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点火装置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酥油产品灯芯点火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酥油产品灯芯点火装置中,点火灯芯多采用棉线、火柴等易燃尽材质,或使用打火机等方式,要频繁、大批量点火操作麻烦。因此,提出一种解决上述问题的简易酥油产品灯芯点火装置实为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克服上述现有技术所述的至少一种缺陷(不足)。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首要目的是:提供一种酥油产品灯芯点火装置,包括灯芯线、固定塞、圆筒管,所述固定塞设置在圆筒管一端,所述灯芯线设置在所述圆筒管中,所述灯芯线的一端穿过所述固定塞伸出一小截于圆铜管外。
进一步的,所述灯芯线为石棉灯芯线。
进一步的,所述圆筒管另一端设置有封闭塞。
更进一步的,所述封闭塞为玻璃封闭塞。
进一步的,所述固定塞为玻璃固定塞。隔热效果好。
进一步的,所述圆筒管为表面镀铬的不锈钢圆筒管。表面镀铬,
粗糙防滑。
进一步的,包括夹剪、油壶。
更进一步的,所述夹剪是由金属片弯折成的一端开口夹子。油壶为一个装油的小瓶子,线芯伸出来那部分浸油。
进一步的,所述灯芯线的数量至少为1。
进一步的,所述固定塞上设置有开孔及固定所述灯芯线的固定机构。可以通过旋钮松开或夹紧灯芯线。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酥油产品灯芯点火装置,可一次大批量对烛台点火而不必更换点火装置灯芯,操作简单。本实用新型公开的酥油产品灯芯点火装置,结构简单,维修方便。本实用新型公开的酥油产品灯芯点火装置,生产成本低廉,适合大量生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酥油产品灯芯点火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酥油产品灯芯点火装置的立体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酥油产品灯芯点火装置中灯芯夹剪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酥油产品灯芯点火装置中油壶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为石棉灯芯、2为固定塞、3为圆筒管、4为封闭塞、5为灯芯夹剪。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附图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为了更好说明本实施例,附图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并不代表实际产品的尺寸;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附图中某些公知结构及其说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是通过中间媒介间接连接,可以说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含义。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说明。
一种酥油产品灯芯点火装置,包括灯芯线、固定塞、圆筒管,所述固定塞设置在圆筒管一端,所述灯芯线设置在所述圆筒管中,所述灯芯线的一端穿过所述固定塞伸出一小截于圆铜管外。
作为具体实施例的改进,所述灯芯线为石棉灯芯线。
作为具体实施例的改进,所述圆筒管另一端设置有封闭塞。
作为具体实施例的改进,所述封闭塞为玻璃封闭塞。
作为具体实施例的改进,所述固定塞为玻璃固定塞。隔热效果好。
作为具体实施例的改进,所述圆筒管为不锈钢圆筒管。表面镀铬,粗糙防滑。
作为具体实施例的改进,包括夹剪、油壶。
作为具体实施例的改进,所述夹剪是由金属片弯折成的一端开口夹子。油壶为一个装油的小瓶子,线芯伸出来那部分浸油。
作为具体实施例的改进,所述灯芯线的数量至少为1。
作为具体实施例的改进,所述固定塞上设置有开孔及固定所述灯芯线的固定机构。可以通过旋钮松开或夹紧灯芯线。固定机构可以为两根有弹性的夹紧装置如铝条,夹紧装置或开孔的内周设置有可防止灯芯线滑入圆筒管的倒刺。
本实用新型将一根或多根石棉芯组成的石棉灯芯线置于圆筒管中,一端以塞子封闭,一端以塞子固定并保留一截裸露于空气中组成灯芯点火装置。裸露石棉灯芯浸入点灯专用油,点燃之后用该装置可以实现大批量烛台的连续点火,且灯芯基本无损耗,从而避免了普通灯芯容易燃尽而需频繁更换的麻烦。灯芯点火装置使用多次后,借助灯芯夹剪可以调整灯芯伸出圆铜管的长度。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公开了一种酥油产品灯芯点火装置,包括石棉灯芯线1、固定塞2、圆筒管3、封闭塞4构成的灯芯点火装置和灯芯夹剪5。其中,灯芯点火装置的石棉灯芯线1由一条或多条石棉灯芯组成置于圆筒管3中,一端以封闭塞4封闭圆筒管3,一端以开孔固定塞2固定,石棉灯芯线1穿过开孔固定塞2伸出一小截于圆铜管3外。
灯芯夹剪5由金属片弯折成的一端开口夹子,可在灯芯点火装置裸露石棉灯芯浸入点灯专用油点燃使用多次后少量损耗时用于调整伸于圆筒管3外的灯芯长度。
本实用新型未涉及部分均与现有技术相同或可采用现有技术加以实现。图中,描述位置关系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