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灯具控制系统、拖车系统以及车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962655发布日期:2022-02-19 13:38阅读:136来源:国知局
车辆灯具控制系统、拖车系统以及车辆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车辆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车辆灯具控制系统、拖车系统以及车辆。


背景技术:

2.在拖车时,通常将两辆车连接起来,使得前面的车辆可以拖动后面的车辆移动,其中,后面被拖的车辆为后拖车,前面司机驾驶的车辆为前车,在行驶过程中,前车需要控制后拖车灯具的开启或关闭,以实现前车控制后拖车的目的。
3.相关技术中,一般利用前车的bcm系统(整车控制系统),通过前车的bcm系统同时控制前车的车前灯和前车的车后灯以及后拖车的车灯,以智能控制后拖车的灯具,实现前车控制后拖车的目的。
4.在实现上述技术的过程中,发明人发现上述相关技术中存在如下问题:通过前车的bcm系统同时控制前车的车前灯和前车的车后灯以及后拖车的车灯,增加了前车bcm系统的负载。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车辆灯具控制系统、拖车系统以及车辆,能够解决相关技术中,通过前车的bcm系统同时控制前车的车前灯和前车的车后灯以及后拖车的车灯,增加了前车bcm系统的负载的问题。
6.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
7.第一方面,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车辆灯具控制系统,所述车辆灯具控制系统包括:车前灯组件、车后灯组件、控制器以及控制开关;
8.所述车前灯组件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
9.所述控制开关包括第一接线端、第二接线端以及第三接线端,所述第一接线端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所述第一接线端与所述第二接线端电连接,所述第二接线端与所述车后灯组件电连接,所述第三接线端用于与后拖车车灯组件电连接;
10.所述控制器用于在所述第三接线端与所述后拖车车灯组件连接时,断开所述第一接线端与所述第二接线端之间的电连接,并使所述第一接线端与所述第三接线端电连接。
11.可选的,所述控制开关为五角继电器;所述五角继电器包括第一触点、第二触点、第三触点、第四触点以及第五触点;所述第一触点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所述第一触点与所述第二触点电连接,所述第二触点与所述车后灯组件电连接,所述第三触点用于与所述后拖车车灯组件电连接;所述第四触点接地,所述第五触点用于连接电源。
12.可选的,所述车前灯组件包括:前位置灯、前制动灯、前左转向灯、前右转向灯和前雾灯中的任一种;所述车后灯组件包括:后位置灯、后制动灯、后左转向灯、后右转向灯和后雾灯中的任一种。
13.可选的,所述控制器与所述第一接线端通过控制器局域网总线连接。
14.第二方面,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拖车系统,所述拖车系统包括前车和后拖车,所述前车设有上述第一方面中任一所述车辆灯具控制系统,所述前车与所述后拖车连接,所述前车用于拖动所述后拖车移动;
15.所述后拖车包括后拖车车灯组件,所述后拖车车灯组件与所述第三接线端电连接。
16.可选的,所述拖车系统还包括拖车线,所述拖车线的第一端与所述第三接线端电连接,所述拖车线的第二端与所述后拖车车灯组件电连接。
17.可选的,所述拖车线的第一端设置连接触点,所述连接触点与所述第三接线端电连接。
18.可选的,所述后拖车车灯组件包括:后拖车位置灯、后拖车制动灯、后拖车左转向灯、后拖车右转向灯和后拖车雾灯中的任一种。
19.可选的,所述前车还包括拖车扣,所述拖车线的第一端还设置有挂钩,所述挂钩与所述拖车扣连接。
20.第三方面,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车辆,所述车辆包括上述第一方面中任一所述的车辆灯具控制系统。
21.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由于车前灯组件与控制器电连接,因此,控制器可以控制车前灯组件打开或关闭。由于控制开关包括第一接线端、第二接线端以及第三接线端,第一接线端与控制器电连接,第一接线端与第二接线端电连接,第二接线端与车后灯组件电连接,因此,控制器与车后灯组件电连接,控制器可以控制车后灯组件打开或关闭。由于第三接线端用于与后拖车车灯组件电连接,且在第三接线端与后拖车车灯组件连接时,控制器可以断开第一接线端与第二接线端之间的电连接,并使第一接线端与第三接线端电连接。因此,在将车辆灯具控制系统应用于拖车时,使车辆与后拖车连接,控制器断开与车后灯组件的连接,只需控制车前灯组件与后拖车车灯组件,即在拖车的过程中,控制器无需控制车后灯组件,只对车前灯组件以及后拖车车灯组件进行控制,从而减小了控制器的负载。
附图说明
22.图1表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车辆灯具控制系统的示意图;
23.图2表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五角继电器的示意图。
24.附图标记:
25.10:车前灯组件;20:车后灯组件;30:控制器;40:控制开关;501:第一触点;502:第二触点;503:第三触点;504:第四触点;505:第五触点。
具体实施方式
26.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7.应理解,说明书通篇中提到的“一个实施例”或“一实施例”意味着与实施例有关的特定特征、结构或特性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中。因此,在整个说明书各处出
现的“在一个实施例中”或“在一实施例中”未必一定指相同的实施例。此外,这些特定的特征、结构或特性可以任意适合的方式结合在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
28.如图1所示,车辆灯具控制系统包括:车前灯组件10、车后灯组件20、控制器30以及控制开关40;车前灯组件10与控制器30电连接;控制开关40包括第一接线端、第二接线端以及第三接线端,第一接线端与控制器30电连接,第一接线端与第二接线端电连接,第二接线端与车后灯组件20电连接,第三接线端用于与后拖车车灯组件电连接。控制器30用于在第三接线端与后拖车车灯组件连接时,断开第一接线端与第二接线端之间的电连接,并使第一接线端与第三接线端电连接。
29.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由于车前灯组件10与控制器30电连接,因此,控制器30可以控制车前灯组件10打开或关闭。由于控制开关40包括第一接线端、第二接线端以及第三接线端,第一接线端与控制器30电连接,第一接线端与第二接线端电连接,第二接线端与车后灯组件20电连接,因此,控制器30与车后灯组件20电连接,控制器30可以控制车后灯组件20打开或关闭。由于第三接线端用于与后拖车车灯组件电连接,且在第三接线端与后拖车车灯组件连接时,控制器30可以断开第一接线端与第二接线端之间的电连接,并使第一接线端与第三接线端电连接,因此,在将车辆灯具控制系统应用于车辆时,使车辆与后拖车连接时,控制器30断开与车后灯组件20的连接,只需控制车前灯组件10与后拖车车灯组件,即在拖车的过程中,控制器30无需控制车后灯组件20,只对车前灯组件10以及后拖车车灯组件进行控制,减小了控制器30的负载。
30.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控制器30可以为车辆的bcm系统(整车控制系统)。
31.在一些实施例中,控制开关40可以为五角继电器,如图2所示,五角继电器包括第一触点501、第二触点502、第三触点503、第四触点504以及第五触点505;第一触点501与控制器30电连接,第一触点501与第二触点502电连接,第二触点502与车后灯组件20电连接,第三触点503用于与后拖车车灯组件电连接;第四触点504接地,第五触点505用于连接电源。
32.由于,车前灯组件10与控制器30电连接,五角继电器的第一触点501与控制器30电连接,第一触点501与第二触点502电连接,第二触点502与车后灯组件20电连接,所以控制器30可以控制车前灯组件10与车后灯组件20同时打开或关闭。另外,由于第三触点503用于与后拖车车灯组件电连接,因此,在后拖车车灯组件与第三触点503连接时,控制器30可以对五角继电器进行控制,使得第一触点501与第三触点503连接,实现控制器30与后拖车车灯组件连接,且断开第一触点501与第二触点502的连接,使得控制器30不再与车后灯组件20电连接,进而使得控制器30可以同时控制后拖车车灯组件以及车前灯组件10。
33.需要说明的是,五角继电器中设置有电磁线圈,电磁线圈与第五触点505电连接,控制器30与电源连接,在第三触点503与后拖车车灯组件电连接时,控制器可以控制电源向第五触点505供电,使得电磁线圈产生磁性,从而实现第一触点501与第二触点502断开,第一触点501与第三触点503连接的效果。
34.另外,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控制开关40还可以为其它类型,比如单刀双掷控制开关,单刀双掷控制开关的控制刀为第一接线端,控制器30与单刀双掷开关的控制刀(即开关的闸刀)电连接,车前灯组件与控制器30电连接,单刀双掷控制开关的第一输出端口为第
二接线端,第二接线端与车后灯组件电连接;单刀双掷控制开关的第二输出端口为第三接线端,第三接线端用于与后拖车车灯组件电连接。因此,在将车辆灯具控制系统应用于拖车时,使车辆与后拖车连接,控制器30控制单刀双掷开关断开与车后灯组件的连接,只对车前灯组件10以及后拖车车灯组件进行控制,从而减小了控制器的负载。对于控制开关40的类型,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对此不做限定。
35.在一些实施例中,车前灯组件10可以包括:前位置灯、前制动灯、前左转向灯、前右转向灯和前雾灯中的任一种;车后灯组件20可以包括:后位置灯、后制动灯、后左转向灯、后右转向灯和后雾灯中的任一种。
36.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控制可以控制车前灯组件10与车后灯组件20同时开启或关闭,例如,当前位置灯开启或关闭时,后位置灯也开启或关闭。
37.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的前位置灯、前制动灯、前左转向灯、前右转向灯、前雾灯与后位置灯、后制动灯、后左转向灯、后右转向灯、后雾灯是一一对应的,分别有五个控制开关40分别设置在前位置灯与后位置灯之间、前制动灯与后制动灯之间、前左转向灯与后左转向灯之间、前右转向灯与后右转向灯之间、前雾灯与后雾灯之间。
38.还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位置灯、制动灯、左转向灯、右转向灯和雾灯可以单独开启或关闭,也可以多个同时开启或关闭,具体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选择,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在此不做限定。
39.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由于车前灯组件10包括前位置灯、前制动灯、前左转向灯、前右转向灯和前雾灯中的任一种,车后灯组件20包括后位置灯、后制动灯、后左转向灯、后右转向灯和后雾灯中的任一种,因此,在车辆的控制器30控制车前灯组件10和车后灯组件20同时打开或关闭时,可以分别控制前位置灯与后位置灯同时打开或关闭;控制前制动灯与后制动灯同时打开或关闭;控制前左转向灯与后左转向灯同时打开或关闭;控制前右转向灯与后右转向灯同时打开或关闭;控制前左雾灯与后左雾灯同时打开或关闭;从而实现了车辆的控制器30控制上述多种灯光的开启或关闭。
40.在一些实施例中,控制器30与第一接线端通过车辆的控制器30局域网总线连接。
41.在本实施例中,控制器30与第一接线端通过控制器局域网总线(controller area network,can)连接,can线是车辆整个控制系统中的主线,将第一接线端接入can线中,便于控制器30与第一接线端连接。另外,当can线与车辆的操控台连接时,用户可以直接在操控台操控控制器30,方便驾驶员直接在车辆的操控台中控制后拖车和获取后拖车的状态,给用户带来便利,增加了车辆灯具控制系统的实用性。
42.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由于车前灯组件10与控制器30电连接,因此,控制器30可以控制车前灯组件10打开或关闭。由于控制开关40包括第一接线端、第二接线端以及第三接线端,第一接线端与控制器30电连接,第一接线端与第二接线端电连接,第二接线端与车后灯组件20电连接,因此,控制器30与车后灯组件20电连接,控制器30可以控制车后灯组件20打开或关闭。由于第三接线端用于与后拖车车灯组件电连接,且在第三接线端与后拖车车灯组件连接时,控制器30可以断开第一接线端与第二接线端之间的电连接,并使第一接线端与第三接线端电连接。因此,在将车辆灯具控制系统应用于车辆时,使车辆与后拖车连接时,控制器30断开与车后灯组件20的连接,只需控制车前灯组件10与后拖车车灯组件,即在拖车的过程中,控制器30无需控制车后灯组件20,只对车前灯组件10以及后拖车车灯组
件进行控制,减小了控制器30的负载。
4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拖车系统,该拖车系统包括前车和后拖车,前车设有前述实施例中任一实施例中任一的车辆灯具控制系统,前车与后拖车连接;后拖车包括后拖车车灯组件,后拖车车灯组件与第三接线端电连接。
44.在本实施例中,由于拖车系统中的前车设置有车辆灯具控制系统,前车与后拖车连接,后拖车车灯组件与控制开关40的第三接线端电连接,因此,控制器30与后拖车车灯组件电连接,控制器30可以控制后拖车车灯组件打开或关闭。在拖车时,使前车与后拖车连接,控制器30断开与前车的车后灯组件20的连接,只需控制前车的车前灯组件10与后拖车车灯组件,即在拖车的过程中,控制器30无需控制前车的车后灯组件20,只对前车的车前灯组件10以及后拖车车灯组件进行控制,减小了控制器30的负载。
45.在一些实施例中,后拖车车灯组件与第三接线端电连接的实现方式可以为:拖车系统还可以包括拖车线,拖车线的第一端与控制开关40的第三接线端电连接,拖车线的第二端与后拖车车灯组件电连接。
46.当拖车系统包括拖车线时,通过拖车线将后拖车车灯组件与第三接线端电连接,可以较为简便地将后拖车车灯组件与第三接线端电连接。
47.在一些实施例中,后拖车车灯组件可以包括:后拖车位置灯、后拖车制动灯、后拖车左转向灯、后拖车右转向灯和后拖车雾灯中的任一种。
48.在本实施例中,由于后拖车车灯组件包括:后拖车位置灯、后拖车制动灯、后拖车左转向灯、后拖车右转向灯和后拖车雾灯中的任一种,在前车与后拖车连接时,控制器30控制前车的位置灯与后拖车的后拖车位置灯同时开启或断开;控制前车的制动灯与后拖车的后拖车制动灯同时开启或断开;控制前车的左转向灯与后拖车的后拖车左转向灯同时开启或断开;控制前车的右转向灯与后拖车的后拖车右转向灯同时开启或断开;控制前车的雾灯与后拖车的后拖车雾灯同时开启或断开,从而实现了车辆的控制器30控制上述多种灯光的开启或关闭。
49.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后拖车位置灯、后拖车制动灯、后拖车左转向灯、后拖车右转向灯和后拖车雾灯可以单独开启或关闭,也可以多个同时开启或关闭,具体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选择,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不做限定。
50.在一些实施例中,拖车系统中的拖车线的第一端设置连接触点,连接触点与第三接线端电连接。
51.当拖车系统中的拖车线的第一端设置连接触点,在将拖车线的第一端与第三接线端连接时,可以使得连接触点与控制开关40的第三接线端连接,便于拖车线与第三接线端实现电连接。
52.在一些实施例中,前车还可以包括拖车扣,拖车线的第一端还设置有挂钩,挂钩与拖车扣连接。
53.在本实施例中,由于拖车系统中的前车还包括拖车扣,前车设置的拖车扣方便前车与后拖车连接;另外,拖车线的第一端还设置有挂钩,挂钩与前车的拖车扣连接,方便拖车线与前车连接。
54.需要说明的是,拖车扣可以设置在前车后端底盘的位置,或者设置在前车后端可以承受后拖车拉力的位置,以保障前车的安全。
55.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拖车系统包括前车和后拖车,前车与后拖车连接,前车用于拖动后拖车移动,后拖车包括后拖车车灯组件。由于前车设有上述第一方面中任一所述的车辆灯具控制系统,且后拖车车灯组件与第三接线端电连接,所以,在拖车时,使前车与后拖车连接,控制器30断开与前车的车后灯组件20的连接,只需控制前车的车前灯组件10与后拖车车灯组件,即在拖车的过程中,控制器30无需控制前车的车后灯组件20,只对前车的车前灯组件10以及后拖车车灯组件进行控制,减小了控制器30的负载。
56.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车辆,该车辆包括前述实施例中任一实施例中的车辆灯具控制系统。
57.由于车辆设有上述第一方面中任一车辆灯具控制系统,所以,在车辆应用于拖车时,使车辆与后拖车连接,控制器30断开与车后灯组件20的连接,只需控制车辆的车前灯组件10与后拖车车灯组件,即在拖车的过程中,控制器30无需控制车辆的车后灯组件20,只对车辆的车前灯组件10以及后拖车车灯组件进行控制,减小了控制器30的负载。
58.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中的各个实施例均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参见即可。
59.尽管已描述了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可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做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权利要求意欲解释为包括可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范围的所有变更和修改。
60.最后,还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与另一个实体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物品或者终端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物品或者终端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
……”
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要素的物品或者终端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61.以上对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同时,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实现方式,在具体实施方式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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