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前大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75040阅读:362来源:国知局
电动车前大灯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动车配件【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电动车前大灯,其包括前壳、后壳、透明罩、反光碗和凸透镜,前壳与后壳固定连接,透明罩前端贯穿前壳且其后端抵靠在前壳内壁,反光碗与透明罩后端相互卡接固定,凸透镜设于反光碗上,反光碗包括第一反光碗和第二反光碗,该第一反光碗中间设有限位孔,凸透镜前端贯穿限位孔且其后端抵靠在限位孔边缘,第二反光碗抵靠在凸透镜后端并与第一反光碗固定连接。本实用新型所设反光碗包括第一反光碗和第二反光碗,凸透镜由第一反光碗和第二反光碗前后抵靠固定,省去了凸透镜的固定支架,避免行驶过程中震动损坏固定支架的隐患,具有使得凸透镜的安装稳定性和牢固性提高。
【专利说明】电动车前大灯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动车配件【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电动车前大灯。

【背景技术】
[0002]传统的电动车前大灯总成主要由前壳、后壳、大灯、透明罩构成,而大灯一般都直接安装在灯位上,在发光性及亮度上较差,如要让大灯具有更大的亮度,只能采用大功率的灯泡,其又会造成耗能较高的问题。现有技术中,在前大灯后壳上设置一凸透镜来实现提高亮度,但是凸透镜的质量重,行驶过程中的震动会导致凸透镜的固定支架损坏,存在使用安全隐患。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出一种提高结构稳固性的电动车前大灯。
[000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方案:
[0005]—种电动车前大灯,包括前壳、后壳、透明罩、反光碗和凸透镜,前壳与后壳固定连接,透明罩前端贯穿前壳且其后端抵靠在前壳内壁,反光碗与透明罩后端相互卡接固定,凸透镜设于反光碗上,反光碗包括第一反光碗和第二反光碗,该第一反光碗中间设有限位孔,凸透镜前端贯穿限位孔且其后端抵靠在限位孔边缘,第二反光碗抵靠在凸透镜后端并与第一反光碗固定连接。
[0006]上述的第一反光碗上位于限位孔两侧设有固定杆。
[0007]上述的第二反光碗两侧对应所述固定杆的位置设有固定支架。
[0008]上述的第二反光碗底部设有LED灯。
[0009]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所设反光碗包括第一反光碗和第二反光碗,凸透镜由第一反光碗和第二反光碗前后抵靠固定,省去了凸透镜的固定支架,避免行驶过程中震动损坏固定支架的隐患,具有使得凸透镜的安装稳定性和牢固性提高。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0]图1是实施例中电动车前大灯反光碗的立体图;
[0011]图2是实施例中反光碗使用图。
[0012]1、反光碗;2、凸透镜;3、第一反光碗;4、第二反光碗;31、限位孔;32、固定杆;41、固定支架。

【具体实施方式】
[0013]以下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描述,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这些实施例。
[0014]实施例,如图1和图2所不:一种电动车前大灯,包括前壳、后壳、透明罩、反光碗I和凸透镜2,前壳与后壳固定连接,透明罩前端贯穿前壳且其后端抵靠在前壳内壁,反光碗I与透明罩后端相互卡接固定,凸透镜2设于反光碗I上,反光碗I包括第一反光碗3和第二反光碗4,该第一反光碗3中间设有限位孔31,凸透镜2前端贯穿限位孔31且其后端抵靠在限位孔31边缘,第二反光碗4抵靠在凸透镜2后端并与第一反光碗3固定连接,本实施例中反光碗I包括第一反光碗3和第二反光碗4,凸透镜2由第一反光碗3和第二反光碗4前后抵靠固定,省去了凸透镜2的安装支架,避免行驶过程中震动损坏安装支架的隐患,具有使得凸透镜的安装稳定性和牢固性提高。
[0015]第一反光碗3上限位孔31两侧设有固定杆32,第二反光碗4两侧对应所述固定杆32的位置设有固定支架41,两个反光碗通过固定杆32和固定支架41进行固定连接,保证结构的安装强度,方便拆卸。
[0016]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方式,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基础上所做的任何非实质性的变化及替换均属于本实用新型所要求保护的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电动车前大灯,包括前壳、后壳、透明罩、反光碗(I)和凸透镜(2),前壳与后壳固定连接,透明罩前端贯穿前壳且其后端抵靠在前壳内壁,反光碗(I)与透明罩后端相互卡接固定,凸透镜设于反光碗上,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光碗(I)包括第一反光碗(3)和第二反光碗(4),该第一反光碗(3)中间设有限位孔(31),所述凸透镜(2)前端贯穿限位孔(31)且其后端抵靠在限位孔(31)边缘,所述第二反光碗(4)抵靠在凸透镜(2)后端并与第一反光碗(3)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车前大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光碗(3)上位于限位孔(31)两侧设有固定杆(32)。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车前大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反光碗(4)两侧对应所述固定杆(32)的位置设有固定支架(41)。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车前大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反光碗(4)底部设有LED 灯。
【文档编号】F21V7/00GK203857375SQ201420182292
【公开日】2014年10月1日 申请日期:2014年4月15日 优先权日:2014年4月15日
【发明者】谢人康 申请人:台州市黄岩百事达机车配件有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