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实现多样化点亮图案的点灯结构、发光装置及车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268516发布日期:2022-08-24 11:48阅读:72来源:国知局
可实现多样化点亮图案的点灯结构、发光装置及车辆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发光装置,特别是涉及可实现多样化点亮图案的点灯结构、发光装置及车辆。


背景技术:

2.随着汽车产业的发展,人们对于车辆灯具的多样化显示有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实现灯具多样个性化图案的点亮功能,目前常用的做法是通过装饰框遮挡形成某种特定的图案。然而这种做法结构复杂,容易遮挡形成阴影、不能呈现完整的图案效果;且显示的光型不立体、显示效果差。


技术实现要素:

3.基于此,有必要针对常规的发光结构结构复杂,显示效果差的问题,提供一种可实现个性化点亮图案的点灯结构、发光装置及车辆。
4.一种可实现个性化点亮图案的点灯结构,包括:导光柱和导光板,
5.所述导光柱的柱面一侧沿所述导光柱的长度方向形成导光结构,所述导光结构与所述导光板的背光面处于同侧;
6.所述导光板与所述导光柱的柱面相连,包括在厚度方向上相背设置的反射面和背光面,所述反射面上设有预成型光型出光面,在所述导光板的厚度方向上,所述预成型光型出光面与所述背光面之间的距离尺寸大于所述反射面的其他部位与所述背光面之间的距离尺寸。
7.上述点灯结构,至少具有以下有益的技术效果:
8.上述结构简单,不需要设置装饰框,从而可以避免装饰框对图案遮挡形成阴影,本实用新型不会遮挡,可以完整的呈现图案,效果完整;导光板上可预先按需设置预成型光型出光面的花纹图案,花纹图案高于反射面基面,再通过增加皮纹的方式实现图案点亮,花纹图案高于导光板的反射面,显示的光型有高度,立体感强,实际的显示效果好。
9.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预成型光型出光面与所述背光面之间的距离尺寸比所述反射面的其他部位与所述背光面之间的距离尺寸大0.5~1mm。
10.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预成型光型出光面在所述反射面的投影形状为v型、c型或不连贯形状。
11.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导光结构沿所述导光柱的长度方向上间隔设置。
12.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导光结构为棱锥状纹路。
13.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导光柱的截面为圆形,且直径为6-10mm;所述导光板的厚度为2-3mm。
14.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还包括镂空结构,设于所述导光柱与所述导光板的连接处,用于将传输至所述导光柱与所述导光板之间的光线向所述导光板内部扩散。
15.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镂空结构包括镂空孔,所述镂空孔包括靠近所述导光
柱的平壁面和远离所述导光柱的弧形壁面,所述弧形壁面朝向远离所述导光柱的一侧凹陷。
16.一种发光装置,包括光源及以上任一所述的可实现个性化点亮图案的点灯结构,所述光源设于所述导光柱长度方向的至少一端。
17.一种车辆,包括车辆本体及如上所述的发光装置,所述发光装置设于所述车辆本体的车头或车尾。
附图说明
18.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的点灯结构示意图;
19.图2为图1中点灯结构内部的光路图;
20.图3为点灯结构的外观结构示意图;
21.图4为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提供的点灯结构示意图;
22.图中,
23.10、导光柱;11、导光结构;12、安装片;13、固定孔;
24.20、导光板;21、背光面;22、反射面;23、预成型光型出光面;
25.24、镂空结构;241、平壁面;242、弧形壁面;
26.30、外配构件;31、内配饰圈;
27.40、光导支架;50、光源。
具体实施方式
28.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29.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所限定的各种实施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其包含各种特定的细节以助于该理解,但这些细节应当被视为仅是示范性的。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应地,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将认识到,在不背离由随附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的情况下,可以对本文所描述的各种实施例作出变化和改进。此外,为了清楚和简洁起见,可能省略对熟知的功能和构造的描述。
30.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显而易见的是,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各种实施例的下列描述,仅是为了解释的目的,而不是为了限制由随附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本实用新型。
31.贯穿本技术文件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词语“包括”和“包含”以及词语的变型,例如“包括有”和“包括”意味着“包含但不限于”,而不意在(且不会)排除其他部件、整体或步骤。结合本实用新型的特定的方面、实施例或示例所描述的特征、整体或特性将被理解为可应用于本文所描述的任意其他方面、实施例或示例,除非与其不兼容。
32.应当理解的是,单数形式“一”、“一个”和“该”包含复数的指代,除非上下文明确地另有其他规定。在本实用新型中所使用的表述“包含”和/或“可以包含”意在表示相对应的功能、操作或元件的存在,而非意在限制一个或多个功能、操作和/或元件的存在。此外,在本实用新型中,术语“包含”和/或“具有”意在表示申请文件中公开的特性、数量、操作、元件和部件,或它们的组合的存在。因此,术语“包含”和/或“具有”应当被理解为,存在一个或多
个其他特性、数量、操作、元件和部件、或它们的组合的额外的可能性。
33.在本实用新型中,表述“或”包含一起列举的词语的任意或所有的组合。例如,“a或b”可以包含a或者b,或可以包含a和b两者。
34.应当理解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或“耦合”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或耦合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
35.文中提到的“上”、“下”、“左”、“右”等仅用于表示相对位置关系,当被描述对象的绝对位置改变后,则该相对位置关系也可能相应地改变。
36.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术语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所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还应理解的是,术语(比如常用词典中限定的那些术语),应解释为具有与相关领域和本说明书的上下文中一致的含义,并且不应以理想化或过于形式化的意义来解释,除非在本文中明确地这样限定。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37.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提供一种点灯结构,包括:导光柱10和导光板20,
38.所述导光柱10的柱面一侧沿所述导光柱10的长度方向形成导光结构11,所述导光结构11与所述导光板20的背光面21处于同侧;
39.所述导光板20与所述导光柱10的柱面相连,包括在厚度方向上相背设置的反射面22和背光面21,所述反射面22上设有预成型光型出光面23,在所述导光板20的厚度方向上,所述预成型光型出光面23与所述背光面21之间的距离尺寸大于所述反射面22的其他部位与所述背光面21之间的距离尺寸。
40.具体的,参考图2和图3,将光源50设于导光柱10长度方向的任一端部,光源50发出的光线沿导光柱10的长度方向传输,光线照射到导光结构11发生全反射至导光板20,在导光板20内的反射面22和背光面21交替发生全反射;光线照射到预成型光型出光面23时会直接透射出去,即可在导光板20上对应预成型光型出光面23的位置显示预设的光型。
41.本实施例光线通过柱状导光机构传播至片状导光机构,并在凸出的预成型光型出光面23扩散出去使得预成型光型出光面23的区域被点亮。由于预成型光型出光面23与所述背光面21之间的距离尺寸大于所述反射面22的其他部位与所述背光面21之间的距离尺寸,即预成型光型出光面23凸出于导光板20的表面,显示的光型明显、对比度高。值得说明的是,可通过在预成型光型出光面23的表面进行处理、预成型皮纹,用于增透,使在导光板20内部传输的光线照射到预成型光型出光面23时直接透射扩散出去;另外,可通过在导光板20的反射面22除去预成型光型出光面23的其他部位和背光面21上设置遮挡部件以防止光线透出。
42.上述结构简单,不需要设置装饰框,从而可以避免装饰框对图案遮挡形成阴影,本实用新型不会遮挡,可以完整的呈现图案,效果完整;导光板20上可预先按需设置预成型光型出光面23的花纹图案,花纹图案高于反射面22基面,再通过增加皮纹的方式实现图案点亮,花纹图案高于导光板20的反射面22,显示的光型有高度,立体感强,实际的显示效果好。
43.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预成型光型出光面23与所述背光面21之间的距离尺寸比所述反射面22的其他部位与所述背光面21之间的距离尺寸大0.5~1mm。经多次试验,采
用该结构尺寸时,能够避免预成型光型出光面23凸出的高度过小导致对比度不明显,保证最终在导光板20表面形成的光型完整清晰;也能够避免预成型光型出光面23凸出的高度过大导致光型突出,保证在导光板20表面形成的光型自然、不突兀。
44.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预成型光型出光面23在所述反射面22的投影形状为v型、c型或不连贯形状。实际使用时,还可按需预设预成型光型出光面23的形状,使其显示目标图案。
45.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导光结构11沿所述导光柱10的长度方向上间隔设置。由于导光结构11沿所述导光柱10的长度方向上间隔设置,在不设置导光结构11的部位光线不能反射传输,最终对应到与该部位处于同一横截面的预成型光型出光面23位置的光线强度较低甚至不发光,从而能够满足同一光型图案上不同的部位显示不同亮度的要求,呈现明暗相间的光型效果。
46.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导光结构11为棱锥状纹路。棱锥状纹路包括呈多种不同角度的反射面22,能够对以多种不同角度入射至棱锥状纹路表面的光线进行反射,总体反射率更高,最终从预成型光型出光面23出射的光线量大、光亮度高,光型完整清晰、立体感更强。
47.参考图2,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导光柱10的截面为圆形,且直径为6-10mm。经多次试验,采用该结构尺寸时,能够避免直径过小,合适的直径可以保证较大的光线通过量和最终呈现的亮度和光效;也能够避免直径过大导致光线无法集中,保证光线能够基本上被导光柱10的导光结构11如棱锥状纹路结构集中反射并全部从预成型光型出光面23照射出,提升了光线利用率,避免由于光线无法集中导致无节制地提升光线亮度带来的工作能耗增加。当然,在其他一些实施例中,导光柱10的截面还可以根据不同的设计需要和工艺制程要求采用矩形、三角形或其他形状,此处不做限制。
48.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导光板20的厚度为2-3mm。经多次试验,采用该结构尺寸时,能够避免厚度过小导致光线容易从导光板20的两侧透出,保证光效;也能够避免厚度过大导致光线在导光板20内部的光路较长出现亮度损耗,保证光线能够基本上被全部从预成型光型出光面23照射出,提升了光线利用率,避免由于能量损耗导致无节制地提升光线亮度带来的工作能耗增加。
49.参考图3,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还包括镂空结构24,设于所述导光柱10与所述导光板20的连接处,用于将传输至所述导光柱10与所述导光板20之间的光线向所述导光板20内部扩散。镂空结构24把接收到的光线横向扩散出去,使得光线在导光板20内分布均匀,达到改善点灯的效果,最终预成型光型出光面23所呈现的图案各处亮度均匀,减弱甚至可消除暗区,显示效果更好。
50.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镂空结构24包括镂空孔,所述镂空孔包括靠近所述导光柱10的平壁面241和远离所述导光柱10的弧形壁面242,所述弧形壁面242朝向远离所述导光柱10的一侧凹陷。具体的,导光结构11反射的光线照射到平壁面241后折射进入镂空孔内,进一步照射到弧形壁面242后会折射进入到导光板20内,光线在折射的同时会在弧形壁面242的折射点位置发生横向扩散,从而使得光线在导光板20内分散开,提升了导光板20内各处亮度的一致性,点灯效果好。
51.参考图3,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弧形壁面242为半圆形壁面。标准的半圆形壁
面可以将照射到其表面各处的光线以同样的角度和光强扩散开,进一步提升了显示亮度的均匀性,且半圆形壁面为标准形状,可直接开模、容易制造,加工成本低。
52.当然,在其他一些实施例中,还可以采用其他不同形状的弧形壁面242,此处不做限制。
53.参考图3,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镂空孔有多个,在沿所述导光柱10的长度方向上,所述镂空孔依次间隔设置,且相邻的两个所述镂空孔之间的间距相等。具体的,导光柱10一端的光源50发出光线后,在沿导光柱10的长度方向各个位置均分布有光线,各个位置的光线皆能通过处于长度方向同一位置的镂空孔向导光板20的内部扩散,从而避免只在局部设置镂空孔时导致只在局部亮度分布均匀的情况,保证整个导光板20在沿导光柱10的长度方向各个位置的光线皆分布均匀,提升点灯效果。
54.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导光板20和所述导光柱10的材质为pvc材料、tpu材料或光纤材料。pvc材料、tpu材料或光纤材料具有功率损耗小、光柔和等优势,而且颜色丰富、富有弹性,同时能够被切割成任何复杂的形状,此外还有使用期限长、安装简单、能够自由地切割等特点。
55.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发光装置,参考图1-图3,包括光源50及以上任一所述的点灯结构,所述光源50设于所述导光柱10长度方向的至少一端。具体的,光源50可以选用led灯。图中,发光装置包括设于点灯结构的预成型光型出光面23一侧的外配构件30,用于供点灯结构发出的光线透射出以及为发光装置提供保护;且发光装置在导光柱10的与导光结构11相背的一侧设置内配饰圈31,所述内配饰圈31设于外配构件30与导光柱10之间,其中,内配饰圈31与导光柱10正对的部分用于装饰以及供导光柱10所散发出的部分光线透过,内配饰圈31不与导光柱10正对的部分用于遮挡导光柱10,避免导光柱10内的光线向外自由发散影响点灯光效。同时,发光装置还包括设于点灯结构的背光面21一侧的光导支架40,用于固定安装导光柱10和导光板20,同时能防止点灯结构中的光线从背部漏出降低光效。
56.本实施例光线通过柱状导光构件传播至片状导光构件,并在凸出的预成型光型出光面23扩散出去使得预成型光型出光面23的区域被点亮。由于预成型光型出光面23与所述背光面21之间的距离尺寸大于所述反射面22的其他部位与所述背光面21之间的距离尺寸,即预成型光型出光面23凸出于导光板20的表面,显示的光型明显、对比度高。
57.本实施例不需要设置装饰框,从而可以避免装饰框对图案遮挡形成阴影,本实用新型不会遮挡,可以完整的呈现图案,效果完整;导光板20上可预先按需设置预成型光型出光面23的花纹图案,花纹图案高于反射面22基面,再通过增加皮纹的方式实现图案点亮,花纹图案高于导光板20的反射面22,显示的光型有高度,立体感强,实际的显示效果好。
58.此外,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车辆,包括车辆本体及上述的发光装置,所述发光装置设于所述车辆本体的前部或后部。具体的,导光柱10的柱面上设置安装片12,螺栓可穿过安装片12上的固定孔13并旋入车头或车尾上预留的安装孔,从而将发光装置固定于车头或车尾。
59.以上描述中,尽管可能使用例如“第一”和“第二”的表述来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各个元件,但它们并未意于限定相对应的元件。例如,上述表述并未旨在限定相对应元件的顺序或重要性。上述表述用于将一个部件和另一个部件区分开。
60.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仅是为了描述特定的实施例的目
的,而并非意在限制本实用新型。单数的表述包含复数的表述,除非在其间存在语境、方案上的显著差异。
61.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示范性实施方式,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确定。
62.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相应地省去、添加或者以任意方式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并且,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想到的简单变换方式以及对现有技术做出适应性和功能性的结构变换的方案,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63.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虽然已经参考各种实施例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形式和细节上的各种变形和改进,而不背离由随附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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