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建筑装饰的户外路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969305发布日期:2019-02-26 17:57阅读:168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建筑装饰的户外路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户外路灯,特别涉及一种用于建筑装饰的户外路灯,属于建筑装饰产品领域。



背景技术:

建筑装饰用的户外路灯就是裸露在户外的照明灯具。通常可以与周围的道路、景观、建筑相结合进行灯光设计安装,从而达到其功能性与艺术性的统一。现有的建筑装饰用的户外路灯大多采用外接电源,并不环保,而且户外路灯本身是固定的,不能根据需要调节的灯照角度和高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用于建筑装饰的户外路灯,解决了现有建筑装饰用户外路灯不能调节角度和高度的问题,而且解决了其不环保的弊端。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建筑装饰的户外路灯,包括路灯本体,所述路灯本体设有底座,所述底座上设有升降机构,所述升降机构包括外杆和内杆,所述外杆固定连接于底座上,所述内杆设于外杆内部,且所述外杆上设有调节螺母,所述内杆上端通过旋紧钮连接有旋转块,所述旋转块上端设有转接箱,所述转接箱内设有蓄电池,所述蓄电池设有开关按钮,所述开关按钮设于转接箱后端,所述转接箱前端连接有灯箱,所述灯箱嵌设于转接箱前端的凹槽内,所述灯箱内部设有基板,所述基板上安装有若干LED灯珠,所述基板上方设有太阳能电池板,所述基板和太阳能电池板均与蓄电池电性连接,所述灯箱上端表面设有遮雨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外杆与内杆滑动连接,所述内杆与旋转块活动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基板由铝制材料制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太阳能电池板和遮雨板均设为曲面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底座四个角上设有锁紧螺母。

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和一般地用于建筑装饰的户外路灯比起来,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旋转块实现了路灯的角度可调性,可根据不同需求进行角度的调整,同时可调节升降装置,调节灯照高度,更加有益于装饰效果,并且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太阳能电池板转化电源,更加环保。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局部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平面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中:1-路灯本体;2-底座;3-升降机构;4-外杆;5-内杆;6-调节螺母;7-旋紧钮;8-旋转块;9-转接箱;10-蓄电池;11-开关按钮;12-灯箱;13-凹槽;14-基板;15-LED灯珠;16-太阳能电池板;17-遮雨板;18-锁紧螺母。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4所示,一种用于建筑装饰的户外路灯,包括路灯本体1,路灯本体1设有底座2,底座2上设有升降机构3,升降机构3包括外杆4和内杆5,外杆4固定连接于底座2上,内杆5设于外杆4内部,且外杆4上设有调节螺母6,内杆5上端通过旋紧钮7连接有旋转块8,旋转块8上端设有转接箱9,转接箱9内设有蓄电池10,蓄电池10设有开关按钮11,开关按钮11设于转接箱9后端,转接箱9前端连接有灯箱12,灯箱12嵌设于转接箱9前端的凹槽13内,灯箱12内部设有基板14,基板14上安装有若干LED灯珠15,基板14上方设有太阳能电池板16,基板14和太阳能电池板16均与蓄电池10电性连接,灯箱12上端表面设有遮雨板17。

外杆4与内杆5滑动连接,内杆5与旋转块8活动连接,外杆4和内杆5滑动连接实现了路灯本体1的升降形,可根据需要调节路灯本体1的高度,内杆5与旋转块8活动连接实现了路灯本体1的调度可调性,可根据需要调节路灯本体1的角度。基板14由铝制材料制成。太阳能电池板16和遮雨板17均设为曲面板,太阳能电池板16便于接收阳光;遮雨板17便于避雨。底座2四个角上设有锁紧螺母18,用于对整个路灯本体1的固定。

具体的,一种用于建筑装饰的户外路灯,使用时,首先根据需要调节升降机构3上的调节螺母6,调节路灯本体1的高度,然后调节旋紧钮7调节灯箱12的朝向,从而改变光照的角度,实现了对路灯本体1的高度角度调节;太阳能电池板16可把太阳能转化为电能,积蓄在蓄电池10内,实现了路灯本体1的节能环保,使得本实用新型的适用性更好。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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