室或是道路标示的照明,也是如此。
图4A、图4B为本实用新型的电路配置图,其中图4A为400W主光管主机,图4B为备用照明组的150W次光管主机及充放电装置。
如图3所示,备用照明组20还包括有次光管主机21及充放电装置22,其中充放电装置22设置在次光管主机21与电源40之间,并包括有电池221及感应器222,且电源40所提供给备用照明组20的电力可经过充放电装置22流至次光管主机21。
上述的电源40除了可提供备用照明组20的次光管主机21所需的电力外,亦可提供主光管光机10、10’所需的电力,而在电源40提供其电力的同时,充放电装置22的电池221亦可通过电源40加以充电,但在电源40无法提供电力之际,充放电装置22的感应器222也就会检测到备用照明组20被断电,而会使电池221以其所储存的电力放电,以提供次光管主机21所需的电力,使得备用照明组20得以提供照明。
平时使用时,主光管主机10、10’与备用照明组20皆由电源40提供所需的电力,主光管主机10、10’是用以发射出光线,并使光线通过光导管30、30’、30”,且朝光导管30、30’、30”的外部发射出光线,以提供照明,但是当主光管主机10、10’所发出的光线在传达至光导管30’的中间段位置时,光线将不足以提供此处的照明(也就是光线在传递的过程中会有损耗,所以光线亮度会渐渐的衰减),而此处所设置的备用照明组20的次光管主机21可提供适当的光线,以补足此处的照度,使此照明系统在其所设置的各处都可提供适当且充足的照明,而设置于次光管主机21与电源40之间的充放电装置22,因为有电源40所提供的电力的流过,使得充放电装置22的电池221可在此时充电。
在断电之际,由于电源40并不提供电力,因此主光管光机10、10’并不会由电源40处得到电力的提供,因而不会发出照明用的光线,但是备用照明组20的次光管主机21虽然不会由电源40处得到电力的提供,却会在充放电装置22的感应器222检测到断电时,经过电池221以其先前所储存的电力放电,而使备用照明组20得到电力的提供,因此在断电时,备用照明组20的次光管主机21仍可发出光线,并且光线经过光导管30’发射至外部,以提供照明,并避免意外或是不便的发生。
如图4A和图4B所示,此为本实用新型的电路配置图,图中所指的方向为电源输出方向,(1)、(2)为电源检测是否有断电的情形,若结果为是,则用备用照明组20提供电力,至于无标示极性方向者,则是使用交流电。
此外,一般而言,在断电之际,所使用的紧急照明的照度至少为正常照明的四分之一,因此当上述的主光管光机10、10’的照度为400瓦时,次光管主机只需至少为100瓦的照度即可。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其中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用来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即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修饰,皆为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范围所涵盖。
权利要求1.一种备用型光导管照明系统,包含有数个主光管主机,其中任两个相邻的主光管主机之间通过一光导管连接,其特征在于该光导管的中间段的适当位置,还包括一备用照明组,在断电时可提供紧急照明。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备用型光导管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备用照明组在电源供电时,可提供照明,以增加该光导管中间段的照度。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备用型光导管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备用照明组包括有一次光管主机及一充放电装置,其中该充放电装置设置于该次光管主机与电源之间,在电源提供电力时,该充放电装置可被充电,且该次光管主机可提供照明,而于断电时,该充放电装置可提供电力。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备用型光导管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次光管主机的照度小于该主光管主机的照度。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备用型光导管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次光管主机的照度至少为该主光管主机的照度的四分之一。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备用型光导管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充放电装置包括有一感应器及一电池,该感应器是用以检测断电与否,并在断电时利用该电池提供所述次光管主机所需的电力,以使该次光管主机提供照明。
专利摘要根据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备用型光导管照明系统,其包括有主光管主机、备用照明组、光导管及电源,其中任两个相邻的主光管主机之间通过一光导管连接,且此光导管中间段设置有备用照明组,平时使用时,主光管主机与备用照明组皆可由电源提供电力而照明,且备用照明组可在此时充电,而在断电之际,备用照明组自身可将其所储存的电力释出,且提供照明,因此可在紧急时提供照明。
文档编号F21V8/00GK2526669SQ01260550
公开日2002年12月18日 申请日期2001年9月20日 优先权日2001年9月20日
发明者吴觉宇, 陈耀南 申请人:国乔光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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