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为照明设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适用于汽车led大灯的光源。
背景技术:
市场上现有的led车灯光源器件上的阵列光源往往处于相同的电参数下工作,光源器件均匀发光,无明显的亮暗区分。但是由于车灯独特的配光要求,需要“十字形”光强分布,此类led车灯在后期配光会相对困难,光学设计较为复杂。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本发明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一种适用于汽车led大灯的光源,其特征在于,包括导线和led芯片,所述导线通过串联或并联的方式连结多个led芯片组成四组光型不同的led器件。
进一步的,所述led器件一采用四颗相同的led芯片,其中led芯片1与led芯片2相互并联,同时与led芯片3、led芯片4形成串联,所获得的效果是:led芯片1与led芯片2所获得的电流减半,led芯片3与led芯片4芯片正常工作,同时led器件的芯片排布顺序为“1342“,这样一来,光源中心光强与边缘光强出现了明显的差异,达到了我们所需要的配光要求。
进一步的,所述led器件二是由led芯片1、led芯片2、led芯片3、led芯片4、led芯片5、led芯片6或更多led芯片采用串联的方式构成,同时选择在光源中心排布比两旁更多的芯片,使led车灯在工作时中心光强更高。
进一步的,led器件三中led芯片1、led芯片2、led芯片3或led芯片4都由单独的电路控制,可以独立的调节每一颗芯片的电参数,这样在我们使用时便可通过驱动电路轻松实现“两边暗,中间亮“的光强分布。
进一步的,led所述器件四中led芯片1和led芯片2芯片尺寸比led芯片3和led芯片4小,其中led芯片1与led芯片2芯片相互并联,同时与led芯片3、led芯片4形成串联,所获得的效果是:led芯片1与led芯片2所获得的电流减半,led芯片3与led芯片4正常工作,同时led器件的芯片排布顺序为“1342”,这样一来,光源中心光强与边缘光强就出现了明显的差异,达到了我们所需要的配光要求。
进一步的,所述led器件采用串联或并联的电路结构来对led芯片进行光电参数控制,同时各个芯片尺寸的大小会与需求作出变化。
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能使led车灯发光更加聚集,成品安装后的光型更加集中;
(2)不会出现照明暗区;
(3)照射距离大大增加,消除不良光型带来的行车安全问题;
(4)led器件可根据需要更换led尺寸,且芯片数量无限制,方便后期配光。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图1为现有led车灯的阵列光源(左为电路图,右为led器件的阵列图)。
图2为本发明的阵列光源(左为电路图,右为led器件的阵列图)
图2中一为led器件一,二为led器件二,三为led器件三,四为led器件四。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发明。
参照图2,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一种适用于汽车led大灯的光源,所述导线(未标注)通过串联或并联的方式连结led芯片1(1)、led芯片2(2)、led芯片3(3)、led芯片4(4)、led芯片5(5)、led芯片6(6)或更多led芯片组成led器件一、led器件二、led器件三或led器件四。
其中,所述led器件一采用四颗相同的led芯片,其中led芯片1(1)与led芯片2(2)相互并联,同时与led芯片3(3)、led芯片4(4)形成串联。
其中,所述led器件二是由led芯片1(1)、led芯片2(2)、led芯片3(3)、led芯片4(4)、led芯片5(5)、led芯片6(6)或更多led芯片采用串联的方式构成,同时选择在光源中心排布比两旁更多的芯片。
其中,所述led器件三中led芯片1(1)、led芯片2(2)、led芯片3(3)或led芯片4(4)都由单独的电路控制,可以独立的调节每一颗芯片的电参数。
其中,所述led器件四中led芯片1(1)和led芯片2(2)芯片尺寸比led芯片3(3)和led芯片4(4)小,其中led芯片1(1)与led芯片2(2)芯片相互并联,同时与led芯片3(3)、led芯片4(4)形成串联。
其中,所述led器件采用串联或并联的电路结构来对led芯片进行光电参数控制,同时各个芯片尺寸的大小会与需求作出变化。
本发明一种适用于汽车led大灯的光源,通过不同的电路结构实现led车灯所需光强分布需求,且芯片尺寸可根据需求更换,数量无限制,不仅方便车主后期配光,而且能对对一些特殊的车型,如大货车、泥头车或小轿车等,更具设计需要进行配光,上述介绍的四组led器件中led光强都为“两边弱,中间强”,安装后光型会更加集中,不会出现照明暗区,照射距离大大增加,能明显消除不良光型带来的行车安全问题。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的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