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LED灯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308012阅读:14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灯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新型LED灯带。



背景技术:

LED灯带是一种重要的照明产品,容易满足防水等级要求。目前一种重要的LED灯带应用结构,是两条LED灯带分别与同一连接器不同端相连而串联在一起的,串联作业难度大,从而很容易导致串联以后灯带不亮。通常LED灯带会布置在吊顶中,由于LED灯带是单面发光,如果铺设不平整会导致发光不均匀,影响美观,现在还会通过螺钉或粘胶等将LED灯带固定安装,当LED灯带需要更换时,不方便拆卸,容易毁坏墙壁或家具等。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LED灯带,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所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以下技术方案:一种新型LED灯带,包括LED灯珠、电路板、灯壳、尾插和电源,其结构要点在于:LED灯珠和电路板均设于灯壳内部,且LED灯珠对称设置在电路板的两侧,灯壳的两端分别设有与电路板电连接的接口A和接口B,其中接口A内设有导电柱,导电柱和接口A的侧壁之间形成环形槽,接口B内设有导电柱和与环形槽适配的环形柱,尾插设有与环形柱适配的凹槽,电源的一端设有接口B。

作为优选的,灯壳为螺旋形。

作为优选的,导电柱的顶部设有阵列排列的凸起。

作为优选的,导电柱的顶部设有导电橡胶。

作为优选的,接口A设有锁固机构,锁固机构包括通过转轴活动连接的L形卡柱和锁固柱,其中L形卡柱包括水平段和竖直段,且竖直段贯穿接口A的侧壁,锁固柱的顶端设有梯形的弹性件。

作为优选的,接口B设有与弹性件适配的锁孔。

作为优选的,环形柱设有与L形卡柱的水平段适配的缺口。

作为优选的,凹槽设有与缺口适配的挡板。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结构简单,安装拆卸简便,连接牢固,发光均匀,造型多变,装饰性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LED灯珠,2-电路板,3-灯壳,4-尾插,5-电源,6-接口A,7-接口B,8-导电柱,9-环形槽,10-环形柱,11-凹槽,12-转轴,13-L形卡柱,14-锁固柱,15-弹性件,16-锁孔,17-缺口,18-挡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解释说明,但不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左”、“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新型LED灯带,包括LED灯珠1、电路板2、灯壳3、尾插4和电源5,所述的LED灯珠1和电路板2均设于灯壳3内部,且LED灯珠1对称设置在电路板2的两侧,所述的灯壳3的两端分别设有与电路板2电连接的接口A6和接口B7,其中接口A6内设有导电柱8,导电柱8和接口A6的侧壁之间形成环形槽9,接口B7内设有导电柱8和与环形槽9适配的环形柱10,所述的尾插设4有与环形柱10适配的凹槽11,所述的电源5的一端设有接口B7。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灯壳3为螺旋形,发光均匀,装饰效果好。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导电柱8的顶部设有阵列排列的凸起,提高两个导电柱8的接触效果,保证整条LED灯带通电。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导电柱8的顶部设有导电橡胶,提高两个导电柱8的接触效果,保证整条LED灯带通电。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接口A6设有锁固机构,锁固机构包括通过转轴12活动连接的L形卡柱13和锁固柱14,其中L形卡柱13包括水平段和竖直段,且竖直段贯穿接口A6的侧壁,锁固柱14的顶端设有梯形的弹性件15,保证LED灯带之间的连接紧密,避免简单插接而导致的接触不良现象。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接口B7设有与弹性件15适配的锁孔16,保证LED灯带之间的连接紧密,避免简单插接而导致的接触不良现象。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环形柱10设有与L形卡柱13的水平段适配的缺口17,使用时,将接口B7插入接口A内,拉起锁固柱14,锁固柱14带动L形卡柱13卡入缺口17,并将弹性件15放入锁孔16中,保证LED灯带之间的连接紧密,避免简单插接而导致的接触不良现象。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凹槽11设有与缺口17适配的挡板18,保证LED灯带之间的连接紧密,避免简单插接而导致的接触不良现象。

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结构简单,配件减少,安装拆卸更加简便,连接牢固,发光均匀,造型多变,装饰性好。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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