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中间透光部分的格栅灯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84774阅读:55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具有中间透光部分的格栅灯具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格栅灯具,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具有中间透光部分的格栅灯具。
背景技术
目前在办公室照明场合,尤其是在拥有大量计算机的办公室照明场合,通常采用具有双抛物面反射器的格栅灯具。借助双抛物面反射器对光线的反射,可达到在计算机屏幕上少眩光或无眩光的效果。
但是在解决了VDT(“Visual Display Target”的缩写,即“视觉显示目标”)难题后,却带来了另一个空间照亮度的问题。具体地说,为了达到在VDT上少眩光或无眩光而采用双抛物面反射器,该反射器控制了光线在垂直方向的投射角度,但却是以牺牲空间照亮度作为代价的。若人们在此照明系统下工作,由于垂直照度较小,空间照亮度较暗,因而时间一长会产生非常不舒适的感觉。
另外,由于此类灯具主要是为解决VDT问题而设计的,其水平照度较高,但垂直照度很低,大部分垂直光都被控光元件遮挡或反射到水平面上,因而灯具的效率损失很大。

发明内容
鉴于存在以上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中间透光部分的格栅灯具,该灯具仍以双抛物面反射器为主要的光线控制方式,但既能解决VDT眩光问题,又能提供足够的空间照亮度,同时还能提高灯具效率而无需增加成本。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格栅灯具,该灯具包括一灯体、至少一个设置在灯体内的灯管、至少一个设置在灯体内的控光反射器、以及多根构成格栅部分的格栅条,其中,在灯体的底面构成了至少一个底面反射器,底面反射器包括一第一反射面和一第二反射面,第一反射面和第二反射面中的至少一个相对于水平面倾斜,灯具还包括至少一个邻接于格栅部分的透光板。
与其它采用双抛物面反射器的格栅灯具相比,本实用新型格栅灯具除了可以减少眩光之外,还可以将约30%的光源直接光经内部的控光元件投射到中间区域,使原不发光的中间区域发出光线,从而能改善和提高空间照亮度。从中间区域发出的光线可以是具有不同比例和不同配光的光线。另外,在没有增加额外光源的情况下,通过反射系统将光线经中间区域向外投射,提高了灯具光通的出射度,因而使灯具的效率也随之提高。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格栅灯具的剖视图;图2是前述格栅灯具的平面仰视图;图3是说明该格栅灯具的底面反射器结构的局部剖视图;以及图4是该格栅灯具的配光曲线图。
具体实施方式
首先请参见图1和2,其中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格栅灯具。该格栅灯具主要包括灯管1、灯体2、底面反射器3、控光反射器4、透光板5和格栅条6。
灯管1为光源部分,在本实施例中,采用的是两根直径为16mm的直管荧光灯管。应该理解,灯管1也可以采用其它的数量和规格。这两根灯管1分别设置在灯体2中的两侧区域内。
灯体2用于容纳例如灯管、反射器、灯脚之类的各种零部件,灯体2的底面即构成底面反射器3,该底面不是传统的平面形式,其具体结构将在下文中详细描述。
控光反射器4采用的是双抛物面反射器,用于反射光源光线并控制灯管光线的分布范围。在图1中,由该控光反射器4反射的光源光线为RA,这部分光线通过底面反射器2的反射,透过两侧的格栅部分照射出来。应该理解,控光反射器4也可以采用其它曲线形状。
透光板5设置在邻接于格栅部分的中间区域,可由穿孔的铝薄板、塑料或棱镜制成,也可以由透明或半透明的塑料或玻璃制成。从灯管1发出的一部分光源光线RB通过底面反射器2的反射,透过中间透光板5照射出来,从而使格栅灯具的中间区域发出亮光,显著提高空间照亮度。
构成格栅部分的格栅条6分布在透光板5的两侧,是用于控制光线分布的零件。
从图1中可以看到,在该实施例中,对称地设置了左右两个底面反射器结构。为简便起见,仅以灯具的左侧为例(如图3所示)来描述底面反射器3的具体结构。应该理解,这些描述同样适用于灯具另一侧的底面反射器。
如图3所示,从横截面上看,底面反射器3大致呈倒“V”形,包括位于V形顶点两侧的第一反射面和第二反射面,其中至少一个反射面相对于水平面倾斜。在该实施例中,第一反射面和第二反射面的长度不相等,因而使整个底面反射器3呈现不对称的倒“V”形。在图3中,标号A表示第一和第二反射面沿水平方向的总长;标号B所对应的第一反射面主要用来反射光线RA,使这部分光线透过格栅部分照射出来;标号C表示灯管1相对于反射器3之V形顶点的偏移量;α表示第一反射面和第二反射面的夹角;β表示第二反射面与水平面的夹角。
尺寸A、B和C可根据配光要求和灯具外形尺寸等条件任意地选取,A一般在75-100mm之间,B一般在50-60mm之间,C一般在20-30mm之间。换言之,B/A的比值约为0.5-0.8,C/B的比值约为0.3-0.6。在该实施例中,A为88mm,B为50mm,C为25mm。
夹角α一般在120-160度之间,夹角β一般在0-30度之间。在该实施例中,α取154度,β取11度。
图4是该格栅灯具的配光曲线(光强度的极坐标分布曲线)图。图中的点0表示极坐标原点,X和Y方向上的坐标值表示从0-90度的测量角度,标注在圆弧线上的250、750等数值表示不同角度对应的光线流明值(光通量单位,而光通量就是光源在单位时间内发出的光量)。将对应于各测量角度的光线流明值连接起来即可构成光线分布曲线。图4中,曲线A表示垂直于中间透光板方向的光线分布曲线,该曲线呈梨形,光通量最大值出现在0度测量角附近。曲线B表示平行于中间透光板方向的光线分布曲线,该曲线呈双蝙蝠翼形状,最大值出现在30度测量角附近。从这两条曲线看,该格栅灯具的垂直照明度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虽然以上结合一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描述,但应该理解,熟悉本技术领域的人员可以在以上描述的基础上作出种种变化和改型。例如,底面反射器也可以采用对称的倒“V”形,甚至采用对称或不对称的倒“U”形结构。可以在所述实施例的基础上减去一组灯管和底面反射器,即只采用图1所示灯具的左侧或右侧的一半结构。也可以在图1所示灯具的左侧或右侧再增加一组或更多组灯管和底面反射器,并相应地增加一块或更多块中间透光板。所有这些变化和改型均应落入由所附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内。
权利要求1.一种格栅灯具,包括一灯体(2)、至少一个设置在所述灯体内的灯管(1)、至少一个设置在所述灯体内的控光反射器(4)、以及多根构成格栅部分的格栅条(6),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灯体的底面构成了至少一个底面反射器(3),所述底面反射器包括一第一反射面和一第二反射面,所述第一反射面和第二反射面中的至少一个相对于水平面倾斜,所述灯具还包括至少一个邻接于所述格栅部分的透光板(5)。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格栅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底面反射器(3)的横截面为倒“V”形,所述第一和第二反射面分别位于V形顶点的两侧。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格栅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底面反射器(3)的横截面为不对称的倒“V”形,所述第一和第二反射面的长度不相等。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格栅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面沿水平方向的长度(B)与所述第一和第二反射面沿水平方向的总长(A)的比值为0.5-0.8,所述灯管相对于所述底面反射器的偏移量(C)与所述第一反射面沿水平方向的长度(B)的比值为0.3-0.6。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格栅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和第二反射面沿水平方向的总长(A)在75-100mm之间,第一反射面沿水平方向的长度(B)在50-60mm之间,所述灯管相对于所述底面反射器的偏移量(C)在20-30mm之间,所述第一反射面和第二反射面的夹角(α)在120-160度之间;第二反射面与水平面的夹角(β)在0-30度之间。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格栅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和第二反射面沿水平方向的总长(A)为88mm,第一反射面沿水平方向的长度(B)为50mm,所述灯管相对于所述底面反射器的偏移量(C)为25mm,所述第一反射面和第二反射面的夹角(α)为154度,第二反射面与水平面的夹角(β)为11度。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格栅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板(5)由穿孔的铝薄板、塑料或棱镜制成,也可以由透明或半透明的塑料或玻璃制成。
8.如以上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格栅灯具,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灯体的底面上形成有两个底面反射器(3),所述的透光板(5)设置在两个格栅部分之间的中间区域。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格栅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底面反射器的横截面为倒“U”形。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格栅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光反射器(4)为双抛物面反射器。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格栅灯具,该灯具包括一灯体、至少一个设置在灯体内的灯管、至少一个设置在灯体内的控光反射器、以及多根构成格栅部分的格栅条,其中,在灯体的底面构成了至少一个底面反射器,底面反射器包括一第一反射面和一第二反射面,第一反射面和第二反射面中的至少一个相对于水平面倾斜,灯具还包括至少一个邻接于格栅部分的透光板。本实用新型格栅灯具除了可以减少眩光之外,还可以将约30%的光源直接光经内部的控光元件投射到中间区域,使原不发光的中间区域发出光线,从而能改善和提高空间照亮度。另外,在没有增加额外光源的情况下,通过反射系统将光线经中间区域向外投射,提高了灯具光通的出射度,因而使灯具的效率也随之提高。
文档编号F21V7/06GK2560836SQ02216050
公开日2003年7月16日 申请日期2002年3月8日 优先权日2002年3月8日
发明者李镕, 徐树祥, 张卓力 申请人:通用电气(中国)采购及出口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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