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金属板折圆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335696阅读:1810来源:国知局
一种金属板折圆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板材加工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金属板折圆机。



背景技术:

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将金属板材进行折圆的操作过程,对于板材的折圆,传统设备的工作情况是在机床上进行加工,操作过程比较复杂,积累误差大,折弯结果并不佳。由于技术的缺陷,很多时候会使获得的角度带有误差,需要进行再次修正,增加了生产工艺,从而增加成本。且由于机床的自身特点,导致整个设备占地面积大,结构复杂,使用灵活性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金属板折圆机。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措施如下:

一种金属板折圆机,其包括底座,底座上部固定有液压站、驱动机构以及折圆机构,折圆机构包括两个相对设置的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之间固定有平行设置的第一下辊和第二下辊,第一下辊和第二下辊的端部分别连接有第一转轴和第二转轴,第一转轴和第二转轴上分别固定有第一齿轮和第二齿轮;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均为U型结构,U 型结构的上端固定有升降气缸,升降气缸的活塞杆上连接有滑块,滑块的侧面设置有滑槽,U型结构的内侧面设置有滑轨,滑槽和滑轨滑动配合,两个滑块之间转动设置有上部辊,金属板穿过第一下辊、第二下辊以及上部辊形成的折圆间隙;升降气缸与液压站通过密封管路连接,驱动机构包括驱动电机以及与驱动电机传动连接的变速机构,变速机构的输出端与第一齿轮和第二齿轮连接,进而驱动第一下辊和第二下辊转动;底座上还设置有控制器,控制器与液压站、驱动机构电连接;变速机构包括变速箱,变速箱内设置有与驱动电机输出轴连接的短轴,短轴上固定有小齿轮,小齿轮的侧面啮合有大齿轮,大齿轮的侧面固定有同轴齿轮,同轴齿轮的侧面啮合有输出齿轮,输出齿轮的外侧面固定有动力输出轴,动力输出轴通过链条将动力传递给第一齿轮和第二齿轮。

驱动电机通过电机座与底座固定连接,驱动电机的外部设置有冷却降温组件以及防尘组件。

升降气缸的升降行程为0-50厘米,升降精度为0.05厘米。

密封管路上设置有气动阀门和流量检测器,气动阀门和流量检测器均与控制器电连接。

底座的下部设置有行走轮,行走轮具有行走驱动机构,行走驱动机构包括行走驱动电机和传动部,传动部将行走轮和行走驱动电机连接起来。

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均通过紧固螺栓与底座固定连接,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的结构完全相同。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金属板折圆机结构简单,灵活性高,相对于传统的机床设备更加轻便灵活,折圆效果好,能够满足不同厚度板材的折圆。

附图说明:

图1-2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变速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出详细的说明。

如图1-3所示,一种金属板折圆机,其包括底座10,底座10上部固定有液压站60、驱动机构50以及折圆机构,折圆机构包括两个相对设置的第一支架11和第二支架12,第一支架11和第二支架12之间固定有平行设置的第一下辊13和第二下辊14,第一下辊13和第二下辊14的端部分别连接有第一转轴和第二转轴,第一转轴和第二转轴上分别固定有第一齿轮和第二齿轮;第一支架11和第二支架12均为U型结构,U型结构的上端固定有升降气缸30,升降气缸30的活塞杆3上连接有滑块31,滑块 31的侧面设置有滑槽,U型结构的内侧面设置有滑轨,滑槽和滑轨滑动配合,两个滑块31之间转动设置有上部辊15,金属板4穿过第一下辊13、第二下辊14以及上部辊15形成的折圆间隙;升降气缸30与液压站60通过密封管路连接,驱动机构50包括驱动电机以及与驱动电机传动连接的变速机构7,变速机构7的输出端与第一齿轮和第二齿轮连接,进而驱动第一下辊13和第二下辊14转动;底座10上还设置有控制器,控制器与液压站60、驱动机构50电连接;变速机构7包括变速箱,变速箱内设置有与驱动电机输出轴连接的短轴,短轴上固定有小齿轮70,小齿轮70的侧面啮合有大齿轮711,大齿轮711的侧面固定有同轴齿轮712,同轴齿轮712 的侧面啮合有输出齿轮72,输出齿轮72的外侧面固定有动力输出轴,动力输出轴通过链条将动力传递给第一齿轮和第二齿轮。

驱动电机通过电机座与底座10固定连接,驱动电机的外部设置有冷却降温组件以及防尘组件。

升降气缸30的升降行程为0-50厘米,升降精度为0.05厘米。

密封管路上设置有气动阀门和流量检测器,气动阀门和流量检测器均与控制器电连接。

底座10的下部设置有行走轮,行走轮具有行走驱动机构,行走驱动机构包括行走驱动电机和传动部,传动部将行走轮和行走驱动电机连接起来。

第一支架11和第二支架12均通过紧固螺栓与底座10固定连接,第一支架11和第二支架12的结构完全相同。

所述实施例用以例示性说明本实用新型,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本领域技术人员均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所述实施例进行修改,因此本实用新型的权利保护范围,应如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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