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529367发布日期:2021-11-22 20:18阅读:52来源:国知局
灯具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灯具,属于照明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2.一般的射灯在安装完成后,灯体部分较为固定且不可拆卸或难以拆卸,维修时需要将面环一同拆卸,极不方便且容易损伤天花板,导致无法二次安装。
3.有鉴于此,确有必要提出一种灯具,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于安装和拆卸的灯具,提高维修效率。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灯具,包括灯体和与所述灯体组装固定的面环,所述灯体上设有第一弹性件,所述灯体通过所述第一弹性件与所述面环可拆卸式连接,所述第一弹性件的自由端形成有向内弯曲的操作部,按压所述操作部可使所述第一弹性件与所述面环分离,使得所述灯体脱离所述面环。
6.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面环的内侧壁上设有突出设置的凸台,所述第一弹性件的外壁面上设有与所述凸台相卡接的卡接件,所述凸台用于承托所述卡接件,以将所述灯体安装固定在所述面环内。
7.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凸台和所述卡接件上分别设有相互配合的导斜面,所述卡接件自所述凸台的下方沿所述导斜面与所述凸台相挤压,直至所述卡接件移动至所述凸台的上方,使得所述凸台的上表面与所述卡接件的下表面相抵接。
8.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灯具还包括设置在所述灯体内的反光杯,所述反光杯的开口朝下且所述反光杯的外周壁上设有朝向所述灯体延伸的第二弹性件,所述第一弹性件上设有与所述第二弹性件相卡接的配合部,以将所述反光杯固定在所述灯体内。
9.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第二弹性件的末端设有卡扣,所述配合部为与所述卡扣相配合的卡槽。
10.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反光杯的外周壁上还形成有沿竖直方向设置的防呆条,所述灯体的内侧壁上对应开设有沿竖直方向开口的防呆槽,所述防呆槽用于供所述防呆条插入,使得所述反光杯安装在所述灯体上的方式唯一。
11.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面环的底部内侧形成有环形的凹槽,所述反光杯的底部限位收容在所述凹槽内。
12.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灯具还包括固定在所述面环上的第三弹性件,所述面环通过所述第三弹性件抵接安装在安装面上。
13.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灯体中设有光源组件和与所述光源组件相连的散热组件,所述灯体中还形成有供所述光源组件出光的腔体,所述散热组件包括若干鳍片。
14.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灯具为射灯。
15.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在第一弹性件的底部设置向内弯曲的操作部,从而可利用该操作部来实现灯体与面环的分离,便于对灯体进行安装和拆卸,减少对安装面的损伤。
附图说明
16.图1是符合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灯具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17.图2是图1中a处的结构放大图。
18.图3是符合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灯具的剖面侧视图。
19.图4是符合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灯具的立体结构剖面图。
20.图5是图4中b处的结构放大图。
21.图6是图1中第三弹性件的另一实施例结构示意图。
22.图7是符合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灯具的另一视角的侧视图。
23.图8是符合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灯具的光源组件分解结构示意图。
24.图9是本实用新型的光源组件对电源线进行压线的结构示意图。
25.图10是符合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灯具的剖面侧视图。
26.图11是符合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灯具的光源组件的立体结构图。
27.图12是符合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灯具的光源组件的俯视图。
28.图13是符合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灯具的上壳体的结构示意图。
29.图14是符合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灯具的上壳体的另一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30.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
31.在此,需要说明的是,为了避免因不必要的细节而模糊了本实用新型,在附图中仅仅示出了与本实用新型的方案密切相关的结构和/或处理步骤,而省略了与本实用新型关系不大的其他细节。
32.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
33.如图1至图14所示,本实用新型揭示了一种灯具100,所述灯具100设有便于安装和拆卸的连接结构,该连接结构可用于射灯中。当然,在本实用新型的其他实施例中,所述连接结构也可以用于其他形式的灯具中,此处不做详细描述,也不做任何限制。为了描述清楚,以下说明书部分将以该连接结构应用于灯具100为例,对灯具100的具体结构进行详细说明。
34.如图1至图3所示,所述灯具100包括灯体10和面环20,所述灯体10包括上下依次设置的上壳体11、光源组件12和下壳体13,所述上壳体11和下壳体13之间通过螺栓进行紧固,并将所述光源组件12设置在所述上壳体11和下壳体13之间。当然,在本实用新型的其他实
施例中,所述上壳体11和所述下壳体13之间也可以通过卡接结构或是螺纹结构进行固定,在此不做限制。
35.在本实用新型一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上壳体11中设有与所述光源组件12相连的散热组件111,所述上壳体11为柱形且所述散热组件111设置在该柱形的上壳体11中,所述散热组件111包括若干鳍片(未标号),所述若干鳍片相互平行且竖直设置,可增大与空气的接触面积,增强热交换能力。进一步地,所述散热组件111还可以包括散热风扇(未图示),所述散热风扇设置在所述鳍片中,用于加强对所述光源组件12的散热效果。所述下壳体13同样为柱形,且所述下壳体13的半径大于所述上壳体11的半径,以至于上壳体11部分套设于下壳体13内,所述下壳体13中形成有供所述光源组件12出光的腔体。
36.如图3、图4和图8至图10所示,所述光源组件12包括上下依次设置的基板121、光源(未图示)、固定支架122、电源线123和一级光学元件124,所述基板121下方设有光源,所述光源的出光方向为竖直向下,所述固定支架122对应设有供所述光源出光的出光孔1227,所述上壳体11的底部设有与所述固定支架122相配合的抵接面112,所述抵接面112设有安装孔,所述安装孔可以是螺孔,也可以是供电源线123穿过的导线孔。所述固定支架122用于将所述基板121夹持在所述抵接面112和所述固定支架122之间,所述基板121的背部与所述上壳体11贴合,且所述基板121与所述上壳体11之间可涂覆有导热硅脂以增强散热效果。在本实用新型的其他实施例中,所述基板121也可以与所述上壳体11间隔设置,所述光源可以是多颗led的组合或者cob光源,所述一级光学元件124可以是透镜模组,用以汇聚光线,提高光效,具体可根据需要进行设置,在此不做限制。所述一级光学元件124设置在所述腔体中,且所述一级光学元件124设置在所述出光孔1227的正下方,以便所述光源发出的光线穿过所述一级光学元件124照射至所述灯具100的外部。
37.如图8、图11和图12所示,在上述实施例中,所述基板121和所述固定支架122之间通过紧固件(未标号)固定连接,所述紧固件可以是螺栓也可以是其他结构,所述电源线123的一端焊接固定在所述基板的下方并延伸至所述基板121的外侧,所述固定支架122用于安装所述基板121,并将所述电源线123夹持设置在所述基板121和所述固定支架122之间,以对所述电源线123进行压线。
38.在本实用新型一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固定支架122设置在所述基板121的下方,所述固定支架122的一侧设有向下延伸形成的固线部1221,所述固线部1221用于固定所述电源线123,进一步地,所述固线部1221部分切除以暴露出所述基板121的焊接窗口,以便将所述电源线123焊接至基板121上或是对焊接接口进行维修处理。所述固线部1221自所述固定支架122所在平面向下凹陷以形成用于收容所述电源线123的凹陷部1222,所述凹陷部1222的两侧均设有锁定部1226,所述凹陷部1222通过所述锁定部1226与所述抵接面112相连,以将所述电源线123夹持设置在所述抵接面112和所述凹陷部1222之间。所述锁定部1226设置在所述凹陷部的两侧,所述锁定部1226内开设有锁定孔,以便利用锁定件穿过所述锁定孔将所述凹陷部1222与所述抵接面112锁紧固定。进一步地,所述鳍片垂直于所述抵接面112并设置在所述抵接面112的上方,当所述固定支架122与所述抵接面112相连时,所述抵接面112与所述基板121相抵接,即所述基板121产生的热量依次传递至抵接面112和鳍片,以完成散热。在本实用新型的另一实施例中,所述固定支架122也可以设置在所述基板121的上方,相应地,所述电源线123与所述基板121的上方相连,所述凹陷部1222可向上凹
陷,具体可根据需要进行设置,在此不作限制。
39.具体地,由于所述固定支架122与所述凹陷部1222之间存在高度差,因此所述基板121与所述凹陷部1222之间围设形成有出线孔1223,所述电源线123通过所述出线孔1223延伸至所述灯体外,所述凹陷部1222两侧均设有悬臂1224,所述凹陷部1222通过所述悬臂1224与所述固定支架122相连,所述凹陷部1222通过所述悬臂1224可相对于所述固定支架122产生弹性形变,以适应所述电源线123的形状,提升了结构的稳固性。较佳的,所述固定支架122上还设有加强筋(未标号),以进一步提升结构强度。
40.进一步地,所述凹陷部1222上设有与所述电源线123相抵接的锯齿结构1225,所述锯齿结构1225增大了所述电源线123与所述凹陷部1222之间的摩擦力,用于防止所述电源线123移动。在本实用新型的其他实施例中,所述电源线123与所述基板121或所述固定支架122之间的其他位置也可设有所述锯齿结构1225,具体可根据需要进行设置,在此不作限制。
41.如图13所示,所述抵接面112与所述上壳体11的内侧壁围设以形成收容所述固定支架122和所述基板121的安置腔,所述固定支架122通过紧固件固定在所述上壳体11的安置腔中,所述抵接面112、所述固定支架122和所述下壳体13分别对应设有多个用于紧固的安装孔,该安装孔中设有自上而下进行安装的紧固件,所述紧固件从所述上壳体11的上方穿过所述抵接面和所述固定支架122直至所述下壳体13中,以使得所述基板121与所述抵接面112紧密结合,所述固线部1221与所述抵接面112紧密结合以固定所述电源线123,所述光源与所述一级光学元件124紧密结合对位,以完成灯具100的组装。
42.如图14所示,在本实用新型的其他实施例中,所述上壳体11的上端设有部分收容所述电源线123的出线槽111,所述出线槽111开设在所述上壳体11的侧边,所述电源线123自所述出线孔1223穿出至所述上壳体11中的安装孔,并沿所述出线槽111延伸至所述灯体10外。
43.所述面环20安装在所述灯体10的下端,即,所述下壳体13的周向的外侧,所述下壳体13的下端设有沿竖直方向延伸的第一弹性件131,所述面环20通过所述第一弹性件131与所述灯体10可拆卸式连接。具体地,所述第一弹性件131由下壳体13形成且所述第一弹性件131的两侧与所述下壳体13之间形成有开口,所述第一弹性件131的上端与所述下壳体13相连,以使得所述第一弹性件131能够相对于所述下壳体13产生弹性形变。优选地,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弹性件131可以设有三个并且上述三个第一弹性件131可以呈120
°
分布,当然,具体的角度可根据需要进行设置,所述第一弹性件131的数量也不以三个为限。
44.如图3所示,在本实用新型的另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弹性件131的自由端形成有向内弯曲的操作部132,所述操作部132供手动进行操作,通过按压所述操作部132可使所述第一弹性件131产生弹性形变,进而使所述灯体10与所述面环20分离。在本实用新型的其他实施例中,所述操作部132包括但不限于把手或拉索等其他形式,所述操作部132的具体结构不限于向内弯曲,也可以是自所述第一弹性件131向内凸伸,只要能够方便操作者徒手进行操作即可,在此不做任何限制。
45.更进一步地,所述面环20的内侧壁上设有突出设置的环形的凸台21,所述凸台21的半径略大于所述下壳体13的半径,所述第一弹性件131的外壁面上设有卡接件133,所述卡接件133自所述第一弹性件131的外壁面水平向外延伸,所述卡接件133用于与所述凸台
21相卡接,所述凸台21的下端朝向所述卡接件133的一侧设有导斜面,所述卡接件133的上端对应设有朝向所述凸台21的导斜面,所述卡接件133的导斜面与所述凸台21的导斜面相配合,所述灯体10在与所述面环20进行配合安装时,所述凸台21与所述卡接件133通过两处导斜面相错开,使得所述第一弹性件131变形,直至所述卡接件133移动至所述凸台21的上方,所述第一弹性件131复位,所述卡接件133的下端与所述凸台21的上端相抵接,使得所述凸台21承托所述卡接件133以将所述灯体10安装固定在所述面环20内。需要进行说明的是,在需要对所述灯体10进行拆卸时,只需拉动所述操作部132即可使得所述卡接件133与所述凸台21脱离。
46.如图6所示,在本实用新型的另一实施例中,所述面环20的外侧还设有第三弹性件22,所述第三弹性件22设有一对且沿所述面环20的径向方向分布在所述面环20的两侧,所述面环20通过所述第三弹性件22抵接安装在安装面上,在实际应用中,所述第三弹性件22可以是卡簧或卡扣,具体可根据需要进行设置,在此不做限制。进一步地,所述面环20的径向方向的两侧还开设有供所述一对第三弹性件22穿过的通孔(未标号),所述第三弹性件22的一端通过螺栓固定在所述面环20的内侧,另一端通过所述通孔延伸至所述面环20的外侧,并且所述第三弹性件22沿安装方向上形成有弧度,便于进行安装和拆卸。可以理解的是,所述第三弹性件22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固定方式,还可以焊接、卡接或通过v形弹片卡设在下壳体13的外表面,在此不做限制。
47.在本实用新型的其他实施例中,所述面环20底部的外侧设有水平向外延伸的第一挡板23,所述第一挡板23为环形,所述第一档板用于遮挡所述面环20与安装面之间的间隙。所述面环20顶部的内侧设有水平向内延伸的第二挡板24,所述第二挡板24为环形,所述第二挡板24的半径略大于所述下壳体13的半径,即,所述第二挡板24贴合所述下壳体13设置,以防止灰尘进入所述灯体10内部。
48.在本实用新型一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下壳体13的侧壁的表面设有第一限位件134,所述第一限位件134贴合所述下壳体13的侧壁水平延伸且所述第一限位件134呈弧形,所述第一限位件134用于在竖直方向上对所述灯体10进行限位。具体地,所述第一限位件134的水平高度低于所述卡接件133的水平高度,即,所述卡接件133设置在所述下壳体13侧壁的较高位置处,所述第一限位件134设置在所述下壳体13侧壁的较低位置处,且所述卡接件133与所述第一限位件134在竖直方向上错开设置。所述面环20的凸台21的水平高度位于所述卡接件133与所述第一限位件134之间,即位于所述卡接件133的下方以及位于所述第一限位件134的上方,所述第一限位件134用于防止所述灯体10在安装时伸入的距离过大。
49.如图2和图6所示,进一步地,所述第一限位件134上设有第二限位件135,所述第二限位件135设置在所述第一限位件134侧壁的外壁面且水平向外凸伸,所述第二限位件135的长度小于所述第一限位件134的长度。所述面环20内侧壁上设有与所述第二限位件135相对应的第三限位件25,所述第三限位件25自所述面环20的内侧壁水平向内凸伸,且所述第三限位件25设置在所述凸台21的下方,所述第二限位件135与所述第三限位件25位于同一旋转轨道上。当所述灯体10与所述面环20相对转动时,所述第二限位件135与所述第三限位件25相抵接以防止所述灯体10无限制转动,同时也可防止所述灯体10中电源线123的缠绕。
50.具体地,所述第一限位件134优选设有三个,且每个所述第一限位件134位于相邻所述第一弹性件131之间,即所述第一限位件134与所述第一弹性件131依次错开设置。较佳
地,至少一个所述第一限位件134上设有所述第二限位件135,当然,所述第二限位件135也可以设有三个,通过在不同位置设有所述第二限位件135以限制所述灯体10的旋转角度,在此不作限制。需要进行说明的是,当所述第二限位件135和所述第三限位件25均设有一个时,所述灯体10相对于所述面环20单侧转动的最大角度为0
°
~354
°
,能够满足各种角度调节需求。需要进行说明的是,所述第二限位件135和所述第三限位件25的长度将影响所述灯体10相对于所述面环20转动的角度,当所述第二限位件135和所述第三限位件25的体积足够小时,该转动角度的最大值将趋近于360
°
,具体可根据需要进行设置,在此不做限制。
51.较佳地,所述灯体10中还设有二级光学元件30,所述二级光学元件30可以是反光杯并用于进一步汇聚光线和提高光效。在本实施例中,所述一级光学元件124可以和所述二级光学元件30一体设置,并且所述一级光学元件124和所述二级光学元件30可均为玻璃或塑胶材质,当然,所述一级光学元件124和所述二级光学元件30也可以组合设置,即,所述一级光学元件124可以可拆卸式安装在所述二级光学元件30中,具体可根据需要进行设置,在此不做任何限制。所述二级光学元件30与所述下壳体13可拆卸式连接。具体地,所述第一弹性件131上设有配合部136,所述配合部136为卡槽式结构且设置在所述卡接件133的下方,所述二级光学元件30的外周壁上设有朝向所述灯体10延伸的第二弹性件31,所述第二弹性件31包括但不限于卡扣式结构,所述卡扣设置在所述第二弹性件31的末端,所述第二弹性件31通过嵌入所述配合部136可将所述二级光学元件30卡接在所述下壳体13的下端。
52.如图5所示,进一步地,所述二级光学元件30的开口处还设有翻边32,所述面环20的底部内侧的棱角处形成有环形的凹槽26,所述凹槽26呈倒角状并与所述翻边32相贴合,所述二级光学元件30的翻边32限位收容在所述凹槽26内,以使得所述二级光学元件30的下底面与所述面环20的下底面齐平。
53.如图1和图7所示,所述二级光学元件30的外周壁上还形成有沿竖直方向设置的防呆条33,所述下壳体13的内侧壁上对应开设有沿竖直方向开口的防呆槽137,所述防呆槽137用于供所述防呆条33插入,使得所述二级光学元件30安装在所述灯体10上的方式唯一。可以理解的是,上述防呆安装方式的结构并不唯一,只要是能够实现防呆安装即可。
54.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通过在第一弹性件131的底部设置向内弯曲的操作部132,从而可利用该操作部132来实现灯体10与面环20的分离,便于对灯体10进行安装和拆卸,减少对安装面的损伤。并且通过设置限位结构,防止灯体10的过度旋转,提高了安全性。通过将固定支架122作为压线结构,并增加锯齿结构1225,提升了压线的稳固性,减少了部件,使得结构紧凑,简单可靠。本实用新型不仅适用于灯具100,同样也适用于筒灯以及各种嵌入式安装灯具。
55.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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