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台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组合功能型台灯。
背景技术:
台灯作为一种可移动的照明灯具,在人们日常生活中被广泛使用,目前市场上存在各种结构形态的台灯产品,有夹持式、桌面放置式、落地放置式、插墙式等等,但是很大部分是属于一体式结构,即台灯各部分结构是固定连接,无法方便地进行组合拆卸,且无扩展功能,这样带来的影响是,在台灯不使用时,会占用一定的空间,不易于存放保管;另外,产品功能单一,基本上只有照明功能,无其它功能扩展结构,在产品使用多样性方面会造成一定的限制。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和缺陷,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组合功能型台灯。
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一种组合功能型台灯,包括功能框、连接杆、底座、梳妆镜及LED照明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框设置有用于连接所述连接杆的U型夹持部以及用于固定所述梳妆镜的固定卡,所述LED照明组件设置在所述功能框内部,所述连接杆包括设置于顶部的可活动型L型固定齿以及支撑杆,所述底座内部设置有一凹形槽,用于承载所述支撑杆。
进一步地,所述功能框为环形形状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U型夹持部为采用软性材料制成;
进一步地,所述支撑杆为三段式可伸缩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LED照明组件包括LED光源以及可重复充电的电池。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台灯通过采用结构部件独立设计的方式,在使用时进行有效组合,并且通过梳妆镜部件的加入,能够提高人们在化妆时的灯光效果,并且,通过功能框中的U型夹持功能,可以夹持其他电子设备使用,比如夹持手机设备,在自拍时时提供额外的灯光补充效果,在台灯不使用时,可以将各个部件进行拆分,更加有利于存放保管。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整体结构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功能框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连接杆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底座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功能框与电子设备夹持使用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1—功能框;2—连接杆;3—底座;4—梳妆镜;5—手机设备;11—U型夹持部;12—固定卡;21—L型固定齿;22—支撑杆;31—凹型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参考图1、图2、图3及图4所示,一种组合功能型台灯,包括功能框(1);连接杆(2);底座(3);梳妆镜(4);LED照明组件。
所述U型夹持部(11)设置在所述功能框(1)的下端部位,并与功能框(1)形成一个整体;所述固定卡(12)设置在环形框内侧,可以伸缩活动,用于卡住所述梳妆镜(4);所述LED照明组件设置在所述功能框(1)内部,LED照明组件由LED光源及可重复充电的电池组成;
所述连接杆(2)包括有L型固定齿(21)以及支撑杆(22),其中,L型固定齿(21)与支撑杆(22)之间采用转轴结构进行连接,L型固定齿(21)可以绕着转轴结构的中心轴作180度旋转。
在使用台灯时,将所述U型夹持部(11)夹持住所述L型固定齿(21),并将所述支撑杆(22)底部插入到所述底座(3)的凹形槽(31)中进行固定,其中,支撑管(22)外径大小与凹形槽(31)内孔孔径大小之间采用过盈配合方式,使得两者之间结合达到紧固,不易松脱。
进一步地,如果需要进行化妆或照镜子,则可将所述梳妆镜(4)放置到所述功能框(1)中,并通过功能框(1)中设置的固定卡(12)进行固定。
参考图5 所示,如果需要使用手机进行自拍但是周边环境灯光较弱时,可以直接将手机设备(5)卡进所述功能框(1)的U型夹持部(11)中,打开灯光增加亮度使得自拍效果更好。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与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