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涉及筒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可置换模组明装筒灯。
背景技术:
1、筒灯是内嵌式照明灯具,根据安装方式不同,可分为暗装筒灯和明装筒灯。暗装筒灯指的是嵌入到天花板内光线下射式的照明灯具。它的最大特点就是能保持建筑装饰的整体统一与完美,不会因为灯具的设置而破坏吊顶艺术的完美统一。明装筒灯则指的是裸露在外的筒灯。
2、明装筒灯在故障时或者需要搭配灯筒搭配专门的发光模组,需要更换模组。但是现有的明装筒灯的发光模组存在更换模组不便利的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1、现有的明装筒灯在更换发光模组时,存在不便利的问题。
2、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一种可置换模组明装筒灯,通过在所述筒状固定壳体的内侧设置第一卡持结构,在照明模组上设置第二卡持机构,用户通过按压即可将照明模组卡接在筒状固定壳体内,为用户维修或者搭配更换照明模组提供了便利。
3、一种可置换模组明装筒灯,包括:
4、第一照明模组;
5、筒状固定壳体;
6、所述筒状固定壳体用于对筒灯整体进行固定;
7、所述筒状固定壳体包括:
8、第一卡持结构;
9、所述第一卡持结构设置在所述筒状固定壳体的内侧;
10、所述第一照明模组包括:
11、第二卡持结构;
12、所述第二卡持结构设置在所述第一照明模组上;
13、通过按压将所述第一照明模组的第二卡持结构与所述第一卡持结构卡扣连接,以将所述第一照明模组固定在所述筒状固定壳体内。
14、结合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可置换模组明装筒灯,第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照明模组还包括:
15、第一照明组件;
16、环形壳体;
17、所述环形壳体套设在所述第一照明组件的前端;
18、所述第二卡持结构设置在所述环形壳体上,所述第一卡持结构对应设置在所述筒状固定壳体的前端。
19、结合本实用新型第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第二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卡持结构包括多个凸柱;
20、所述凸柱设置在环形壳体外侧的同一圆周上;
21、所述第一卡持结构包括环形槽;
22、将所述凸柱卡接在所述环形槽内,以固定所述第一照明模组。
23、结合本实用新型第二种可能的实施方式,第三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凸柱为球状结构,所述环形槽底部为弧形面,以便将所述凸柱卡入所述环形槽,固定所述第一照明模组。
24、结合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可置换模组明装筒灯,第四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照明模组还包括:
25、第二照明组件;
26、所述第二照明组件包括:
27、固定凹槽;
28、所述第二卡持结构设置在所述固定凹槽上,所述第一卡持结构对应设置在所述筒状固定壳体的前端。
29、结合本实用新型第四种可能的实施方式,第五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卡持结构包括多个凸柱;
30、所述凸柱设置在固定凹槽外侧的同一圆周上;
31、所述第一卡持结构包括环形槽;
32、将所述凸柱卡接在所述环形槽内,以固定所述第一照明模组。
33、结合本实用新型第五种可能的实施方式,第六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凸柱为球状结构,所述环形槽底部为弧形面,以便通过按压将所述凸柱卡入所述环形槽,固定所述第一照明模组。
34、第二方面,一种可置换模组明装筒灯,包括:
35、第二照明模组;
36、筒状固定壳体;
37、所述筒状固定壳体用于对筒灯整体进行固定;
38、所述筒状固定壳体包括:
39、第一卡持结构;
40、所述第一卡持结构设置在所述筒状固定壳体的内侧;
41、所述第二照明模组包括:
42、第三照明组件;
43、固定装置;
44、第三卡持结构;
45、所述第三卡持结构设置在所述固定装置上,用于通过按压与所述第一卡持结构卡扣连接;
46、所述固定装置的第一端与所述第三照明组件可转动连接,第二端通过所述第三卡持结构和第一卡持结构固定在所述筒状固定壳体内。
47、结合第二方面所述的可置换模组明装筒灯,第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固定装置包括:
48、摇臂;
49、第一固定架;
50、第二固定架;
51、所述摇臂的第一端与所述第三照明组件可转动连接,第二端与所述第二固定架卡合连接;
52、所述第一固定架与所述第二固定架卡合连接,且所述摇臂的第二端夹持在所述第一固定架与所述第二固定架之间。
53、结合本实用新型第二方面第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第二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卡持结构为设置在所述第二固定架前端的凸棱;
54、所述第一卡持结构包括环形槽;
55、当所述第一固定架与所述第二固定架卡合连接时,所述凸棱凸出于所述第一固定架边沿,以便通过按压将所述第二卡持结构卡入所述第一卡持结构,对第二照明模组进行固定。
56、实施本实用新型所述可置换模组明装筒灯,通过在所述筒状固定壳体的内侧设置第一卡持结构,在照明模组上设置第二卡持机构,用户通过按压即可将照明模组卡接在筒状固定壳体内,为用户维修或者搭配更换照明模组提供了便利。
1.一种可置换模组明装筒灯,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置换模组明装筒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照明模组还包括: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置换模组明装筒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卡持结构包括多个凸柱;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置换模组明装筒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凸柱为球状结构,所述环形槽底部为弧形面,以便将所述凸柱卡入所述环形槽,固定所述第一照明模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置换模组明装筒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照明模组还包括: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置换模组明装筒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卡持结构包括多个凸柱;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置换模组明装筒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凸柱为球状结构,所述环形槽底部为弧形面,以便通过按压将所述凸柱卡入所述环形槽,固定所述第一照明模组。
8.一种可置换模组明装筒灯,其特征在于,包括: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可置换模组明装筒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装置包括: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可置换模组明装筒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卡持结构为设置在所述第二固定架前端的凸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