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双光源的回光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10197阅读:217来源:国知局
具有双光源的回光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舞台灯具设备与设施,具体涉及一种具有双光源的回光灯。



背景技术:

回光灯,照明设备的一种,是无透影系列之一。是舞台、电视、电影照明的新型灯具。该灯采用组合式金属反射器,具有投程远、照度高、光质硬的特点。为突出人和景物的轮廓效果,大都作逆光和侧光使用。目前传统舞台回光灯只有后端(反光杯底部)采用卤素灯泡或金卤灯光源,使用时可变换色彩单一,舞台表现贫乏,不能更好的满足使用者的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之处,而提供一种具有双光源的回光灯。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具有双光源的回光灯,包括灯壳,灯壳为中空的圆柱体,灯壳内部设有反光杯,反光杯内部设有灯泡固定板,灯泡固定板上设有灯泡支座,灯泡支座上设有卤素灯泡,所述的反光杯上连接有LED固定板,LED固定板上设有LED基板,LED基板上设有LED灯,LED 基板上设有LED挡光板,LED挡光板上设有盖板且盖板与灯壳通过螺栓连接。

所述的反光杯包括杯体及板体,所述的杯体与板体连接且两者的连接方式为固定连接,杯体的形状为圆锥形,板体的形状为圆环形。

所述的LED基板的数量为6个,LED基板的形状的圆弧形,6个LED基板组成一个圆环形。

所述的灯壳上开有散热孔,散热孔的数量不少于5个,散热孔均匀分布在壳体外壁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在回光灯中增加了LED灯的光源,使回光灯变成卤素光源和LED光源进行结合,从而形成新的双光源,两种光源可以交替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这样即保持了传统回光灯的纯色,又加入了LED 的多种色彩,使用形式更多样,色彩表现更丰富。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爆炸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LED基板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局部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为了更好说明本实施例,附图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并不代表实际产品的尺寸;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附图中某些公知结构及其说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

参照各图,一种具有双光源的回光灯,包括灯壳1,灯壳1为中空的圆柱体,灯壳1内部设有反光杯,反光杯内部设有灯泡固定板4,灯泡固定板4 上设有灯泡支座,灯泡支座上设有卤素灯泡5,所述的反光杯上连接有LED 固定板6,LED固定板6上设有LED基板7,LED基板7上设有LED灯11,LED 基板7上设有LED挡光板8,LED挡光板8上设有盖板9且盖板9与灯壳1 通过螺栓连接。

所述的反光杯包括杯体2及板体3,所述的杯体2与板体3连接且两者的连接方式为固定连接,杯体2的形状为圆锥形,板体3的形状为圆环形。

所述的LED基板7的数量为6个,LED基板7的形状的圆弧形,6个LED 基板7组成一个圆环形。

耳座10的数量为两个,两个耳座10关于灯壳1呈轴对称结构,耳座10 的形状的圆形体,耳座10上开有一个圆孔,圆孔的圆心位于耳座10轴线上。

所述的灯壳1上开有散热孔,散热孔的数量不少于5个,散热孔均匀分布在壳体1外壁上。

具体实施过程如下:在此装置上安装了LED灯11,LED灯11的颜色可以是不相同的,通过增加LED灯11的光源,使回光灯变成卤素光源和LED光源进行结合,从而形成新的双光源,同时LED灯11产生的光源可以单独使用,产生具有LED灯11的光源,也可以与卤素灯泡5的光源一起使用,成为混合式光源,也可以卤素灯泡5单独使用,成为卤素光源,两种光源相互切换可以形成交替光源,此装置保持了传统回光灯的纯色,又加入了LED的多种色彩,使用形式更多样,色彩表现更丰富。

同时在装置上还增加了散热孔,灯具在使用的过程中必定会产生热量,当产生热量无法散去时就会对灯造成损坏,此时通过散热孔可以的产生的热量进行散去,使灯具的使用寿命增加。

在装置上增加了反光杯,反光杯的作用是使卤素灯泡5能够产生一定的聚光效果,同时杯体2为圆锥形,使聚光效果更好,板体3与杯体进行连接,是对杯体2的一个固定,两者进行结合,不仅能够作用反光的效果,而且还能使杯体2结构保持稳固。

LED基板7是分格安装的,当将6个LED基板7连接到一起之后就形成一个圆环形状,此圆环形状能够与LED固定板6相吻合,在LED基板7 上装有LED灯11使LED灯11固定更加稳定。

图中,描述位置关系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