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转角送销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53823发布日期:2018-07-17 23:08阅读:39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制造汽车转向器主轴组件的装置,具体涉及一种转角送销机构。



背景技术:

目前在汽车领域中,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汽车的型号种类越来越多,转向器样式也越来越多。单一的机械结构也就满足不了各式各样的转向器零部件的生产制造,特别是转向器的压销装配过程,现有的机械结构不便于操控,且精度极差,因此这就需要设计一种机械结构,来满足转向器装配过程中的送销、压销。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设计新颖、结构简单、易于操控的转角送销机构。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转角送销机构,其包括:

主箱体,其上设置有进销口与出销口;

从动凸轮,其上开设有进销孔;该从动凸轮以可在所述主箱体内摆动的方式安装在该主箱体上;

驱动机构,其安装在所述主箱体上,并与所述从动凸轮相连,用于驱动该从动凸轮在所述主箱体内摆动;当所述从动凸轮摆动到左极限位置时,该从动凸轮上的进销孔与所述主箱体上的进销口同心并连通;当所述从动凸轮摆动到右极限位置时,该从动凸轮上的进销孔与所述主箱体上的出销口同心并连通。

作为优选,所述主箱体的左、右两侧分别通过螺纹连接的方式安装有用于对所述从动凸轮摆动的左、右极限位置进行微调的左限位螺栓和右限位螺栓。

作为优选,所述驱动机构包括:

气缸支架,其与所述主箱体固定连接;

气缸,其缸筒以可转动的方式安装在所述气缸支架上,且该缸筒的转动轴线与所述气缸的中心线垂直;

连杆,其一端与所述气缸中活塞杆的端部相连,另一端与主动凸轮的一端相连;该主动凸轮的另一端与所述从动凸轮相连。

作为优选,所述气缸中的缸筒与气缸固定板固定连接,该气缸固定板通过转动轴与所述气缸支架转动连接,该转动轴的中心线与所述气缸的中心线垂直。

作为优选,所述气缸支架和转动轴通过轴承连接;所述轴承套在转动轴上,置于所述气缸支架内,并与该转动轴同轴。

作为优选,丝堵通过螺纹连接的方式安装在所述主箱体上,并与该主箱体上的进销口同心。

作为优选,压销头通过螺纹连接的方式安装在所述主箱体上;该压销头上开设有销孔,此销孔与所述主箱体上的出销口同心并连通。

作为优选,所述压销头为42CrMo高强度工具钢制成的压销头。

作为优选,所述压销头的表面硬度为58-62HRC。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转角送销机构,设计新颖、结构简单、性能稳固、转动灵活、调节方便,可保证压销的稳定性与精确度,而且通过选配不同的配件,可实现不同直径销子的压入,适用范围甚广。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转角送销机构的分解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转角送销机构的主视图;

图3为图2中的G-G剖面图;

图4为图2中的E-E剖面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转角送销机构的左视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转角送销机构的使用状态图。

附图标记说明:

A、转角送销机构;

1、主箱体;2、主动凸轮;3、从动凸轮;4、左限位螺栓;5、右限位螺栓;6、丝堵;7、压销头;8、连杆;9、气缸;10、气缸支架;11、气缸固定板;12、转动轴。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介绍。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终端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终端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或“包含……”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终端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要素。此外,在本文中,“大于”、“小于”、“超过”等理解为不包括本数;“以上”、“以下”、“以内”等理解为包括本数。

如图1至图5所示,一种转角送销机构,其包括主箱体1、从动凸轮3和驱动机构。其中,主箱体1整个机构的核心部件,可通过螺栓与电动缸压头连接。该主箱体1上设置有进销口与出销口,其余各部件都围绕主箱体1进行连接和运动。从动凸轮3上开设有进销孔,该从动凸轮3以可在所述主箱体1内摆动的方式安装在该主箱体1上。驱动机构安装在所述主箱体1上,并与所述从动凸轮3相连,用于驱动该从动凸轮3在所述主箱体1内摆动。当所述从动凸轮3摆动到左极限位置时,该从动凸轮3上的进销孔与所述主箱体1上的进销口同心并连通。当所述从动凸轮3摆动到右极限位置时,该从动凸轮3上的进销孔与所述主箱体1上的出销口同心并连通。

如图1和图2所示,所述主箱体1的左、右两侧分别通过螺纹连接的方式安装有用于对所述从动凸轮3摆动的左、右极限位置进行微调的左限位螺栓4和右限位螺栓5。其中,左限位螺栓4上可先拧进一个螺母,然后再与主箱体1的左侧通过螺纹连接的方式连接。该左限位螺栓4从主箱体1的左侧伸入到主箱体1内,可限制从动凸轮3摆动的左极限位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转动左限位螺栓4上的螺母,对左限位螺栓4插入到主箱体1内的深度进行微调,已达到最佳的送销位置。右限位螺栓5上也先拧进一个螺母,然后再与主箱体1的右侧通过螺纹连接的方式连接。该右限位螺栓5从主箱体1的右侧伸入到主箱体1内,可限制从动凸轮3摆动的右极限位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转动右限位螺栓5上的螺母,对右限位螺栓5插入到主箱体1内的深度进行微调,已达到最佳的送销位置。

在本实施例中,如图1至图5所示,所述驱动机构包括主动凸轮2、连杆8、气缸9和气缸支架10。其中,气缸支架10与所述主箱体1的右侧通过螺栓固定连接。气缸9中的缸筒以可转动的方式安装在所述气缸支架10上,该气缸9中缸筒的转动轴线与所述气缸9的中心线垂直。

优选地,如图1和图4所示,所述气缸9中的缸筒与气缸固定板11固定连接,该气缸固定板11通过转动轴12与所述气缸支架10转动连接,该转动轴12的中心线与所述气缸9的中心线垂直。进一步优选地,所述气缸支架10和转动轴12通过轴承连接。如图4所示,所述轴承套在转动轴12上,置于所述气缸支架10内,并与该转动轴12同轴。如此,便实现了气缸9中的缸筒以可转动的方式安装在所述气缸支架10上,进而实现了气缸9在气缸支架10上的转动。

如图1和图5所示,连杆8的一端与所述气缸9中活塞杆的端部相连,另一端与主动凸轮2的一端相连。该主动凸轮2的另一端与所述从动凸轮3相连。连杆8能够随气缸9中活塞杆的伸缩往复运动,从而带动主动凸轮2摆动,进而如图3所示,再由主动凸轮2带动从动凸轮3在主箱体1内摆动。连杆8与气缸9中的活塞杆通过螺纹连接,使得该连杆8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节与气缸9的连接长度,以达到最好的运动效果。

为了便于压销,所以如图1、2、5所示,压销头7通过螺纹连接的方式安装在所述主箱体1的下侧。该压销头7上开设有销孔,此压销头7上的销孔与主箱体1上的出销口同心并连通。所述压销头7采用42CrMo高强度工具钢制成,热处理表面硬度达到58-62HRC,保证了压销的稳定性。

进一步优选地,如图1所示,丝堵6通过螺纹连接的方式安装在所述主箱体1上,并与该主箱体1上的进销口同心。随着工作时间的积累,丝堵6表面会出现损伤,导致从动凸轮3工作过程中销子与丝堵6发生别劲现象,从而破坏整个结构,所以丝堵6属于可更换的易损件。

上述转角送销机构在进行调节的时候为手动调节,调节左限位螺栓4的时候,需要手动来拧左限位螺栓4上的螺母;调节右限位螺栓5的时候,需要手动来拧右限位螺栓5上的螺母,从而确保无论是进销还是压销过程中,都能使得从动凸轮3上的进销孔能与主箱体1的进销口与出销口同心。

该转角送销机构在使用时如图6所示,转角送销机构A固定在伺服电动缸压头上,主箱体1与压头固定连接,通过调整左限位螺栓4的位置,来调节从动凸轮3上的进销孔与主箱体1上的进销口的同心,保证送销工作的顺畅。通过调整右限位螺栓5的位置,来调节从动凸轮3上的进销孔与主箱体1上的出销口的同心,保证压销工作的顺畅。调整完成后,启动设备(伺服电动缸和转角送销机构A),设备会根据PLC(可编程控制器)设定的指令,将气缸9中的活塞杆伸出,通过主动凸轮2将从动凸轮3推到左极限位置,然后送销机构将销子通过进销口送入从动凸轮3的进销孔中。然后,气缸9中的活塞杆收回,通过主动凸轮2将从动凸轮3拉到右极限位置,然后从动凸轮3中的销子顺利通过主箱体1的出销口进入到压销头7中。此时,伺服电动缸下行运动,通过顶针将销子压入到样件中,此时称重传感器将压力值显示在电脑界面上。

本实施例所提供的转角送销机构,设计新颖、结构简单、性能稳固、转动灵活、调节方便,可保证压销的稳定性与精确度,而且通过选配不同的压销头和从动凸轮,可实现不同直径销子的压入,适用范围甚广。

上述转角送销机构是生产汽车转向器主轴组件的专用结构,通过其特殊的结构方式,能适用于各种型号的转向器主轴组件的生产制造。该转角送销机构在机械结构,控制原理,人机关系,实用性方面都得到了极大的创新,在成本控制方面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以上只通过说明的方式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示范性实施例,毋庸置疑,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对所描述的实施例进行修正。因此,上述附图和描述在本质上是说明性的,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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