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模块及线槽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3221750发布日期:2023-02-11 01:13阅读:74来源:国知局
灯模块及线槽灯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灯模块及线槽灯。


背景技术:

2.目前,灯管与线槽灯在各个方面都得到广泛应用。传统的线槽灯在安装时,需先将线槽、电线及灯具搬运到安装现场后,然后再在现场进行接线、布置线槽等安装流程。因此,传统的线槽灯安装效率低下。


技术实现要素:

3.基于此,有必要针对传统的线槽灯安装效率低下的问题,提供一种灯模块及线槽灯。
4.其技术方案如下:
5.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灯模块,包括:
6.安装本体,所述安装本体相对的两端分别设有第一连接部和第二连接部,使得所述安装本体的一端能够与另一个所述安装本体的另一端可拆卸连接;
7.电线,所述电线设置于所述安装本体上;
8.灯体,所述灯体设置于所述安装本体上并与所述电线电连接。
9.下面进一步对技术方案进行说明:
10.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安装本体设有沿所述安装本体的轴线方向设置的走线通道,所述电线设置于所述走线通道内。
11.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安装本体的外壁还设有与所述走线通道连通的开口,所述灯模块还包括活动件,所述活动件与所述安装本体活动连接以能够打开或关闭所述开口。
1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活动件为活动盖,所述活动盖与所述安装本体铰接,使得所述活动板能够打开或关闭所述开口。
13.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走线通道的内壁设有与所述开口对应设置的固定件,所述固定件用于固定所述电线。
14.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灯模块还包括锁止件,当所述安装本体的一端与另一个所述安装本体的另一端可拆卸连接时,所述锁止件能够将所述第一连接部与另一个所述安装本体的所述第二连接部锁止配合。
15.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连接部为设有第一通孔的第一凸缘,所述第二连接部为第二凸缘,所述第二凸缘设有与所述第一通孔的对应设置的第二通孔,锁止件为螺栓,当所述安装本体的一端与另一个所述安装本体的另一端可拆卸连接时,所述螺栓能够穿过所述第一通孔及所述第二通孔并将所述第一凸缘与另一个所述安装本体的所述第二凸缘锁止配合。
16.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灯模块还包括端子,所述端子用于将所述电线与相邻
的所述电线电连接。
17.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电线包括第一火线、第一零线、第二火线、第二零线及地线,所述第一火线、所述第一零线及所述地线能够配合形成第三连接部,所述第二火线、所述第二零线及所述地线能够配合形成第四连接部,所述灯体能够与所述第三连接部和所述第四连接部中的一个电连接。
18.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线槽灯,包括所述的灯模块,所述灯模块至少为两个,每个所述灯模块与相邻的所述灯模块均对应连接。
19.上述实施例中的灯模块及线槽灯,使用时,根据线槽灯的实际需要长度选择对应数量的灯模块并运输至安装现场后,将每个灯模块中的电线与相邻的灯模块中的电线对应电连接,将每个灯模块中的安装本体的第一连接部与另一个灯模块的安装本体的第二连接部均对应连接,使得所有的灯模块能够快速装配形成完整的线槽灯,从而能够快速、方便的将线槽灯安装在安装现场的对应位置。相对于传统的线槽灯,本技术中的线槽灯现场安装时,只需将灯模块之间进行简单的装配连接,降低了现场接线、布置线槽等安装流程的操作难度,提高了灯模块及线槽灯的安装效率。
附图说明
20.构成本技术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
21.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2.图1为一个实施例的灯模块的结构示意图;
23.图2为另一个实施例的灯模块的结构示意图;
24.图3为一个实施例的线槽灯的间隔控制电路图。
25.附图标记说明:
26.10、灯模块;100、安装本体;110、走线通道;120、活动件;200、电线;300、灯体;400、固定支架。
具体实施方式
27.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28.在一个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线槽灯,包括灯模块10,灯模块10至少为两个,每个灯模块10与相邻的灯模块10均对应连接。如此,相对于传统的线槽灯,本实施例能够通过选择不同数量的灯模块10以装配形成不同长度的线槽灯,进而满足不同安装现场对不同长度的线槽灯的需求,提高了线槽灯的适用性。另外,当需要对已安装的线槽灯进行后期维护或
修理时,只需解除灯模块10之间的对应连接,并清理或更换对应的灯模块10即可,提高了线槽灯后期维护及修理的便利性。
29.其中,本实施例中的灯模块10能够装配形成线槽灯、吸顶灯、壁灯或其他种类的灯。本技术以至少两个灯模块10装配形成线槽灯为例进行说明。
30.如图1及图2所示,在一个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灯模块10,包括安装本体100、电线200及灯体300。其中,安装本体100相对的两端分别设有第一连接部和第二连接部,使得安装本体100的一端能够与另一个安装本体100的另一端可拆卸连接。电线200设置于安装本体100上。灯体300设置于安装本体100上并与电线200电连接。
31.上述实施例中的灯模块10,使用时,根据线槽灯的实际需要长度选择对应数量的灯模块10并运输至安装现场后,将每个灯模块10中的电线200与相邻的灯模块10中的电线200均对应电连接,将每个灯模块10中的安装本体100的第一连接部与另一个灯模块10中的安装本体100的第二连接部均对应连接,使得所有的灯模块10能够快速装配形成完整的线槽灯,从而能够快速、方便的将线槽灯安装在安装现场的对应位置。相对于传统的线槽灯,本技术中的线槽灯现场安装时,只需将灯模块10之间进行简单的装配连接,降低了现场接线、布置线槽等安装流程的操作难度,提高了灯模块10及线槽灯的安装效率。
32.其中,灯模块10可以在工厂预先装配形成。
33.其中,安装本体100可以为线槽、线盒、线管或其他安装结构。安装本体100的尺寸及形状均能够根据实际使用的需要进行灵活调整。
34.其中,第一连接部可以为接驳口、凸缘、插块、卡块、外螺纹或其他连接结构;第二连接部可以为接驳口、凸缘、插槽、卡槽、螺纹孔或其他连接结构;锁止件可以为卡箍、插销、螺栓或其他锁止结构,只需锁止件能够将第一连接部与相邻的安装本体100的第二连接部锁止配合即可。
35.其中,灯体300可以为灯具、灯座、连接灯头或其他灯结构。灯体300设置于安装本体100上,可以通过卡接、插接、螺接或其他连接的方式。
36.如图1及图2所示,可选地,安装本体100设有沿安装本体100的轴线方向设置的走线通道110,电线200设置于走线通道110内。如此,安装本体100能够将电线200与外部环境隔开,避免外部物体损坏电线200的同时,也能够防止因电线200漏电而造成人员触电的事故,提高了灯模块10的使用寿命及安全性。具体到本实施例中,电线200敷设于走线通道110内。
37.如图1及图2所示,在一个实施例中,安装本体100的外壁还设有与走线通道110连通的开口,灯模块10还包括活动件120,活动件120与安装本体100活动连接以能够打开或关闭开口。如此,当需要向走线通道110内安装或更换电线200时,活动件120相对于安装本体100活动,使得活动件120能够打开开口,以便于工作人员通过开口并向走线通道110内安装或更换电线200,提高了灯模块10装配的便利性。当走线通道110内的电线200安装或更换完成后,活动件120相对于安装本体100活动,使得活动件120能够关闭开口,以使活动件120与安装本体100能够配合将电线200与外部环境隔开,提高了灯模块10的使用寿命及安全性。具体到本实施例中,开口沿安装本体100的轴线方向设置,且沿安装本体100的轴线方向,开口的长度与安装本体100的长度相适配或相等。如此,进一步提高了向走线通道110内安装或更换电线200的便利性。
38.其中,活动件120可以为活动板、或活动盖、活动片或其他活动结构。活动件120与安装本体100活动连接,可以为活动件120与安装本体100转动连接、活动件120与安装本体100滑动连接或其他活动连接的方式。
39.如图2所示,进一步地,活动件120为活动盖,活动盖与安装本体100铰接,使得活动板能够打开或关闭开口。如此,活动盖能够相对于安装本体100往复转动以打开或关闭开口,提高了灯模块10装配的便利性。
40.可选地,走线通道110的内壁设有与开口对应设置的固定件,固定件用于固定电线200。如此,电线200能够通过固定件固定在走线通道110内,使得电线200相对于安装本体100的位置保持固定,提高了灯模块10之间装配的便利性。
41.其中,固定件可以为卡扣、卡钩、固定夹或其他能够固定电线200的结构。固定件设置在走线通道110内,可以通过卡接、插接、螺接或其他固定连接的方式。
42.其中,固定件的数量可以根据实际使用的需要进行灵活调整。例如固定件的数量可以为两个、三个或四个等。具体到本实施例中,固定件至少为两个,各个固定件沿走线通道110的轴线方向间隔设置。如此,提高了电线200相对于安装本体100保持固定的可靠性。
43.其中,安装本体100的一端能够与相邻的安装本体100的另一端可拆卸连接,可以通过卡接、插接、螺接或其他可拆卸的连接方式。
44.如图1及图2所示,在一个实施例中,灯模块10还包括锁止件,当安装本体100的一端与另一个安装本体100的另一端可拆卸连接时,锁止件能够将第一连接部与另一个安装本体100的第二连接部锁止配合。如此,相邻的两个安装本体100之间能够通过锁止件锁止为一体,提高了灯模块10之间连接的可靠性及稳定性。
45.如图1及图2所示,可选地,第一连接部为设有第一通孔的第一凸缘,第二连接部为第二凸缘,第二凸缘设有与第一通孔的对应设置的第二通孔,锁止件为螺栓,当安装本体100的一端与另一个安装本体100的另一端可拆卸连接时,螺栓能够穿过第一通孔及第二通孔并将第一凸缘与另一个安装本体100的第二凸缘锁止配合。如此,进一步提高了灯模块10之间连接的可靠性及稳定性。
46.如图2所示,在一个实施例中,灯模块10还包括端子,端子用于将电线200与相邻的电线200电连接。如此,相邻的两个电线200之间能够通过端子进行电连接,提高了灯模块10之间电连接的便利性及安全性。
47.其中,端子用于将电线200与相邻的电线200电连接,可以为端子能够将灯模块10中的电线200与相邻的灯模块10中的电线200电连接,也可以为端子能够将灯模块10中的电线200与外部设备(例如电源或控制开关等)上的电线200电连接。
48.进一步地,当安装本体100的一端与相邻的安装本体100的另一端可拆卸连接时,走线通道110与相邻的走线通道110对应连通,电线200与相邻的电线200通过端子进行电连接,且端子位于走线通道110内。如此,保证电线200能够隐藏在安装本体100内,提高了灯模块10的安全性。
49.可选地,电线200的长度大于走线通道110沿走线通道110的轴线方向的长度,使得电线200能够穿过走线通道110。如此,电线200的两端均能够位于走线通道110的外部,以便于电线200与相邻的电线200电连接。
50.其中,电线200的长度能够根据安装本体100的长度进行灵活的调整。具体到本实
施例中,电线200的长度比走线通道110沿走线通道110的轴线方向的长度长0.3m。
51.如图2及图3所示,在一个实施例中,电线200包括第一火线、第一零线、第二火线、第二零线及地线,第一火线、第一零线及地线能够配合形成第三连接部,第二火线、第二零线及地线能够配合形成第四连接部,灯体300能够与第三连接部和第四连接部中的一个电连接。如此,将灯体300与第三连接部电连接的灯模块10与将灯体300与第四连接部电连接的灯模块10依次交替连接以装配形成线槽灯,使得线槽灯可实现间隔控制灯模块10,提高了线槽灯的适用性及实用性。另外,相对于传统的间隔控制方式,本实施例中的第三连接部与第四连接部可以共用一根地线,以节省其中一个回路中的地线,降低了灯模块10及线槽灯的成本。
52.如图2所示,可选地,灯模块10还包括固定支架400,固定支架400的一端与安装本体100连接,固定支架400的另一端用于固定本体连接。如此,安装本体100能够通过固定支架400固定在固定本体上,提高了灯模块10安装的便利性。
53.其中,固定本体可以为墙顶、墙壁、固定横梁或其他固定结构。
54.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中使用的术语“和/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55.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56.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57.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58.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上”、“下”、“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59.还应当理解的是,在解释元件的连接关系或位置关系时,尽管没有明确描述,但连接关系和位置关系解释为包括误差范围,该误差范围应当由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确定的特定值可接受的偏差范围内。例如,“大约”、“近似”或“基本上”可以意味着一个或多个标准偏差内,在此不作限定。
60.以上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61.以上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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