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水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414521发布日期:2019-04-16 23:01阅读:577来源:国知局
一种防水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消防照明领域,具体涉及到一种防水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背景技术:

消防应急照明灯是公共场所安全应急的一种保障,是公共消防的强制性措施,其使用范围广,布置环境比较复杂。通常,消防应急灯具有消防应急照明灯和消防应急疏散标志灯二者的功能,其中,消防应急照明灯通常安装于消防逃生通道处,当发生停电、火警等情况时,可自动开灯而实现应急照明功能。

当前,消防应急照明灯一般不具备防水能力,且消防应急照明灯内部的电路板一般通过螺丝固定在灯壳内部,如果我们需要检修,需要将螺丝拧下来,检修完毕后我们再安装回去,比较麻烦。此外,拆卸下来的主板我们检修时一般放在地上,很容易被踩碎。



技术实现要素:

我们提供了一种防水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所述应急照明灯具的外壳部分由灯壳和安装在灯壳开口的透光罩组成,透光罩两端设有螺纹孔,灯壳内部两端设置有螺纹孔位置相对应的螺柱;

灯壳内部设置有支撑板,支撑板上侧的左右两端铰接在灯壳上,支撑板下侧设置有若干卡槽,所述灯壳内部设置有若干与卡槽位置对应的卡钩,且在卡钩附件设置有弹簧,倒扣在灯壳上的支撑板对弹簧施压;

支撑板的正面设置有一条状凹槽,条状凹槽中设置有一排通孔,背面安装有电源主板和条状灯板,条状灯板和电源主板相连且条状灯板设有一排 LED灯珠,各LED灯珠位于各个通孔之中;

灯壳和透光罩的衔接处设置有一圈防水垫圈,防水垫圈位于灯壳内部顶端设置的垫圈槽中。

进一步的,支撑板背面还安装有电池,电池通过导线和插头与条状灯板相连。

本实用新型的独特之处在于:

(1)具有一定的防水能力;

(2)支撑板一端铰接在灯壳上,另一端通过卡扣方式固定。在进行检修时,打开透光罩后,我们按压灯壳上的卡钩,在弹簧的作用下,自动打开支撑板,方便我们对支撑板背面的电源主板和条状灯板进行检修。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防水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组转示意图;

图2示出了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内部结构的示意图;

图3示出了将支撑板倒扣在灯壳上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防水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整体外形图。

具体实施方式

在下文的描述中,给出了大量具体的细节以便提供对本实用新型更为彻底的理解。然而,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而易见的是,本实用新型可以无需一个或多个这些细节而得以实施。在其他的例子中,为了避免与本实用新型发生混淆,对于本领域公知的一些技术特征未进行描述。

为了彻底理解本实用新型,将在下列的描述中提出详细的步骤以及详细的结构,以便阐释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详细描述如下,然而除了这些详细描述外,本实用新型还可以具有其他实施方式。

一种防水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所述应急照明灯具的外壳部分由灯壳12 和安装在灯壳12开口的透光罩8组成,透光罩8两端设有螺纹孔,灯壳12 内部两端设置有螺纹孔位置相对应的螺柱13;

灯壳12内部设置有支撑板7,支撑板7上侧的左右两端铰接在灯壳12上,支撑板7下侧设置有若干卡槽14,所述灯壳12内部设置有若干与卡槽14位置对应的卡钩11,且在卡钩11附件设置有弹簧1,倒扣在灯壳12上的支撑板7对弹簧1施压;

支撑板7的正面设置有一条状凹槽10,条状凹槽10中设置有一排通孔,背面安装有电源主板4和条状灯板5,条状灯板5和电源主板4相连且条状灯板5设有一排LED灯珠,各LED灯珠位于各个通孔之中;

灯壳12和透光罩8的衔接处设置有一圈防水垫圈3,防水垫圈3位于灯壳12内部顶端设置的垫圈槽中。

支撑板7背面还安装有电池2,电池2通过导线和插头与条状灯板5相连。

其中,用于将透光罩8安装在灯壳12的螺丝9紧固处需要配备有橡胶圈 6,以满足防水要求。

本实用新型的独特之处在于:

(1)具有一定的防水能力;

(2)支撑板一端铰接在灯壳上,另一端通过卡扣方式固定。在进行检修时,打开透光罩后,我们按压灯壳上的卡钩,在弹簧的作用下,自动打开支撑板,方便我们对支撑板背面的电源主板和条状灯板进行检修。

(3)支撑板由于铰接在灯壳上,因此不用完全取下即可进行检修,避免了将支撑板放置在地上被误踩,检修完成后,我们将支撑板旋转并倒扣在灯壳内部即可。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进行了描述。需要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特定实施方式,其中未尽详细描述的设备和结构应该理解为用本领域中的普通方式予以实施;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情况下,都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方法和技术内容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做出许多可能的变动和修饰,或修改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这并不影响本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因此,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及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保护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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