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灯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908962发布日期:2020-05-29 12:53阅读:364来源:国知局
LED灯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灯具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led灯具。



背景技术:

随着led技术的进一步成熟,led灯具将会在居室照明灯具设计开发领域取得更多更好的发展。21世纪的居室灯具设计将会是以led灯具设计为主流,同时充分体现节能化、健康化、艺术化和人性化的照明发展趋势,成为居室灯光文化的主导灯具。led灯具具体是指能透光、分配和改变led光源光分布的器具,其通常包括除led光源外所有用于固定和保护led光源所需的全部零部件,以及与电源连接所必需的线路附件。

现在市场上的led灯具主要分为两类,其中一类是基于交流电进行工作(即基于ac方案),另一类是基于直流电进行工作(即基于dc方案)。基于dc方案的led灯具又分为两类实现形式,一类是直接将直流电源内置到led灯腔体内,另一类则需再单独为直流电源设计一个外置的电源安装盒。基于事实发现上述两类直流电源实现形式各有利弊,具体前一种类的led灯和电源未做到光电分离,不利于电源的散热;而后一种类考虑到了电源的散热情况,但需另外设计电源安装盒,且电源安装盒的安装也影响led灯具美观程度,既不经济也不美观。

基于上述原因,亟需一种既能使led灯具显得小巧美观,又能使电源得到较好的通风散热,不影响其性能的led灯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现有的led灯具未能做到在不影响电源及led灯散热的情况下轻便美观。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led灯具,包括散热器、安装于所述散热器上表面的灯板部件以及安装于所述散热器一侧面上的电源部件,所述电源部件包括电源腔体和设置于所述电源腔体内部的电源。

优选地,所述电源腔体包括u型槽和安装于所述u型槽上开口处的电源安装板。

优选地,所述电源安装于所述电源安装板上。

优选地,所述电源安装板通过卡槽滑动安装于所述u型体上开口处,所述电源通过卡槽滑动安装于所述电源安装板上。

优选地,所述灯板部件包括安装有led灯的印刷电路板和安装于所述印刷电路板上方的透镜罩。

优选地,所述印刷电路板和所述电源通过导线连接。

优选地,led灯具还包括设置于所述u型槽两端的端盖。

优选地,所述端盖上设置有通气孔。

优选地,led灯具还包括安装于所述电源腔体一外侧面上的灯具安装架。

优选地,所述电源腔体通过防水接头固定安装于所述散热器一侧面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上述方案中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可以具有如下优点或有益效果:

应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led灯具,通过在led灯具中设置电源腔体,并将电源腔体与led灯的安装腔体分开设置,确保了led灯具正常使用过程中led灯与电源产生的热量不相互影响,进一步即实现了led灯和电源的光电分离;同时本实用新型的设计还节省了对外电源安装盒的设计,实现了体积轻巧、外观美观的设计要求。为了更好的解决电源的散热问题,本实施例还在电源腔体上设置了通风口,有利于电源的对流散热。

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说明书中阐述,并且部分地从说明书中变得显而易见,或者通过实施本实用新型而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和其他优点可通过在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附图中所特别指出的结构来实现和获得。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共同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led灯具的爆炸结构示意图;

图2示出了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led灯具的剖面示意图;

其中,1为灯具安装架,2为电源安装板,3为端盖,4为电源,5为防水接头,6为透镜罩,7为印刷电路板,8为u型槽,9为散热器。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须知,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现在市场上的led灯具主要分为两类,其中一类是基于交流电进行工作(即基于ac方案),另一类是基于直流电进行工作(即基于dc方案)。基于dc方案的led灯具又分为两类实现形式,一类是直接将直流电源内置到led灯腔体内,另一类则需再单独为直流电源设计一个外置的电源安装盒。基于事实发现上述两类直流电源实现形式各有利弊,前一种类的led灯和电源未做到光电分离,不利于电源的散热;而后一种类考虑到了电源的散热情况,但需另外设计电源安装盒,且电源安装盒的安装也影响led灯具美观程度,既不经济也不美观。

实施例一

为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led灯具。

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led灯具的爆炸结构示意图;图2示出了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led灯具的剖面示意图。参考图1和图2,本实施例实用新型led灯具包括散热器9、灯板部件和电源部件,灯板部件安装于散热器9上表面上,电源部件安装于散热器9一侧面上。

散热器9包括平行设置于下底面上的多片散热片,散热器9上表面用于安装灯板部件。优选地,散热器9为斜面是曲面的直角三棱柱状,散热片均平行于三棱柱的一个侧面设置。灯板部件包括印刷电路板7和透镜罩6;印刷电路板7设置于散热器9上表面上,透镜罩6罩于印刷电路板7上方,且印刷电路板7上设置有led灯。优选地,led灯为不少于一个的led灯珠。

电源部件包括电源腔体和设置于电源腔体内部的电源4,电源腔体包括u型槽8和电源安装板2,电源安装板2设置于u型槽8上开口处,电源4安装于电源安装板2上。优选地,电源腔体固定设置于与散热片平行的散热器9侧面上,且u型槽8和散热器9上下相反设置。进一步优选地,电源腔体通过防水接头5安装到散热器9侧面上。优选地,导线通过防水接头5从灯板部件中延伸到电源腔体中,以实现将印刷电路板7和电源4通过导线连接。再一步优选地,电源安装板2通过卡槽滑动安装于u型槽8上开口处;具体地,电源安装板2两侧设置有滑条,u型槽8上开口处内侧设置有两条与电源安装板2上的滑条对应的卡槽,电源安装板2通过将两侧的滑条对应卡入u型槽8上开口处内侧的卡槽内滑动安装于u型槽8上开口处。优选地,电源4也通过卡槽滑动安装于电源安装板2上;具体地,电源4上端面或下端面上设置有两条滑条,电源安装板2靠近中间部分设置有两条与电源4上端面或下端面上的滑条对应的卡槽,电源4通过将上端面或下端面上的滑条对应卡入电源安装板2中间位置的卡槽内滑动安装于电源安装板2上。

led灯具还包括设置于u型槽8两端的端盖3,端盖3上设置有通气孔。进一步地,为了更好的将电源部件固定到散热器9的侧面上,端盖3覆盖u型槽8两端端口同时,还覆盖散热器9与散热片垂直的两个侧面,且覆盖u型槽8端口和散热片两侧的端盖3上均设置有通气口,以利于对散热器9和电源4的散热。

led灯具还包括安装于电源腔体一外侧面上的灯具安装架1。灯具安装架1用于对led灯固定安装。优选地,灯具安装架1安装于与散热片平行的、未与散热器9固定连接的u型槽8的另一个臂面上。

本实用新型led灯具各部件具体安装过程为:先将灯具的灯板部件做到密封,然后用防水接头5将电源腔体与散热器固定连接,并将灯板部件中的导线引到电源腔体内与电源4相连接,再将电源安装板2上的电源4从u型槽8上开口的一端插入,最后把两侧的端盖3和灯具安装架1用螺丝安装好即可。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led灯具,通过在led灯具中设置电源腔体,并将电源腔体与led灯的安装腔体分开设置,确保了led灯具正常使用过程中led灯与电源产生的热量不相互影响,进一步即实现了led灯和电源的光电分离;同时本实用新型的设计还节省了对外电源安装盒的设计,实现了体积轻巧、外观美观的设计要求。为了更好的解决电源的散热问题,本实施例还在电源腔体上设置了通风口,有利于电源的对流散热。

实施例二

为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还提供了另一种led灯具。

本实施例是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将散热器9和u型槽8的形状进行另外的限定。具体地,本实施例led灯具中的散热器9还可设置为其它符合设定的形状,同理本实施例led灯具中的u型槽8也还可设置为其它符合设计的形状。此时各零部件位置关系仅符合如下条件即可:灯板部件设置于散热器9上表面上,电源部件安装于散热器9一侧面上,电源腔体包括槽和电源安装板2,电源安装于电源安装板2上,且各零部件类型数量不变。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led灯具,通过在led灯具中设置电源腔体,并将电源腔体与led灯的安装腔体分开设置,确保了led灯具正常使用过程中led灯与电源产生的热量不相互影响,进一步即实现了led灯和电源的光电分离;同时本实用新型的设计还节省了对外电源安装盒的设计,实现了体积轻巧、外观美观的设计要求。为了更好的解决电源的散热问题,本实施例还在电源腔体上设置了通风口,有利于电源的对流散热。

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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