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无影护眼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025064发布日期:2019-11-01 21:22阅读:172来源:国知局
一种无影护眼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无影护眼灯,属于无影护眼灯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现有的无影护眼灯均是直接放置在桌面上,不仅占据了桌面使用空间,且稳定性较差,容易掉落摔坏,所以急需一种无影护眼灯来解决上述出现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无影护眼灯,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本实用新型使用方便,便于安装,使用灵活,稳定性好,可靠性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无影护眼灯,包括柔膜光源、安装板、鹅颈管以及电源线,所述柔膜光源固定在安装板下端,所述安装板固定在鹅颈管上端,所述电源线设置在柔膜光源右下侧,所述鹅颈管下端固定有盒体,所述盒体下端固定有底座,所述底座内下端放置固定板,所述固定板下端粘接固定有吸盘,所述盒体内通过轴承转动连接有转动杆,所述转动杆右端伸出盒体,所述盒体右侧铰接有端盖,所述转动杆环形侧面左部套装有收卷轮一,所述转动杆环形侧面右部套装有收卷轮二,所述收卷轮二设置在端盖内侧,所述收卷轮一环形侧面缠绕有连接绳,所述连接绳下端穿过底座,并与固定板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盒体左端设置有把手,所述把手与转动杆左端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盒体上端开设有螺栓孔,所述螺栓孔内通过螺纹连接有紧固螺栓,所述紧固螺栓下端穿过螺栓孔,并与转动杆相接触。

进一步地,所述端盖上端开设有条形槽,所述吸盘设有四组,四组所述吸盘分别固定在固定板下端四个拐角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无影护眼灯,因添加了柔膜光源、安装板、鹅颈管、盒体、紧固螺栓、转动杆、收卷轮一、底座、固定板、吸盘、收卷轮二、端盖、电源线以及连接绳,该设计使用方便,便于通过吸盘和连接绳进行安装,使用灵活,便于通过收卷轮二对电源线进行收集,解决了现有的无影护眼灯均是直接放置在桌面上,不仅占据了桌面使用空间,且稳定性较差,容易掉落摔坏的问题,本实用新型使用方便,便于安装,使用灵活,稳定性好,可靠性高。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无影护眼灯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无影护眼灯中端盖的俯视示意图;

图中:1-柔膜光源、2-安装板、3-鹅颈管、4-盒体、5-紧固螺栓、6-转动杆、7-收卷轮一、8-底座、9-固定板、10-吸盘、11-收卷轮二、12-端盖、13-电源线、14-连接绳。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无影护眼灯,包括柔膜光源1、安装板2、鹅颈管3以及电源线13,柔膜光源1固定在安装板2下端,安装板2固定在鹅颈管3上端,电源线13设置在柔膜光源1右下侧,鹅颈管3下端固定有盒体4,盒体4下端固定有底座8,底座8内下端放置固定板9,固定板9下端粘接固定有吸盘10,盒体4内通过轴承转动连接有转动杆6,转动杆6右端伸出盒体4,盒体4右侧铰接有端盖12,转动杆6环形侧面左部套装有收卷轮一7,转动杆6环形侧面右部套装有收卷轮二11,收卷轮二11设置在端盖12内侧,收卷轮一7环形侧面缠绕有连接绳14,连接绳14下端穿过底座8,并与固定板9相连接,打开端盖12,将电源线13缠绕在收卷轮二11上,然后关闭端盖12,进而便于对电源线13进行收集,避免混乱,通过吸盘10将桌面或者墙面指定位置,并通过鹅颈管3调节光照角度,当桌面和墙面均不方便安装时,旋松紧固螺栓5转动转动杆6,进而带动连接绳14伸出,进而带动固定板9和吸盘10伸出,直至连接绳14伸出指定长度,然后旋紧紧固螺钉,将转动杆6进行固定,避免转动,然后拿住吸盘10将其固定在房顶上,然后再通过鹅颈管3调节光照角度,在不施加外力下,本装置通过自身重力保持不动,避免光线晃动,影响观看,从而使用方便,便于通过吸盘10和连接绳14进行安装,使用灵活,便于通过收卷轮二11对电源线13进行收集。

盒体4左端设置有把手,把手与转动杆6左端固定连接,通过把手,便于转动转动杆6。

盒体4上端开设有螺栓孔,螺栓孔内通过螺纹连接有紧固螺栓5,紧固螺栓5下端穿过螺栓孔,并与转动杆6相接触,通过螺栓孔和紧固螺栓5,便于将转动杆6进行固定,进而控制连接绳14伸出长度。

端盖12上端开设有条形槽,吸盘10设有四组,四组吸盘10分别固定在固定板9下端四个拐角处,通过条形槽,便于电源线13伸出,通过四组吸盘10,提高固定效果。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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