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拆装的吊灯灯座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110523发布日期:2019-03-15 19:41阅读:282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拆装的吊灯灯座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灯座,特别是一种用于吊灯的可拆装的灯座。



背景技术:

在现代生活中,吊灯广泛应用于室内照明中,其具有良好的照明效果,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喜爱,而作为吊灯重要组成部分的吊灯灯座,也成为大多数消费者比较关注的部件,市场上大多数吊灯灯座都存在着各种不足与缺点,市场上一般的吊灯灯座为一体式结构,占据空间比较大,在运输和安装吊灯的过程中都非常不便,另外,吊灯灯座整体结构单一,使得吊灯不可以根据消费者实际情况调节灯座高度、长度和等,使得吊灯灯座的应用受到限制,进而使吊灯不能较好发挥其应有作用。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拆装式的吊灯灯座,这种吊灯灯座可以进行简单的拆装,便于运输和安装,且能进行高度调节。

采取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可拆装的吊灯灯座,包括吊杆、底座,所述吊杆连接于底座底部,所述吊杆由若干杆体依次首尾相连而成,所述杆体包括连接杆、连接管,所述连接杆与所述连接管两端均设有相互配合的螺纹,相邻两所述杆体通过连接杆与连接管两端的螺纹连接,可以通过并接杆体调整吊灯灯座的高度,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连接杆旋进旋出连接管进行高度微调。

进一步,所述杆体还包括套管,所述套管套设于连接杆外、并与连接管连接,提高杆体强度。

进一步,所述套管两端设有端盖,所述端盖开设有供连接杆穿过的过孔,套管内径加大以减小壁厚、减轻套管重量,当内径大于连接管外径时,通过设置端盖,可以承托套管不会往下掉。

进一步,所述连接杆为全螺纹,所述连接管为全螺纹,以提高连接杆与连接管的连接稳定性。

进一步,所述杆体与所述底座通过一连接件连接,使得杆体与底座方便拆装,且能使杆体保持垂直状态,也使底座能安装在不同倾斜度的墙体上。

进一步,所述连接件侧边开设有一开口,使得杆体拆装简单、便捷。

进一步,所述连接件的开口设有闭合件,所述闭合件与所述开口的两端连接,通过设置闭合件,防止杆体从开口掉落。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取得的积极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实施以上技术方案,通过采用若干杆体依次首尾相连而成的并接式吊杆,可以根据实时需要通过拼接杆体来实现高度调节,且方便吊灯灯座的运输与拆装,节省包装空间;再者,通过设置杆体之间的连接方式为连接管与连接杆螺纹配合连接,使得吊灯灯座可以实现微调;此外,通过杆体与底座为活动连接,使得杆体与底座方便拆装,且进一步节省了收容空间,提高运输的稳定性和便利性,还有利于既能使杆体保持垂直状态,也使底座能安装在不同倾斜度的墙体上。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立体结构分解示意图;

图3是杆体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4是底座分解示意图;

图5是连接件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申请进行更全面的描述。

如图1所示,一种可拆装的吊灯灯座,包括吊杆1、底座2,所述吊杆1连接于底座2底部,所述吊杆1由若干杆体35依次首尾相连而成,这种灯座具有可拆装功能,在进一步优选的实施例中,所述杆体35包括连接杆11、连接管12,所述连接杆11与所述连接管12两端均设有相互配合的螺纹,相邻两所述杆体35通过连接杆11与连接管12两端的螺纹连接。设于连接杆11两端的螺纹为外螺纹,设于连接管12两端的螺纹为内螺纹,连接杆11旋接于连接管12内,且可以通过旋进旋入的方式进行高度微调。

如图2、3所示,在进一步优选的实施例中,所述杆体35还包括套管15,所述套管15套设于连接杆11外、并与连接管12连接,通过设置套管15既可以防止连接杆11曝露于空气中被腐蚀,又加强杆体35的强度,且修饰美观。

在进一步优选的实施例中,所述套管15两端设有端盖13,端盖13开设有供连接杆11穿过的过孔,所述通孔大小仅可供连接杆11通过,套管15内径加大以减小壁厚、减轻套管15重量,当套管15的内径大于连接管12外径时,通过设置端盖13,可以承托套管15不会往下掉,所述端盖13与套管15可以为分离式,连接于端盖13底部的连接管12可以支撑连接于套管15下端的端盖13,所述端盖13与套管15可以为一体式结构。

如图3所示,在本实施例进一步的优选实施方式中,所述连接杆11为全螺纹,所述连接管12为全螺纹,即连接杆11外圆周均有螺纹,连接管12内壁均有螺纹,使得旋进去的连接杆11均能与连接管12内壁接触,从而使连接更稳固。

如图1所示,在进一步优选的实施例中,所述杆体35与所述底座2通过一连接件3连接,使得杆体35与底座2方便拆装,所述杆体35与底座2为活动连接,既能使杆体35始终保持垂直状态,也能使底座2能安装在不同倾斜度的墙体上。

如图1所示,在进一步优选的实施例中,所述连接件3侧边开设有一开口 33,所述底座2包括固定片22、支撑台23、底板24、固定件25以及螺母26,固定片22安装于墙体上(未图示),所述固定件25上端设有外螺纹和内螺纹,所述固定件25位于所述底板24底面,从所述固定片22、支撑台23、底板24 上到下依次叠放,通过螺栓21与所述固定件25的内螺纹,以及所述螺母26与所述固定件25外螺纹配合以调节紧固,所述固定件25下横向开设有通槽,所述连接件3通过开口卡入固定件25中的通槽,吊杆1靠近底座2一端的固设有一吊耳4,吊耳4通过开口卡入连接件3,完成底座2与吊杆1的连接。

在进一步优选的实施例中,所述连接件3的开口设有闭合件,所述闭合件与所述开口的两端31连接;更具体地,所述两个自由端31均设有螺纹,闭合件为长型螺母32,所述长型螺母32两端分别与所述两个自由端31连接,从而形成封闭链。当然闭合件与连接件3还可以通过弹性卡扣闭合。

在本实施例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间”、“上”、“下”、“顶部”、“右侧”、“左端”、“上方”、“背面”、“中部”、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另,在本具体实施方式中如未特别说明部件之间的连接或固定方式,其连接或固定方式均可为通过现有技术中常用的螺栓固定或钉销固定,或销轴连接等方式,因此,在本实施例中不在详述。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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