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照明功能的临床用根管器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02821阅读:28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具有照明功能的临床用根管器具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牙医临床用的口镜,特别涉及一种可发光提供照明以协助牙医师 检视或治疗牙齿的器具。
背景技术
按现有如图1所示的牙医临床用口镜,是不具有发光照明功能的,使用上只是用 来拨开舌头或面颊,便于露出牙齿,以观测牙齿的各齿面,由于牙医师在检视或诊治口腔中 的牙齿时,经常要使用到手电筒照亮口中牙齿病症位置,才能清楚观视并做治疗,而做治疗 时要一手握持治疗器械,另一手握持口镜,就无法再另外握持手电筒了,因此牙医师的头部 要配戴头灯,身体要弯着腰,使头灯能照射到患者口腔内部,或通过外部的照明器具照射, 才有足够的光线照明以能清楚地为病人进行检视及诊治牙齿。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发光照明的临床用根管器具,提供牙医 师检视或治疗牙齿的照明功能,及解决牙医师检视或诊治患者牙齿一手要握持根管器具, 另一手要握持治疗器械,无法再握持手电筒照亮口腔内部问题。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公开一种具有照明功能的临床用根管 器具,包含一握杆及一治疗组件,该治疗组件可为一根管口镜,该握杆具有中空的一发光 段,该发光段的前方具有一组接部,且该发光段的内部设至少一发光体,该发光体是与一电 源连接用于发光,且该发光段的壁面设至少一透孔以供该发光体的光线射出,该组接部组 接该根管口镜的一端,该根管口镜的另一端具有供隔开舌头或面颊的一拨开部。根据上述构想,所述治疗组件为一根管口镜,所述根管口镜的一端与所述组接部 组接,另一端具有供隔开舌头或面颊的一拨开部。根据上述构想,所述组接部为螺孔,所述根管口镜的一端为内部中空的一螺杆。根据上述构想,所述根管口镜与所述握杆互呈一钝角。根据上述构想,所述拨开部的外周设中空且弹性软质透明的至少一透光件,所述 透光件并具有一孔洞,所述孔洞与所述螺杆内部相通。根据上述构想,所述透光件是圈设在所述拨开部的外周。本实用新型相比现有技术的优点在于该握杆可单独作为手电筒使用,亦能组接 该根管口镜,该发光体的光线能从该透孔射出产生亮光,协助牙医师检视或诊治牙齿,可解 决牙医师检视或诊治患者牙齿一手要握持根管器具,另一手要握持治疗器械,无法再握持 手电筒照亮口腔内部的问题。

图1为现有牙医临床用口镜的立体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握杆的平面示意图。
3[0013]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握杆连接根管口镜的组合示意图。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握杆连接根管口镜,且该根管口镜具有透光件的组合示 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有关本实用新型的详细内容及技术说明,现通过实施例来作进一步说明,但应了 解的是,下述实施例仅为例示说明之用,而不应被解释为实施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如图2、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为一种具有照明功能的临床用根管器具,是包含一 握杆10及一治疗组件,该握杆10具有中空的一发光段11,该发光段11的内部设至少一发 光体12,该发光体12与至少一电源15连接产生亮光,该发光段11的壁面具有至少一透孔 13,该透孔13是供该发光体12光线射出,且该发光段11的前方具有一组接部,本实施例的 该组接部为一螺孔14。该治疗组件的一端与该组接部组接,本实施例的治疗组件为一根管口镜20,该根 管口镜20与该握杆10互呈一钝角,该根管口镜20的一端具有内部呈中空的一螺杆21,该 螺杆21与该发光段11的螺孔14锁接,该根管口镜20的另一端具有供隔开舌头或面颊的 一拨开部22。又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第二种实施例,显示该拨开部22的外周壁设有至少一透光 件23,本实施例的透光件23为中空且为弹性软质的透明材料,圈设在该拨开部22的外围, 该透光件23并且具有一孔洞,该孔洞与该螺杆21内部相通,该发光体12的光线可进入该 螺杆21内,再射入该透光件23内,由该透光件23透出亮光。根据上述的结构,使用上该握杆10内发光体11可发光,光线经该透孔13及螺孔 14照射到外面,可单独作手电筒使用。当该握杆10与该根管口镜20锁合一体时,该根管口镜20可伸进患者口腔内,拨 开舌头或面颊,供牙医师检视或诊治牙齿,从而避免受到舌头或面颊的干扰,而该握杆10 的发光段11临近该拨开部22并能照亮口腔内部,具有协助牙医师检视或诊治牙齿的照明 功能,如此可解决牙医师一手要握持根管器具,另一手要握持治疗器械,无法再握持手电筒 照亮口腔内部的问题。
权利要求一种具有照明功能的临床用根管器具,其特征在于包含一握杆(10)及一治疗组件,所述握杆(10)具有中空的一发光段(11),所述发光段(11)具有一组接部,所述组接部组接所述治疗组件,所述发光段(11)的内部设至少一发光体(12),所述发光体(12)与至少一电源(15)连接,且所述发光段(11)的壁面设至少一透孔(13)供光线射出。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照明功能的临床用根管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治疗组件 为一根管口镜(20),所述根管口镜(20)的一端与所述组接部组接,另一端具有供隔开舌头 或面颊的一拨开部(22)。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照明功能的临床用根管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组接部为 螺孔(14),所述根管口镜(20)的一端为内部中空的一螺杆(21)。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照明功能的临床用根管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根管口镜 (20)与所述握杆(10)互呈一钝角。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照明功能的临床用根管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拨开部(22)的外周设中空且弹性软质透明的至少一透光件(23),所述透光件(23)并具有一孔洞, 所述孔洞与所述螺杆(21)内部相通。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照明功能的临床用根管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件(23)是圈设在所述拨开部(22)的外周。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是公开一种具有照明功能的临床用根管器具,包含一握杆及一治疗组件,该握杆具有中空的一发光段,该发光段具有一组接部用于组接该治疗组件,该治疗组件可为一根管口镜,且该发光段的内部设置至少一与电源连接的发光体,且壁面设置至少一透孔以供光线射出;该治疗组件的另一端具有用于隔开舌头或面颊的一拨开部,该握杆与该根管口镜互呈钝角,且该拨开部的外周设至少一透光件,这样能单独作为手电筒使用或组接该根管口镜,提供照明以协助牙医检视或诊治牙齿。
文档编号F21V33/00GK201668370SQ20102017639
公开日2010年12月15日 申请日期2010年4月29日 优先权日2010年4月29日
发明者林彦璋 申请人:林彦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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