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拆装式台灯,包括有台灯本体,特征在于:所述台灯本体是由第一剪刀手(1)和第二剪刀手(2)组成的剪刀式结构,所述台灯本体的尾部为卡夹部,头部分别设有灯泡(4)、电源和开关,所述灯泡位于第二剪刀手的前端,所述电源位于第一剪刀手的前端,所述开关通过电源线(10)与灯泡和电源连接成串联电路,所述开关是通过卡夹部的张合来实现灯泡控制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可拆装式台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关包括在第一剪刀手与第二剪刀手上对应设置的两个“L”形电连杆(7),两电连杆的接触面上设有触点(8)。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可拆装式台灯,其特征在于:所示电连杆为空心结构的弹性橡胶体,连接触点的电源线穿过电连杆后分别与电源或灯泡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可拆装式台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剪刀手与第二剪刀手在尾部连接有弹簧(3)。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可拆装式台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剪刀手与第二剪刀手的尾端分别设有防滑垫(9)。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可拆装式台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剪刀手的前端设有电池仓(5),仓头位置设有仓盖(6)。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可拆装式台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剪刀手长于第一剪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