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及前照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03254发布日期:2018-08-04 16:15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包括至少一线型光源和至少一线型焦点反光器,其中所述线型光源的位置与所述线型焦点反光器的线型焦点F1重合,所述线型焦点反光器能够将所述线型光源的部分光线汇聚至线型焦点F2,所述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能够形成一近光光斑或一远光光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其中还包括设置于所述线型焦点F2前方的至少一聚光透镜。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远近光一种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其中还包括一截止线遮光片,所述截止线遮光片被安装于所述线型焦点反光器上并沿着所述线型焦点F2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远近光一种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其中所述截止线遮光片能够相对于所述线型焦点反光器进行旋转,从而实现所述近光光斑和所述远光光斑的切换。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远近光一种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其中还包括一电磁阀,所述电磁阀与所述截止线遮光片连接,通过所述电磁阀驱动所述截止线遮光片进行旋转,从而实现所述近光光斑和所述远光斑的切换。

6.根据权利要求3-5中任一项所述的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其中所述线型焦点反光器在远离所述线型光源的一端具有至少一开口,所述线型光源垂直于光轴线型排列并面向所述开口设置,所述线型焦点反光器内部具有分别相对设置的两水平线型反光面和两镜像反射面,到达所述水平线型反光面以及所述镜像反射面的光线被汇聚至所述线型焦点F2。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其中所述线型焦点反光器还具有开口处相互间隔地设置的两收集面,将所述聚光透镜包角以外的光反射至所述聚光透镜并经过所述聚光透镜折射至左右宽角度路面区域。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其中所述水平线型反光面的垂直截面为椭圆线;或者垂直截面为椭圆线和局部非椭圆线组成;或者垂直截面为非椭圆线的反光面使光反射至所述线型焦点F2;或在水平线型反光面的基础上做颗粒。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其中在邻近所述开口处还具有延伸于各个所述水平线型反光面的至少一扩光弧面,将部分光从所述线型焦点F2往上移,以增强地面照明光分配。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其中所述水平线型反光面是直线型;或直线型并微带弧度,增加垂直角度的光分配。

11.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其中两所述镜像反射面各自为以椭圆线为基础,部分面非椭圆线组成的拉伸面;或者其进一步微带弧度,增加垂直角度的光分配。

12.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其中两所述镜像反射面各自具有邻近所述线型光源的至少一椭圆线反射面以及延伸于所述椭圆线反射面的至少一非椭圆线反射面。

13.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其中各个所述收集面的表面形状为垂直平面;或者倾斜面;或者弧面;或者条状弧面。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其中所述截止线遮光片的截止线形成面为15°斜线、45°斜线、或90°直角、或0°的水平线。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其中所述线型焦点反光器包括一上部分线型焦点反光器和一下部分线型焦点反光器,两者一体形成;或者两者结构对称并且互相组装。

1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其中当所述电磁阀带动所述截止线遮光片转动从而使所述线型光源发出的光全部通过所述截止线遮光片,再被所述聚光透镜折射后形成所述远光光斑。

17.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其中所述线型光源为LED光源。

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其中所述线型光源为一组水平排列的多芯LED模组、或者多组水平排列的多芯LED模组、或者单芯的LED水平线型排列、或者水平排列的多芯LED模组和单芯的LED水平线型排列混合使用。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其中所述的LED为白光;或者暖白光;或者白光和暖白光以及金黄光的混合使用。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其中所述截止线遮光片包括一锯齿片,所述锯齿片被设置于截止线形成面上,所述锯齿片为类三角形,且所述锯齿片的表面设置有拉伸的锯齿状结构。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其中还包括一滤光片,所述截止线遮光片包括一开窗槽,所述滤光片设置于所述开窗槽内,从而使所述线型光源发出的光能够通过所述滤光片进行减弱并扩散后再照射至所述聚光透镜。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其中所述线型光源照射过来的部分光透过所述滤光片减弱并扩散,再经过所述聚光透镜的折射形成截止线上方的弱光斑,以补充截止线上方的光强。

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其中所述截止线遮光片的延伸面能够屏蔽经过所述聚光透镜的入射角大的光线,从而消除截止线处溢蓝现象。

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其中投射至所述截止线遮光片的延伸面上的锯齿状面,光被反射及扩散修正,使其反射、漫反射的光无法至所述聚光透镜,从而使明暗截止线更清晰。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其中所述截止线遮光片为不透明材料制成,所述滤光片为半透明材料、光扩散材料或白色材料制成。

26.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其中所述聚光透镜为能够消除溢蓝现象的光学透镜,包括一输入光学表面、一输出上半光学表面和一输出下半光学表面,所述输出上半光学表面位于中心水平轴上方,所述输出下半光学表面位于中心水平轴下方。

27.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其中所述输入光学表面为平面光学表面或者非平面光学表面,所述输出上半光学表面为聚光表面,所述输出下半光学表面为异形面或非旋转面。

28.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其中所述输出下半光学表面中心剖面包括n条光学曲线,每条光学曲线横向若干光学表面光微往下方偏离范围为0.05*(n-1)°-0.05*n°。

29.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其中所述输出上半光学表面和/或所述输出下半光学表面为修正曲面。

30.根据权利要求29所述的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其中还包括贴合于所述线型光源的至少一金属散热板。

31.根据权利要求30所述的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其中还包括至少一散热体,所述金属散热板与所述散热体接触。

32.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其中还包括至少一外罩,用于固定所述聚光透镜以及将散射光遮蔽在所述外罩内,所述外罩与所述散热体之间采用密封胶固定连接。

33.根据权利要求32所述的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其中还包括至少一外透镜,所述外透镜与所述外罩之间采用密封胶进行固定连接。

34.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远近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其中还包括一前位置灯光学透镜和一前位置灯光源组件,所述前位置灯光学透镜和所述前位置灯光源组件被顺序固定于所述外透镜与所述外罩之间。

当前第2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