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对吊扇灯进行远程控制的遥控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137518发布日期:2020-03-24 14:02阅读:955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对吊扇灯进行远程控制的遥控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遥控器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用于对吊扇灯进行远程控制的遥控器。



背景技术:

现使用的吊扇灯遥控器一般通过电池作为电源件,通过在遥控器壳体的背面开设出一个拆卸面,电池嵌放在遥控器外壳内,当电源件的电量不足时,只能通过相对应的电源件的种类进行电源件的更换;然而目前使用的遥控器外壳和背面的电池盖之间的安装很容易出现脱落,故推出一种用于对吊扇灯进行远程控制的遥控器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对吊扇灯进行远程控制的遥控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用于对吊扇灯进行远程控制的遥控器,包括遥控器主体,所述遥控器主体上开设有电池存放槽,所述电池存放槽上端遥控器主体左右两侧均设有两个限位凸板,所述遥控器主体上且位于同侧的两个限位凸板中间上端位置处开设有插槽,所述插槽内焊接有缓冲弹簧,所述插槽内部插接有紧压缓冲弹簧的插片,所述插片的数量为两个,且插片位于同侧的两个限位凸板之间,所述插片的下端一体成型有电池盖板,且电池盖板位于电池存放槽的上方,每个插片的中部位置处开设有限位孔,所述限位凸板上螺接有螺纹柱,所述螺纹柱的内侧端转动连接有伸入至限位孔内的限位块。

优选的,所述电池盖板的背面中部左右对称的设有一体成型的卡扣,所述遥控器主体上设有与卡扣相匹配的卡槽。

优选的,所述遥控器主体的左右侧壁均设有防护橡胶凸条。

优选的,所述遥控器主体的正面设有液晶显示屏,所述液晶显示屏的下方设有第一功能按键面板,所述第一功能按键面板下方设有第二功能按键面板,所述遥控器主体的正面上端边角位置处设有开关键。

优选的,所述电池盖板的正面尾部设有手持凸起条。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用于对吊扇灯进行远程控制的遥控器,通过把电池盖板上端的两个插片插接在插槽内,再把卡扣插接在卡槽中,之后通过旋转螺纹柱外端的旋转把手,使限位块插接在限位孔内,即可实现电池盖板的快速安装,且不易脱落。本实用新型防护橡胶凸条的设置可防止遥控器在掉落时损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遥控器主体背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图1中的a处放大连接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正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遥控器主体;2、防护橡胶凸条;3、限位块;4、卡槽;5、卡扣;6、电池存放槽;7、电池盖板;8、插槽;9、手持凸起条;10、螺纹柱;11、限位凸板;12、限位孔;13、插片;14、开关键;15、液晶显示屏;16、第一功能按键面板;17、第二功能按键面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用于对吊扇灯进行远程控制的遥控器,包括遥控器主体1,所述遥控器主体1上开设有电池存放槽6,所述电池存放槽6上端遥控器主体1左右两侧均设有两个限位凸板11,所述遥控器主体1上且位于同侧的两个限位凸板11中间上端位置处开设有插槽8,所述插槽8内焊接有缓冲弹簧,所述插槽8内部插接有紧压缓冲弹簧的插片13,所述插片13的数量为两个,且插片13位于同侧的两个限位凸板11之间,所述插片13的下端一体成型有电池盖板7,且电池盖板7位于电池存放槽6的上方,每个插片13的中部位置处开设有限位孔12,所述限位凸板11上螺接有螺纹柱10,所述螺纹柱10的内侧端转动连接有伸入至限位孔12内的限位块3。

具体的,所述电池盖板7的背面中部左右对称的设有一体成型的卡扣5,所述遥控器主体1上设有与卡扣5相匹配的卡槽4。

具体的,所述遥控器主体1的左右侧壁均设有防护橡胶凸条2,防护橡胶凸条2的设置可防止遥控器在掉落时损坏。

具体的,所述遥控器主体1的正面设有液晶显示屏15,所述液晶显示屏15的下方设有第一功能按键面板16,所述第一功能按键面板16下方设有第二功能按键面板17,所述遥控器主体1的正面上端边角位置处设有开关键14。

具体的,所述电池盖板7的正面尾部设有手持凸起条9,方便从遥控器主体1上取出电池盖板7,进而方便电池的安装和更换。

具体使用时,通过把电池盖板7上端的两个插片13插接在插槽8内,再把卡扣5插接在卡槽4中,之后通过旋转螺纹柱10外端的旋转把手,使限位块3插接在限位孔12内,即可实现电池盖板7的快速安装。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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