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内置电源盒的固定构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92758阅读:418来源:国知局
一种内置电源盒的固定构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源盒的固定构件,尤其涉及一种内置电源盒的固定构件。



背景技术:

现有的灯具产品,主体都比较薄,采用内置电源盒的电源都是通过螺丝固定在主体上。通过螺丝直接固定电源后,安装、拆卸几次后,很容易导致螺丝孔滑牙,导致电源松动,从而带来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内置电源盒的固定构件,不需要螺丝进行固定,安装更加方便,更加可靠。

对此,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内置电源盒的固定构件,其包括电源固定支架和固定在产品上的定位支架,所述电源固定支架包括电源固定卡座和两个弹性固定架,所述弹性固定架位于电源固定卡座的两端;所述电源固定卡座与电源的底部卡接,所述定位支架设有与所述弹性固定架位置对应的卡接部,所述电源固定支架通过其两端的弹性固定架与定位支架进行弹性卡接。

采用此技术方案,在进行电源固定时,先将电源固定支架与电源固定连接,即将电源固定支架的电源固定卡座与电源的底部卡接;然后将电源固定支架的两个弹性固定架与定位支架的卡接部进行弹性卡接,即实现了对电源的固定安装,这种通过卡接方式安装,不需要螺丝进行固定,安装更加方便,不容易松动,而且更加可靠。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电源固定卡座的前后两侧设有固定卡扣,所述电源的两侧设有凹槽,所述固定卡扣卡入到所述凹槽中,使所述电源固定卡座与电源的底部卡接。优选的,所述电源的下部两侧设有凹槽。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电源固定卡座包括电源固定底座,所述固定卡扣位于电源固定底座的两侧,所述固定卡扣的截面为向内凹的弧线形。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凹槽为弧形凹槽。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电源固定底座设有镂空。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弹性固定架为S形。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弹性固定架为采用不锈钢冲压得到。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卡接部为卡槽。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定位支架包括定位固定座和两个定位固定件,所述定位固定件位于定位固定座的上方的两侧,所述定位固定件与定位固定座之间形成卡槽,所述卡槽的宽度不小于弹性固定架的宽度。采用此技术方案,直接将弹性固定架进行弹性变形后插入到卡槽内,通过弹性固定架的回弹性能完全与定位支架紧密固定,保证使用过程的稳定性和牢固性,拆除电源为安装的步骤相反。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电源通过电源固定支架与定位支架进行卡接安装,电源的安装、拆卸更加方便,非常简便,实用性强,经济价值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例的电源安装好之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例定位支架固定在产品上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例定位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例电源与定位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例电源固定后的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优的实施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如图1~图5所示,一种内置电源盒的固定构件,其包括电源固定支架1和固定在产品3上的定位支架2,所述电源固定支架1包括电源固定卡座11和两个弹性固定架12,所述弹性固定架12位于电源固定卡座11的两端;所述电源固定卡座11与电源4的底部卡接,所述定位支架2设有与所述弹性固定架12位置对应的卡接部,所述电源固定支架1通过其两端的弹性固定架12与定位支架2进行弹性卡接。所述电源固定卡座11的前后两侧设有固定卡扣13,所述电源4的下部两侧设有凹槽41,所述固定卡扣13卡入到所述凹槽41中,使所述电源固定卡座11与电源4的底部卡接。所述电源固定卡座11包括电源固定底座14,所述固定卡扣13位于电源固定底座14的两侧,所述固定卡扣13的截面为向内凹的弧线形。所述凹槽41为弧形凹槽。所述弹性固定架12为S形。

如图2和图3所示,所述卡接部为卡槽21。所述定位支架2包括定位固定座22和两个定位固定件23,所述定位固定件23位于定位固定座22的上方的两侧,所述定位固定件23与定位固定座22之间形成卡槽21,所述卡槽21的宽度不小于弹性固定架12的宽度。

如图1~图5所示,所述电源固定底座14设有镂空,便于电源4进行散热。所述弹性固定架12为采用不锈钢冲压得到。

如图1~图5所示,采用此技术方案,定位支架2固定在产品3上,在进行电源4固定时,先将电源固定支架1与电源4固定连接,即将电源固定支架1的电源固定卡座11与电源4的下部卡接;然后将弹性固定架12进行弹性变形后插入到定位支架2的卡槽21内,通过弹性固定架12的回弹性能完全与定位支架2紧密固定,保证使用过程的稳定性和牢固性,拆除电源为安装的步骤相反。

以上所述之具体实施方式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并非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范围,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包括并不限于本具体实施方式,凡依照本实用新型之形状、结构所作的等效变化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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