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体及灯串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2540635发布日期:2022-12-14 00:12阅读:35来源:国知局
灯体及灯串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灯体及灯串。


背景技术:

2.灯串是指把led灯用特殊的加工工艺焊接在铜线或者带状柔性线路板上面,再连接上电源发光,因其发光时形状如一条光带而得名。灯串中的多组灯体之间多为并联的方式,每组灯体都直接与电源相连。并且每组灯体内只具有一组发光件,灯体内部会存在发光件未能照明的位置,形成阴影并影响灯串的照明亮度。


技术实现要素:

3.鉴于以上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照明效果更好的灯体及灯串。
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灯体,包括:
5.壳体;
6.发光组件,所述发光组件设于所述壳体内,并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发光件和第二发光件;
7.第一导线,所述第一导线一端设于所述第一发光件上,另一端设于所述第二发光件上,以使所述第一发光件与所述第二发光件电连接。
8.在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发光件包括第一输出端,所述第二发光件开设有第一输入端,所述第一导线一端设于所述第一输出端内,另一端设于所述第一输入端内。
9.在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灯体还包括第二导线,所述所述第一发光件包括第二输出端,所述第二发光件包括第二输入端,所述第二导线一端设于所述第二输出端内,另一端设于所述第二输入端内,以使所述第一发光件与所述第二发光件间可相互传输信号。
10.在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灯体还包括灯座,所述灯座具有两组,且所述第一发光件设于一组所述灯座上,所述第二发光件设于另一组所述灯座上。
11.在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壳体开设有相对设置的两组通孔,两组所述灯座分别设于两组所述通孔内。
12.在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灯座包括第一连接端和第二连接端,所述第一连接端部分穿过所述通孔并可拆卸地设于所述壳体上,所述第一发光件或所述第二发光件设于所述第二连接端上。
13.在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发光组件包括灯珠和电路板,所述灯珠设于所述电路板上,所述电路板设于所述第二连接端上。
14.在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发光组件还包括控制芯片,所述控制芯片设于所述电路板上,且所述第二导线与所述控制芯片电连接。
15.在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发光组件还包括固定件,所述固定件设于所述
电路板靠近所述灯珠的一侧,所述灯珠设于所述固定件上。
16.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灯串,包括电源线和所述灯体,所述灯体包括至少一组,至少一组所述灯体可串联于所述电源线上。
17.实施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将至少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8.第一发光件和第二发光件分别设于灯体相对设置的两端,据此可以使第一发光件和第二发光件发出的光线相互对射,因此光线可将灯体内部全部照亮,提高灯体的亮度。同时,第一发光件和第二发光件使用导线进行连接,导线一般为柔性且可以进行一定程度内的扭转,因此在灯体安装时可避免导线断裂引起的灯体损坏。
附图说明
19.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0.图1为一实施例中灯体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21.图2为一实施例中灯体的部分结构示意图;
22.图3为一实施例中灯体的部分结构示意图;
23.图4为一实施例中壳体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24.图中:1、灯体;100、壳体;101、通孔;200、发光组件;210、第一发光件;211、第一输出端;212、第二输出端;220、第二发光件;221、第一输入端;222、第二输入端;201、灯珠;202、电路板;203、控制芯片;204、固定件;300、第一导线;400、第二导线;500、灯座;501、安装孔;510、第一连接端;520、第二连接端;600、电源线。
具体实施方式
25.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6.需要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有方向性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后
……
)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如附图所示)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所述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所述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
27.另外,在本实用新型中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所述特征。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28.请参阅图1-图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灯体1,包括壳体100、发光组件200和第一导
线300。在一些实施例中,壳体100大致为两端开设有通孔101且内部中空的球体结构,且两组通孔101的中心位于同一直线上。在另一些实施例中,壳体100也可以大致为柱状结构或其他常见的壳体100形状。发光组件200设于壳体100内并能与电源相连,当电源与发光组件200连通时,发光组件200能在壳体100内部发光以实现照明功能。
29.进一步地,发光组件200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发光件210和第二发光件220,并且第一发光件210发出光线的一侧与第二发光件220发出光线的一侧位于同一直线上,因此第一发光件210和第二发光件220可相互对射,第一发光件210可将第二发光件220远离第一发光件210的一侧照亮,同时第二发光件220可将第一发光件210远离第二发光件220的一侧照亮,以减少灯体1内的阴影,提高灯体1亮度。
30.进一步地,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发光件210和第二发光件220分别与电源连接并且二者经柔性电路板202连接。在另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导线300一端设于第一发光件210上,另一端设于第二发光件220上,以使第一发光件210与第二发光件220电连接。第一发光件210和第二发光件220由电源供电,且二者与电源的连接方式既可以为转动连接,也可以是插接等常见的可拆卸安装方式,因此当第一发光件210和第二发光件220与电源的连接方式为转动连接时,第一导线300可进行扭转而不会断裂,可满足不同种公插的安装方式,适用范围更广。
31.进一步地,第一发光件210包括第一输出端211,第二发光件220开设有第一输入端221,第一导线300一端设于第一输出端211内,另一端设于第一输入端221内。据此,第一发光件210与第二发光件220可经第一导线300串联连接。
32.进一步地,灯体1还包括灯座500,灯座500具有两组,且第一发光件210设于一组灯座500上,第二发光件220设于另一组灯座500上。
33.进一步地,壳体100开设有相对设置的两组通孔101,两组灯座500分别设于两组通孔101内并可经壳体100上相对开设的两组通孔101伸入壳体100内与第一发光件210或第二发光件220连接。
34.进一步地,灯座500包括第一连接端510和第二连接端520,第一连接端510部分穿过通孔101并可拆卸地设于壳体100上,第一发光件210或第二发光件220设于第二连接端520上。
35.进一步地,第一连接端510具有一限位部(图未示)灯座500可经限位部卡设于壳体100上。
36.进一步地,灯座500开设有安装孔501,在一些实施例中,电源线600可经安装孔501穿过灯座500并与第一导线300和/或第二导线400连接。在另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导线300和第二导线400可穿过安装孔501并分别与电源相连。
37.进一步地,发光组件200包括灯珠201和电路板202,灯珠201设于电路板202上,电路板202设于第二连接端520上。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连接端520靠近电路板202的一端延伸形成有支撑部,可使电路板202与灯座500之间具有一定的距离。
38.进一步地,灯体1还包括第二导线400,第一发光件210包括第二输出端212,第二发光件220包括第二输入端222,第二导线400一端设于第二输出端212内,另一端设于第二输入端222内,以使第一发光件210与第二发光件220间可相互传输信号,以控制灯体1的亮度、启闭、闪烁频率等参数。
39.进一步地,发光组件200还包括控制芯片203,控制芯片203设于电路板202上,且第二导线400与控制芯片203电连接。据此第二导线400可将第一发光件210和第二发光件220串联,并传输控制信号,以使第一发光件210和第二发光件220同步运行。
40.进一步地,发光组件200还包括固定件204,固定件204设于电路板202靠近灯珠201的一侧,灯珠201设于固定件204上。在一些实施例中,灯珠201与固定件204为一体成型,在另一些实施例中,灯珠201插接于固定件204上并与电源电连接。
41.实施例2
42.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灯串,包括电源线600和灯体1,灯体1包括至少一组,至少一组灯体1可串联于电源线600上。电源线600可与电源连接,以为灯串供电。
43.进一步地,灯体1包括壳体100、发光组件200和第一导线300。在一些实施例中,壳体100大致为两端开设有通孔101且内部中空的球体结构,且两组通孔101的中心位于同一直线上。在另一些实施例中,壳体100也可以大致为柱状结构或其他常见的壳体100形状。发光组件200设于壳体100内并能与电源相连,当电源与发光组件200连通时,发光组件200能在壳体100内部发光以实现照明功能。
44.进一步地,发光组件200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发光件210和第二发光件220,并且第一发光件210发出光线的一侧与第二发光件220发出光线的一侧位于同一直线上,因此第一发光件210和第二发光件220可相互对射,第一发光件210可将第二发光件220远离第一发光件210的一侧照亮,同时第二发光件220可将第一发光件210远离第二发光件220的一侧照亮,以减少灯体1内的阴影,提高灯体1亮度。
45.进一步地,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发光件210和第二发光件220分别与电源连接并且二者经柔性电路板202连接。在另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导线300一端设于第一发光件210上,另一端设于第二发光件220上,以使第一发光件210与第二发光件220电连接。第一发光件210和第二发光件220由电源供电,且二者与电源的连接方式既可以为转动连接,也可以是插接等常见的可拆卸安装方式,因此当第一发光件210和第二发光件220与电源的连接方式为转动连接时,第一导线300可进行扭转而不会断裂,可满足不同种公插的安装方式,适用范围更广。
46.进一步地,第一发光件210包括第一输出端211,第二发光件220开设有第一输入端221,第一导线300一端设于第一输出端211内,另一端设于第一输入端221内。据此,第一发光件210与第二发光件220可经第一导线300串联连接。
47.进一步地,灯体1还包括灯座500,灯座500具有两组,且第一发光件210设于一组灯座500上,第二发光件220设于另一组灯座500上。
48.进一步地,壳体100开设有相对设置的两组通孔101,两组灯座500分别设于两组通孔101内并可经壳体100上相对开设的两组通孔101伸入壳体100内与第一发光件210或第二发光件220连接。
49.进一步地,灯座500包括第一连接端510和第二连接端520,第一连接端510部分穿过通孔101并可拆卸地设于壳体100上,第一发光件210或第二发光件220设于第二连接端520上。
50.进一步地,第一连接端510具有一限位部(图未示)灯座500可经限位部卡设于壳体100上。
51.进一步地,灯座500开设有安装孔501,在一些实施例中,电源线600可经安装孔501穿过灯座500并与第一导线300和/或第二导线400连接。在另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导线300和第二导线400可穿过安装孔501并分别与电源相连。
52.进一步地,发光组件200包括灯珠201和电路板202,灯珠201设于电路板202上,电路板202设于第二连接端520上。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连接端520靠近电路板202的一端延伸形成有支撑部,可使电路板202与灯座500之间具有一定的距离。
53.进一步地,灯体1还包括第二导线400,第一发光件210包括第二输出端212,第二发光件220包括第二输入端222,第二导线400一端设于第二输出端212内,另一端设于第二输入端222内,以使第一发光件210与第二发光件220间可相互传输信号,以控制灯体1的亮度、启闭、闪烁频率等参数。
54.进一步地,发光组件200还包括控制芯片203,控制芯片203设于电路板202上,且第二导线400与控制芯片203电连接。据此第二导线400可将第一发光件210和第二发光件220串联,并传输控制信号,以使第一发光件210和第二发光件220同步运行。
55.进一步地,发光组件200还包括固定件204,固定件204设于电路板202靠近灯珠201的一侧,灯珠201设于固定件204上。在一些实施例中,灯珠201与固定件204为一体成型,在另一些实施例中,灯珠201插接于固定件204上并与电源电连接。
56.在本技术中,第一发光件210和第二发光件220分别设于灯体1相对设置的两端,据此可以使第一发光件210和第二发光件220发出的光线相互对射,因此光线可将灯体1内部全部照亮,提高灯体1的亮度。同时,第一发光件210和第二发光件220使用导线进行连接,导线一般为柔性且可以进行一定程度内的扭转,因此在灯体1安装时可避免导线断裂引起的灯体1损坏。
57.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意性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58.以上所揭露的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而已,当然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实用新型之权利范围,因此依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所作的等同变化,仍属本实用新型所涵盖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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