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生产玩具用自动锁螺丝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31270阅读:340来源:国知局
一种生产玩具用自动锁螺丝设备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锁螺丝设备,具体是一种生产玩具用自动锁螺丝设备,属于玩具生产应用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机械化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机器代替了人工操作,尤其在生产线,机械化生产不仅节约了人力物力,还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在玩具生产线上,玩具上螺丝的拧锁是一个费时费力的工作,自动锁螺丝机为这项工作提供了便利, 实现了螺丝输送、锁紧一气呵成,方便快捷,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省劳力资源,但传统的自动锁螺丝设备,其电动起子单一,针对于不同的螺丝,都要重新手动切换起子,给生产带来不便,降低了工作效率,且待宁锁螺丝的玩具,需要人工拿着一个一个的拧锁螺丝,不能实现流水线式生产,浪费人力。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一种生产玩具用自动锁螺丝设备。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存在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生产玩具用自动锁螺丝设备,采用自动流水线设计,无需手工转移工件,工件自动到位,自动拧紧螺丝, 自动进入下一道工序,且设有不同类型电动起子,可自动切换,适用于多种螺丝锁拧,解决了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生产玩具用自动锁螺丝设备,包括外壳以及设置在所述外壳一侧的底座,所述外壳内腔设置传送带;所述传送带一端设置进物口,且所述进物口顶端设置感应器;所述感应器顶端设置储备箱;所述外壳一侧设置PLC控制器,且所述PLC控制器与转换器连接;所述转换器底端连接电动起子,且所述电动起子一侧设置机器钳;所述PLC控制器外侧连接驱动电机,且所述驱动电机底端设置出物口。

进一步的,所述电动起子设有若干个,且所述电动起子之间平行设置,都嵌入转换器内部。

进一步的,所述机器钳设有两个,且所述机器钳与外壳之间滑动连接,所述机器钳与外壳之间旋转角为0°-360°。

进一步的,所述储物箱为圆筒结构,且所述储物箱的长度小于电动起子的长度。

进一步的, 所述底座中间部分设有螺纹圆孔。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该种生产玩具用自动锁螺丝设备设置进物口、传送带、出物口,进物口可直接连接生产流水线,无需手工转移工件,工件自动到位,自动拧紧螺丝, 自动进入下一道工序,且设有不同类型电动起子,可自动切换,适用于多种螺丝锁拧可以设计为横向,斜向及多方向同时送锁机构,满足多种生产需求,在手持式自动送锁螺丝机自动送料基础上又添加了机器钳、感应器,实行无人监控,既节约人工成本又提高了生产组装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电动起子示意图。

图中:1、PLC控制器,2、驱动电机,3、机器钳,4、外壳,5、出物口,6、底座,7、进物口,8、传送带,9、感应器,10、电动起子,11、储备箱,12、转换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如图1-2所示,一种生产玩具用自动锁螺丝设备,包括外壳4以及设置在所述外壳4一侧的底座6,所述外壳4内腔设置传送带8;所述传送带8一端设置进物口7,且所述进物口7顶端设置感应器9;所述感应器9顶端设置储备箱11;所述外壳4一侧设置PLC控制器1,且所述PLC控制器1与转换器12连接;所述转换器12底端连接电动起子10,且所述电动起子10一侧设置机器钳3;所述PLC控制器1外侧连接驱动电机2,且所述驱动电机2底端设置出物口5。

作为本发明的优化技术方案:所述电动起子10设有若干个,且所述电动起子10之间平行设置,都嵌入转换器12内部;所述机器钳3设有两个,且所述机器钳3与外壳4之间滑动连接,所述机器钳3与外壳4之间旋转角为0°-360°;所述储物箱11为圆筒结构,且所述储物箱11的长度小于电动起子10的长度;所述底座6中间部分设有螺纹圆孔。

本发明在使用时,首先安装好所需要的电动起子10,连接电源,驱动电机2工作,带动传送带8运转,将进物口7连接生产流水线,所需锁拧螺丝的玩具,由进物口7进入,经感应器9感应识别,由传送带8传送,之后玩具被机器钳3紧握,根据PLC控制器1编定的程序,机器钳3对准好角度,由转换器12转换所对应的电动起子10,进行自动拧锁螺丝,完成后,机器钳3松开玩具,玩具被传送带8运走,经出物口5移出。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它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是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细微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均应包含在本发明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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