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照明灯具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黑板灯。
背景技术:
黑板灯安装于教室内,提供日常照明。现有的黑板灯,当人们坐在室内保持平视(视线水平)时,黑板灯存在一定的眩光角,如图1所示,其中:θ是灯具与眩光评价视点(即人眼睛)的连线和灯具下垂线的夹角,hs是灯具至评价视点(眼睛)的垂直距离,a是灯具至评价视点(眼睛)的水平距离,tgθ=a/hs。眩光角是引起直接眩光的主要原因。
现在学校应用的黑板灯绝大部分的结构都是带弧形反射罩支架内装T8日光灯管形式,结构如图2所示,包括灯壳、灯管和反射罩,此灯具存在以下问题:(1)黑板灯安装在黑板上方,如图3所示,此种结构反射罩所反射的光线大部分照射到黑板的上部及上方的墙面,而真正需要照亮的黑板区域则没有足够的光线,从而导致黑板下部与上部的照度极度不均匀;(2)黑板灯是安装的老师的头顶前上方,此种结构的黑板灯有直射光线可以进入老师的眼睛,容易造成老师的视觉疲劳,长期在此环境下教学,对视力会造成较大的伤害;(3)随着教室多媒体设备的普及,黑板灯的安装高度将必须比投影设备的安装高度要高,这样黑板灯照射到黑板有效使用面上的光线将更少且更加的不均匀;(4)黑板灯采用的光源为T8日光灯管(可以是传统荧光灯管,也可以是LED日光灯管),采用LED T8日光灯管则会因为散热面积有限,在满足黑板500lx照度要求的情况下,灯管的寿命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可以消除眩光角内直射光线的黑板灯。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黑板灯,其特征在于,包括:
壳体;
光源模组,设置于所述壳体内用于发光,其包括基板和设置于所述基板上的多组发光单元;
驱动电源组件,设置于所述壳体内/外,其用于提供所述光源模组发光所需要的电力;
防眩光模组,设置于所述光源模组的下方,用于消除眩光角内直射光线,其包括偏光透镜和设置于所述偏光透镜外侧的铝制格栅单元。
更进一步的,所述偏光透镜包括本体部、设置于所述本体部顶面与所述多组发光单元对应的多个偏光部以及分别设置于多个所述偏光部顶部将所述多组发光单元包覆的多个收容部。
更进一步的,所述收容部包括竖直的第一入光面、第二入光面以及与所述第一入光面和所述第二入光面的底部相连的第三入光曲面,所述第一入光面的高度大于所述第二入光面。
更进一步的,多组所述发光单元分别沿所述基板的长度方向设置,相邻所述偏光透镜和所述基板之间形成空腔。
更进一步的,所述铝制格栅单元包括沿所述壳体的长度方向设置的两个主板、间隔设置于所述两个主板之间的若干竖直的格栅板以及设置于两个所述主板底部的支撑板。
更进一步的,每个所述格栅板的两面分别设置有若干锯齿状的凸棱。
更进一步的,所述壳体包括铝型材的主体、设置于所述主体两端的灯头以及设置于所述灯头外侧的盖板,所述灯头将所述光源模组和所述防眩光模组固定于所述壳体中。
更进一步的,所述主体的顶部沿其长度方向设置有若干凸出部,所述凸出部的内侧分别设置有凹槽,所述主体的顶面沿其长度方向设置有第一安装槽,所述光源模组和所述偏光透镜通过螺钉与所述壳体的顶部相连。
更进一步的,所述壳体内侧沿其长度方向设置有与所述铝制格栅单元配合的第二安装槽。
更进一步的,所述基板为覆铜铝基板,所述多组发光单元为LED发光单元,所述多组发光单元通过SMD工艺焊接至所述基板上。
本实用新型的黑板灯,所述偏光透镜是密封并保护所述光源模组的透明PC材质部件,所述光源模组发出光线,光线经所述防眩光模组的偏光透镜折射后,形成与所述光源模组呈10度的出射光线,再经所述铝制格栅单元遮挡,可以有效避免直射光线直接照射出黑板,有效避免了直射光线引起的眩光,提高了老师上课时的舒适度。
附图说明
图1为背景技术的眩光角的示意图;
图2为背景技术中现有黑板灯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背景技术中现有黑板灯的安装位置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黑板灯的分解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黑板灯的截面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黑板灯长度方向的剖视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的黑板灯的光路示意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的黑板灯配光曲线图;
图9为本实用新型的黑板灯的UGR试验数据表;
图中标记为:壳体1,主体11,灯头12,盖板13,凸出部14,凹槽15,第一安装槽16,第二安装槽17,光源模组2,基板21,发光单元22,空腔23,眩光模组3,偏光透镜31,本体部311,偏光部312,收容部313,第一入光面3131,第二入光面3132,第三入光曲面3133,铝制格栅单元32,主板321,格栅板322,支撑板323,凸棱324,螺钉4。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所述实施方式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如图4至图6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黑板灯,包括:壳体1;光源模组2,设置于所述壳体1内,用于发光,所述光源模组2包括基板21和设置于所述基板21上的多组发光单元22;驱动电源组件(未图示),设置于所述壳体1内/外,其用于提供所述光源模组2发光所需要的电力;防眩光模组3,设置于所述光源模组2的下方,用于消除眩光角内直射光线,其包括偏光透镜31和设置于所述偏光透镜31外侧的铝制格栅单元32。所述偏光透镜31是密封并保护所述光源模组2的透明PC材质部件,所述光源模组2发出光线,光线经所述防眩光模组3的偏光透镜31折射后,形成与所述光源模组2呈10度的出射光线,再经所述铝制格栅单元32遮挡,可以有效避免直射光线直接照射出黑板,有效避免了直射光线引起的眩光,提高了老师上课时的舒适度。
所述偏光透镜31包括本体部311、设置于所述本体部311顶面与所述多组发光单元22对应的多个透镜部312以及分别设置于多个所述偏光透镜31顶部将所述多组发光单元22包覆的多个收容部313。所述本体部311为长方体,所述透镜部312和所述收容部313可以是直接注塑成型,也可以是加工而成,生产方便;所述收容不313用于收容所述多组发光单元22。
结合图7至图9所示,所述收容部313包括竖直的第一入光面3131、第二入光面3132以及与所述第一入光面3131和所述第二入光面3132的底部相连的第三入光曲面3133,所述第一入光面3131的高度大于所述第二入光面3132。安装时,所述第二入光面3132位于靠近黑板墙面的方向,从所述发光单元22发出的光线由所述第三入光曲面3133进入所述偏光透镜31,经折射后,形成与所述发光单元22的中心轴呈10度的出射光线,其最大光束角为20度,平均光束角为41度,满足黑板灯所需的非对称发光角度,可以有效隔绝该黑板灯眩光角(45°<眩光角<85°)范围内的直射光线,出射光线经过所述铝制格栅单元32遮挡,可有效避免直射强光直接照射出该黑板灯。
多组所述发光单元22分别沿所述基板21的长度方向设置,相邻所述透镜部312和所述基板21之间形成空腔23。当所述偏光透镜31为一体注塑成型时,所述空腔减小了所述偏光透镜31的用料,节约成本。
所述铝制格栅单元32包括沿所述壳体1的长度方向设置的两个主板321、间隔设置于所述两个主板321之间的若干竖直的格栅板322以及设置于两个所述主板321底部的支撑板323;所述主板321起到固定支撑的作用,所述若干竖直的格栅板322表面可以是平面或者非平面,在安装时,所述支撑板321起到支撑固定的作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每个所述格栅板322的两面分别设置有若干锯齿状的凸棱324。所述格栅板322上的若干所述凸棱324增强了所述格栅板322的强度,具体的,可以是由多个铝制板拼接成所述格栅板322,当然,在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选实施例中,每个所述格栅板322的两面可以没有所述凸棱324,在此不做赘述。
所述壳体1包括铝型材的主体11、设置于所述主体11两端的灯头12以及设置于所述灯头12外侧的盖板13,所述灯头12将所述光源模组2和所述防眩光模组3固定于所述壳体1中。铝型材的所述主体11,结构稳定,且整个所述主体11均用于散热,散热快,可以迅速将所述光源模组2的热量散发出去,提高所述光源模组2的使用寿命。
所述主体11的顶部沿其长度方向设置有若干凸出部14,所述凸出部14的内侧分别设置有凹槽15,所述主体11的顶面沿其长度方向设置有第一安装槽16,所述光源模组2和所述偏光透镜31通过螺钉4与所述壳体1的顶部相连。所述若干凸出部14盒所述若干凹槽15,增大了所述主体11的散热面积,提高了散热效果。
所述壳体1内侧沿其长度方向设置有与所述铝制格栅单元32配合的第二安装槽17。所述支撑板323支撑于所述第二安装槽17的底部,顶部位于所述第二安装槽17的顶面,所述第二安装槽17对所述铝制格栅单元32定位后,两个所述灯头12分别将所述铝制格栅单元32的两端卡持固定,并通过螺钉锁紧,即可将所述铝制格栅单元32固定,固定可靠,且拆装费方便。
所述基板为覆铜铝基板,所述多组发光单元为LED发光单元,所述多组发光单元通过SMD工艺焊接至所述基板上。具有使用寿命长的优点。
图9为本实用新型的黑板灯在不同使用场合下实际测得的UGR值,可见,该黑板灯的眩光值UGR<16,给黑板灯可以有效减少眩光,提高使用时的舒适度。
本实用新型的黑板灯,所述光源模组2发出光线,光线经所述防眩光模组3的偏光透镜31折射后,形成与所述光源模组2呈10度的出射光线,再经所述铝制格栅单元32遮挡,可以有效避免直射光线直接照射出黑板,有效避免了直射光线引起的眩光,提高了老师上课时的舒适度。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最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情况下,利用上述揭示的方法内容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做出许多可能的变动和修饰,均属于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