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照射角度大的支架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136992发布日期:2020-03-24 13:58阅读:146来源:国知局
一种照射角度大的支架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led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照射角度大的支架灯。



背景技术:

led支架灯是应用新型led照明光源在传统支架灯基础上改良开发的产品,其采用铁板外壳为主体,驱动电源,灯板和ps罩固定于外壳上,光线通过ps罩散发出来,从而达到照明效果。

目前市场上led支架灯存在整灯组装效率不高,灯板和灯罩组装或拆卸维修不简洁,浪费工时等缺陷;并且现常用支架灯照射角度较小。

如何解决上述问题是本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照射角度大的支架灯,旨在解决上述问题。

根据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照射角度大的支架灯,包括外壳,多条led灯板,固定于所述外壳上;电源,安装于所述外壳上;两个透光罩,分别与所述外壳配合形成两个用于固定所述led灯板的容纳腔,所述led灯板发出的光从所述透光罩中射出;堵头,固定设置于所述透光罩和所述外壳长度方向上的两端;其中,所述外壳包括底板和两个向所述透光罩凸出的第一凸部,所述底板设于两个所述第一凸部之间;所述第一凸部包括呈夹角连接的第一壁和第二壁,所述第一壁呈夹角连接于所述底板,所述电源设于所述底板上,所述led灯板设于所述第二壁上;所述透光罩为u形结构,所述透光罩依次包括第一侧壁、连接侧壁和第二侧壁,所述第一侧壁的端部设有与所述第一凸部配合的凹部,所述第二侧壁的端部设有凹槽部,所述第二壁的端部插入所述凹槽部内;所述堵头为具有开口的腔体结构,所述堵头的侧壁套在所述外壳和两个所述透光罩的外部,所述底板和所述堵头的侧壁上对应设有第一安装孔,通过铆钉将所述外壳和所述透光罩固定。

在本实用新型的支架灯中,所述第一壁与所述底板之间的夹角范围在90°-150°之间;和/或所述第二壁与所述第一壁之间的夹角范围在60°-90°之间。

在本实用新型的支架灯中,所述第二壁还包括设于其端部的第二凸部,所述第二凸部包括呈夹角连接的第三壁和第四壁,所述第四壁插入所述凹部内。

在本实用新型的支架灯中,所述支架灯还包括卡合板,所述卡合板为u形结构,其包括两条卡合壁和连接两条所述卡合壁的连接壁,所述第一侧壁上设有卡位板,所述堵头套住所述外壳、透光罩和卡合板。

在本实用新型的支架灯中,所述连接壁和所述堵头的侧壁上对应设有螺纹孔,通过螺丝将所述卡合板与所述堵头固定。

在本实用新型的支架灯中,所述led灯板包括:基板,安装于所述底板部上;多颗led灯珠,焊接在所述基板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支架灯中,所述基板和所述底板上对应设有第二安装孔,通过铆钉将所述基板固定于所述底板部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支架灯中,所述透光罩为pc塑料,且所述透光罩采用挤塑成型的方法制成。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包括以下有益效果:本申请设计了一种照射角度大的支架灯,整灯零件较少,安装方便;并且本申请的支架灯照射角度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支架灯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支架灯的爆炸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支架灯的剖面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的支架灯的剖面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外壳的结构示意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卡合板结构示意图;

图7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透光罩的结构示意图;

图8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部分结构示意图。

标号说明:

10、外壳;11、底板;12、第一凸部;121、第一壁;122、第二壁;1221、第二凸部;1222、第三壁;1223、第四壁;20、透光罩;21、第一侧壁;211、凹部;212、卡位板;22、第二侧壁;221、凹槽部;23、连接侧壁;30、堵头;31、第一安装孔;32、第二安装孔;40、led灯板;41、基板;42、led灯珠;50、电源;60、卡合板;70、铆钉;80、螺丝。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还应当理解,在此本实用新型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仅仅是出于描述特定实施例的目的而并不意在限制本实用新型。如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那样,除非上下文清楚地指明其它情况,否则单数形式的″一″、″一个″及″该″意在包括复数形式。

还应当进一步理解,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术语″和/或″是指相关联列出的项中的一个或多个的任何组合以及所有可能组合,并且包括这些组合。

请参照图1-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照射角度大的支架灯,包括外壳10、透光罩20、堵头30、led灯板40、电源50;其中led灯板40的数量为多条,均固定在外壳10上,外壳10和透光罩20配合组成安装led灯板40的腔体,此腔体的两端具有开口,两个堵头30分别固定安装在这两个开口处,从而将led灯板40和电源50保护在内部,led灯板40发出的透过透光罩20射到外部,用于照明。透光罩20的数量设置为两个,透光罩20与外壳10组成两个腔体,两个腔体斜向照射,以此方式增加了支架灯的照射角度。电源50安装在外壳10上,堵头30固定设置于透光罩和外壳10长度方向上的两端。

请参照图3所示,外壳10包括底板11和两个向透光罩凸出的第一凸部12,底板11设于两个第一凸部12之间,两个第一凸部12关于底板11的中垂面对称设置。两个第一凸部12均包括第一壁121和第二壁122,第一壁121和第二壁122呈夹角连接,第一壁121与底板11夹角连接,两个第一壁121与底板11就形成一个容纳腔,此容纳腔用于放置电源50,电源50设置在底板11上。led灯板40设在两边第一凸部12上的第二壁122上,两个第二壁122的夹角为钝角,也就是led灯板40双侧斜发光,从而增加了led灯板40的照射角度。透光罩20为u形结构,其包括第一侧壁21、第二侧壁22和连接侧壁23,连接侧壁23连接第一侧壁21和第二侧壁22,在第一侧壁21的端部设有凹部211,该凹部211与第一凸部12配合,在第二侧壁22的端部设有凹槽部221,第二壁122插入到此凹槽部221内,使得透光罩20与外壳10形成了两个具有开口的腔体。堵头30为具有开口的腔体,堵头30的侧壁套在外壳10和透光罩20两端的外部,底板11和堵头30的侧壁上对应设有第一安装孔31,通过铆钉将外壳10和透光罩20固定在一起。采用此结构使得整灯组件较少,组装方便,减少装配的劳动力。

请参照图4和图5所示,在一可选实施例中,第二壁122还包括第二凸部1221,第二凸部1221设在第二壁122的端部,第二凸部1221包括呈夹角连接的第三壁1222和第四壁1223,第四壁1223插入凹部211内,第三壁1222连接到第二壁122的端部,led灯板40上的光会照射到第三壁1222,第三壁1222可以起到反光的作用,将led灯板40的光反射到透光罩20上,从而增大了整灯的光通量。较优地,第三壁与第二壁的端部的夹角为钝角。

在一可选实施例中,第一壁121与底板11之间的夹角范围在90°-150°之间;和/或第二壁122与第一壁121之间的夹角范围在60°-90°之间。

具体地,在本实施例中,第一壁121与底板11之间的夹角范围在90°-150°之间,第二壁122与第一壁121之间的夹角范围在60°-90°之间。使得两个第一壁121之间的夹角为钝角,而led灯板40设在两个第一壁121上,也就是双侧斜发光照射,使得led灯板40的照射角度增大,并且整灯造型独特,增加用户满意度。

请参照图4、图6和图7所示,在一可选实施例中支架灯还包括卡合板60,卡合板60为u形结构,其包括两条卡合壁61和连接壁62,连接壁62用于连接两条卡合壁61,在两个第一凸部12上的第一侧壁21上设有卡位板212,卡合板60的两条卡合壁61抵接到两个卡位板212上,堵头30的形状与外壳10、透光罩20和卡合板60的组合形状相匹配,再用堵头30套住外壳10、透光罩20和卡合板60,将三者紧紧固定在一起,卡合板60还可以将电源50保护在内部。在连接壁62和堵头30的侧壁上对应设有第二安装孔32,通过螺丝80将卡合板60与堵头30固定,使得外壳10、透光罩20和卡合板60之间的固定更加稳定。

请参照图4和图8所示,在一可选实施例中,led灯板40包括:基板41和led灯珠42,多颗led灯珠42焊接在基板41上,基板41安装在外壳10上。基板41可以通过螺钉固定的方式固定在底板11上,也可以通过其它方式固定在底板11上,在本实施例中,通过铆接的方式将基板41固定在外壳10的第二壁122上。在基板41和底板11上对应设有开孔(图中未标示),通过铆钉70固定基板41和外壳10,基板41采用玻钎板,铆钉70采用塑料铆钉,两者均为绝缘材料,增加了本支架灯的安全性能。在本实施例中,led灯珠42可以选用smd2835贴片灯珠,也可以采用其它灯珠,在此不做限制。

在一些可选实施例中,透光罩20选用pc塑料,且透光罩20采用挤塑成型的方法制成;外壳10采用钣金件冲压折弯成型的方法制成。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各种等效的修改或替换,这些修改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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