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拼接延长的灯具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829247发布日期:2021-09-29 05:08阅读:135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拼接延长的灯具结构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灯具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可拼接延长的灯具结构。


背景技术:

2.灯具,是指能透光、分配和改变光源光分布的器具,包括除光源外所有用于固定和保护光源所需的全部零部件,以及与电源连接所必需的线路附件。
3.通常可将灯具分为:吊灯、吸顶灯、落地灯、壁灯、台灯、筒灯、射灯、浴霸、节能灯等几种。
4.现有灯具为单个灯具,且在安装时需要为任一灯具提供电线以实现电信号的传输,但该方式需要在延长灯具以扩大照射范围时,需要为另一灯具提供安装位置以及结构,难以实现灯具拼接延长的灵活性。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实用新型的实用新型内容在于提供一种可拼接延长的灯具结构,主要解决了现有的灯具为了扩大照射面积时,只能通过加设灯具固定点,并为其提供电源的方式加设灯具,导致的加设灯具导致的难度较大,灵活性较差,且容易导致电线外露影响美观的问题。
6.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可拼接延长的灯具结构,包括壳体,以及活动设置于所述壳体两端端部的拼接件;所述拼接件的内侧形成有用于固定光源管的固定槽,外侧形成有卡合结构;设置于同一灯具两端端部上的两个所述拼接件上的卡合结构互为匹配设置;所述固定槽内形成有供所述光源管端部的引脚内置的凹槽,且所述引脚可沿所述凹槽的长度方向移动并固定;所述拼接件由导电材料构成,且所述壳体由绝缘材料构成;所述拼接件可连接外部电源。
7.优选地,所述拼接件包括凸起拼接件以及内凹拼接件,且所述凸起拼接件与内凹拼接件分别设置于任一所述灯具的两端端部;所述凸起拼接件与内凹拼接件的轮廓相同,且所述凸起拼接件与内凹拼接件的一端端面均形成有所述固定槽。
8.优选地,所述凸起拼接件的卡合结构为紧固件;所述内凹拼接件的卡合结构为盲孔;且所述紧固件与所述盲孔螺纹连接。
9.优选地,所述引脚突出所述光源管的端面设置;所述凹槽内置于所述固定槽内,且所述凹槽的内径大于所述固定槽的内径;所述固定槽的端面形成有连通所述固定槽的竖直通道,令所述引脚沿所述竖直通道进入所述凹槽后沿所述凹槽移动;所述光源管的端面与所述拼接件上形成有固定槽的端面相接。
10.优选地,所述壳体的外侧形成有用于悬挂固定的挂钩。
11.优选地,所述壳体由透光材料构成。
12.由上可知,应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得到以下有益效果:
13.第一,本实用新型提出的灯具主要通过在拼接件上设置卡合结构,令相邻的灯具可通过卡合结构进行无缝拼接,进而令拼接后的灯具扩大了照射面积,其应用灵活性较强,
且适应不同的安装环境;
14.第二,本实用新型提出的灯具结构的拼接件为导电结构,也即相邻且拼接的灯具可通过拼接件实现电信号的传输进而点亮光源管,避免为加设的灯具再铺电线,其拼接较为简单。
附图说明
15.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6.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灯具结构的整体示意图;
17.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灯具结构上的凸起拼接件的结构示意图;
18.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灯具结构上的内凹拼接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19.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付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0.现有的灯具为了扩大照射面积时,只能通过加设灯具固定点,并为其提供电源的方式加设灯具,导致的加设灯具导致的难度较大,灵活性较差,且容易导致电线外露影响美观的问题。
21.如图1至图3所示,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施例提出了一种可拼接延长的灯具结构,其主要包括壳体10,以及活动设置于壳体10两端端部的拼接件20;拼接件20的内侧形成有用于固定光源管的固定槽30,外侧形成有卡合结构40;设置于同一灯具两端端部上的两个拼接件20上的卡合结构40互为匹配设置;固定槽30内形成有供光源管端部的引脚内置的凹槽31,且引脚可沿凹槽31的长度方向移动并固定;拼接件20由导电材料构成,且壳体10由绝缘材料构成;拼接件20可连接外部电源。
22.优选但不限定的是,本实施例中拼接件20上形成有外接电源线的接口,且在壳体10外还设置有用于固定电源线的线槽,用于放置电源线且隐藏电源线,保证环境的整体美观性,同时又由于拼接件20由导电材料构成,因此连接有电源线的拼接件20,可为光源管提供电能,并点亮光源管。
23.优选但不限定的是,本实施例中拼接件20与壳体10采用活动卡合的方式进行固定,令拼接件20可多次重复与壳体10固定、拆卸,且不影响灯具的稳定性构造。
24.优选但不限定的是,本实施例中光源管的长度等于壳体10的长度,也即等于同一灯具上两端拼接件20间的距离,令光源管在灯具内可保持位置的固定,避免晃动导致光源管脱落的情况。
25.优选但不限定的是,本实施例中拼接件20上的固定槽30与卡合结构40以拼接件20的中心为中心设置,保证设置完成后光源管可以灯具的中心设置,保证灯具的重心恒定。
26.更具体地,拼接件20包括凸起拼接件21以及内凹拼接件22,且凸起拼接件21与内凹拼接件22分别设置于任一灯具的两端端部;凸起拼接件21与内凹拼接件22的轮廓相同。
27.优选但不限定的是,本实施例中固定槽30主要用于固定光源管,其由于光源管与任一拼接件20,且拼接件20与壳体10保持活动卡合,因此当前灯具另一端端部的拼接件20可仅设置有用于容置引脚的引脚槽即可,而无需设置固定槽30。
28.优选但不限定的是,本实施例中壳体10上的两端端部大小一致,因此壳体10整体呈水平分布,符合现有黑板灯的长条形结构,拼接后仍可保持其长条形灯带的形状,有助于保证应用环境的美观。
29.更具体地,凸起拼接件21的卡合结构40为紧固件;内凹拼接件22的卡合结构40为盲孔,且紧固件与盲孔螺纹连接。
30.优选但不限定的是,本实施例中凸起拼接件21与内凹拼接件22还可采用其余可拆卸连接结构,主要保证拼接完成后凸起拼接件21与内凹拼接件22的连接紧密性。
31.优选但不限定的是,本实施例中紧固件与盲孔的长度互为匹配,同时保证该长度下的紧固件与盲孔并不影响连接件的厚度,同时在拼接完成后不会轻易脱落。
32.优选但不限定的是,本实施例中若采用螺纹连接的紧固件与盲孔作为凸起拼接件21与内凹拼接件22的卡合结构40,则在安装灯具时,首先令拼接件20与光源管匹配连接,然后安装壳体10以及另一拼接件20,当前灯具组装完成后,若需拼接另一灯具,则将另一灯具的拼接件20与当前灯具的拼接件20组装后,再顺序组装另一灯具的光源管、壳体10以及另一拼接件20即可。
33.更具体地,引脚突出光源管的端面设置;凹槽31内置于固定槽30内,且凹槽31的内径大于固定槽30的内径;固定槽30的端面形成有连通凹槽31的竖直通道,令引脚沿竖直通道进入凹槽31后沿凹槽31移动;光源管的端面与拼接件20上形成有固定槽30的端面相接。
34.优选但不限定的是,本实施例中引脚为弯折结构,且为向外弯折,因此在引脚进入固定槽30后,引脚上弯折的结构可沿竖直通道进入凹槽31,并沿凹槽31转动,此时引脚上端竖直的结构仍在固定槽30内,因此保证了引脚对电信号的传输作用,同时还可令光源管与拼接件20保持拼接紧密的关系。
35.优选但不限定的是,本实施例中凹槽31为分段式弧形结构,对应地光源管上形成有两个引脚,凹槽31为两段式结构,可分别用于容置引脚。
36.更具体地,壳体10的外侧形成有用于悬挂固定的挂钩。
37.优选但不限定的是,本实施例中任一灯具的壳体10上形成有沿中轴线对称分布的两个挂钩,且壳体10上形成有挂钩的端面与光源管的光通路分别位于壳体10上的两个对称端面。
38.更具体地,壳体10由透光材料构成。
39.优选但不限定的是,本实施例中位于光源管的光通路上的壳体10结构由透光材料构成,其余结构由铝等金属构成。
40.综上所述,本实施例提出的一种可拼接延长的灯具结构,其主要通过灯具两端端部的拼接件进行拼接,且可以直接通过拼接件为相邻的灯具提供电能,保证相邻灯具的正常点亮,在拼接灯具后无需加设电源,保证了拼接灯具的美观性,同时保证灯具拼接的灵活性。
41.以上所述的实施方式,并不构成对该技术方案保护范围的限定。任何在上述实施方式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该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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